生体是互卦,则渐成。
生体是变卦,则稍迟耳。
若有生体之卦,又有克体之卦,则事有阻节,好中不足产。
便看克体卦气阻于几日,若乾克体,阻一日,兑克体,阻二日之类推之。
如占吉事,无生体之卦,有克体之卦,则事不谐矣。
无克体之卦。
则吉事必可成就矣。
又如占不吉之事,卦中有生体之卦,则有救无害;如无生体之卦,事必不吉矣。
若以日期而论,看卦中有生体之卦,则事应于生体卦气之日;有克体之卦,则事败于克体卦气之日。
要在活法取用也。
体用互变之诀大凡占卜,以体为其主,互用变皆为应。
卦用最紧,互次之,变卦又次之。
故曰用为占之即应,互为中间之应,变为事占之终应。
然互卦则分其有体之互,有用之互。
如体在上,则上互为体之互,下互为用之互,体卦在下,则下互为体之互,上互为用之互。
体互最紧,用互次之。
例如观梅恒卦,互兑、乾,兑为体,互见女子折花。
若乾为体,互则老人折花矣。
盖兑、乾皆克体,但取兑而不取乾,此体互用之分。
大凡占卦,变卦克体,事于末后,必有不吉。
变生体及比和,则事事临终有吉利。
此用互变之诀也。
体用生克之诀占卦即以卦分体用互变,即以五行之理断其吉凶。
然生克之理,于内卦体用互变,一定之生克。
若外卦,则须明其真生真克之五行,以分轻重,则祸福立应。
何也?假如乾、兑之金为体,见火则克,然有真火之体,有火之形色。
真火能克金,形色则不能克。
能克则不吉,不能克则不顺而已。
盖见炉中火,窑灶之火,真火也。
烈焰巨炷,真火也。
乾、兑为体,遇之不吉。
若色之红紫,形之中虚,槁木之离,日火之火,则灶之形色,非真火也,乾、兑之体,不为深忌。
又若一盏之灯,一炬之烛,虽曰真火,微细而轻,小不利耳。
又若震、巽之木体,遇金则克,然钗钏之金,金铂之金,成锭之银,杯盘之银,与器之锡,琐屑之钢铁皆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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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之金,岂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锐刃,巨斧大锯。
震、巽之体,值之必有不吉。
又若离火为体,见真水能克。
然但见色之黑者,见体之湿者,与夫血之类,皆坎之属,终忌而不深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