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这个城市的水塔到下个世纪超过一千座,而新水塔的外观和内部结构目前也是个谜。
乡村
百岁老人死于乡村的夕暮时分。
百岁老人先是坐在灰房子的屋檐下面,坐在一只楠竹小板凳上,他的胡须银白而柔软,垂到膝盖上。那么古老的胡须是我从未见过的。百岁老人其实已经一百零一岁了,他喜欢坐在屋檐下凝望他哺养的一群奶牛。奶牛在夕暮时分总是恬静渴睡的,它们的思想沿着糙地低低地飞翔,一点也不妨碍百岁老人。百岁老人喜欢坐着,看村庄的上空一点点黯淡下去,直至彩云飞走,夜色笼罩他的一百零一岁的村庄。百岁老人的死因与落凤岗上惊鸟有关。他是第一个看见那群鸟仓皇飞走的。落凤岗的土坡上有一些人影斑驳陆离,发射出碎破璃的光芒。百岁老人的眼睛被刺疼了。他抬起手掌遮至眉骨处眺望落凤岗,高声喊他的子孙的名字,子孙们都不在家。百岁老人就站起身来,朝他的奶牛挨过去,他先是抓住了缰绳,然后抚住了奶牛的脊背。百岁老人站在奶牛身边说,&ldo;牛,带我到落凤岗去看看。&rdo;他抓住奶牛的皮毛往牛背上爬却迈不动腿了,他想了想就把身子趴伏在牛背上,然后拍了拍牛的屁股,老人说,&ldo;去落凤岗看看吧。&rdo;他就这样趴伏在牛背上安详地离去了。
你将看见一头奶牛驮着百岁老人停滞在乡村历史中。奶牛走了几步就不走了,牛背上的百岁老人已经死去,他的古老的胡须在风中永恒飘拂,纪念乡村生活的每一寸光阴。你看不见百岁老人的生,但可以看见他的死。村里人和外面的人都这样想。这个时刻总会来临的,死是美丽的。百岁老人将要安葬在先祖之地落凤岗。乡村的人们将抬着百岁老人的棺木走向落凤岗,这是自古以来最庞杂的送葬队伍,召唤了乡村所有会走动的生灵。人与牛羊牲畜像一条白色河流漫向先祖之地落凤岗。然后他们看见了落凤岗四周的一排鱼纹铁丝网。铁丝网那边的一大群人正在默默凝望送葬的队伍。那个工装口袋里插着七叶糙的青年就是我,他的悲伤表情也就酷似我,竖起七叶糙挡住你的脸吧,千万不要告诉他们:百岁老人的落凤岗已经不复存在。百岁老人有可能是你的祖父或者曾祖父,他丢失了墓地。
故事
这个故事肯定是前面两个故事的延续。
我看见独腿少年在水塔台阶上坐了很多年,青糙几乎覆盖了独腿少年的头顶。他的面容现在和我一样未老先衰,他坐在那里坐了那么长时间,现在需要站起来,靠一条完好的腿走到台阶尽头。他果然慢慢地走到了水塔下面,他举起手抓住了那条冰凉的铁梯索回头望望我。我猜他大概是想爬上去,从铁梯索上一阶一阶爬到水塔顶部。他果然开始爬了,一条腿站在铁梯索上,双手空握栏杆,身体绷紧呈弓状,他开始在铁梯索上向高空跳跃,这时他不再回头望我,他硕大的头颅里有一只思维的钟摆与空气共同晃动,震动巨大的水塔。有人喊:独腿少年你上去干什么?
这时候人是不应该在水塔周围发出任何声音的。除了讲故事的我以外,所有的人都应该远离独腿少年。我看见独腿少年的灵魂正在袅袅上升,放射幽蓝灼热的火焰。塔下青糙已经被这束灵魂之光灼伤,迅速枯萎。我看见天空中那朵椭圆形的红云颤动了一下,像一顶帽子压在独腿少年的头上。他来到城市上空时神情仪态发生了变化,他变得满脸红光,心醉神迷,发出一种飞鸟的叫声。紧接着铁梯索摇晃起来,独腿少年接近了水塔顶端,我想独腿少年就是这时候离开我的故事了。我听见了故事开头时的那声枪响。我看见一个身穿土黄色风雨衣的男人在多年以前的一场雨中扳响了他的全自动步枪。独腿少年瘦削的胸脯上出现了一个黑红色的圆洞,他仰起脸在水塔顶端寻找打枪的人,他看见的是一件白衬衣,白衬衣挂在水塔上已经好多年了。独腿少年微笑着把手伸向塔顶,他最后朝我喊了一声就从故事中隐去了:&ldo;妈妈,你看见水塔上挂着一件白衬衣吗?&rdo;
作家
我写完这篇小说发现我的思维已经错乱了。我以前从来没想过静物的表现形式。这也许是一种谬误,表现静物也许天生就是画家的事情。我的小说走向了谬误,它将杀死我。但是问题似乎不在这里。我曾经看过一部奇怪的电影,片名叫做《凝视运动》。电影里的男主人比我奇怪十倍。他以凝眸的方法毁坏了所有他憎恶的事物。他在十岁时凝视一辆红色轿车,红色轿车无人驾驶冲向了他的冷酷的父母。后来他被所有人追踪剿杀,伤痕累累地躺在医院里,他的脸已经被纱布裹紧,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这个男人就依靠那双眼睛在想像中凝视一座巨大的教堂,那座教堂被点燃烧毁后教徒们在大街上流浪,找不到回家的路。
但是我一点也不喜欢那电影,我甚至惧怕回忆那部电影。我现在住湖南路十号,天天面对七号大院里的红色水塔。我凝视红色水塔。我无法损坏红色水塔。就这样,我想这才是人类对外界的观察方法,这才是我写作的意义。
乡村
房子远看是灰色的,屋顶上盖满红泥瓦,耸立着一只枪筒状的烟囱。假如现在是早晨六七点钟,烟囱里升起了焦糊而又好闻的干糙气味,凝聚成一股灰色烟云,那就是炊烟。这时候围绕房子的竹篱笆变得活泼起来,扁豆繁茂的藤叶抖落一滴两滴秋天的露珠,突然伏在竹篱笆上开了一朵紫色穗状的小花。邻居的小花狗先于乡邮员到来,它轻捷地掸开篱笆门,在院落里转悠了一圈,然后睡在一片马齿览糙叶上晒太阳。然后秋天的太阳在小花狗一明一暗的瞳仁里跳出来了,一下就跳到灰房子红泥瓦的上空。
那地方离我很远。你说我什么时候抵达那里?
你说我能不能抵达那里?
作家
我不知道我对短篇小说的酷爱能延续多少年。我给《某城》杂志写完这篇小说正是七月六号午夜12点钟。对面的红色水塔隐没在一片漆黑中,我突然发现面前这堆稿纸动荡不安,恍惚有一支黑洞洞的枪管对准了我。我很熟悉这支枪管,因为我在两个故事里详尽地描摹过它。
睡觉时不要关灯。我想杀死我的枪声也许就来自这篇小说。你只有抱住昏胀的脑袋束手就擒。我想杀死你们这些作家的枪声都来自你们失败的作品。千万要当心啊!把这当作小说的后记。
饲养公鸡的人
一只芦花大公鸡从柏油码头的货堆上跳下来,像一个绅士不慌不忙地走到小木屋前迎接它的早餐。半碗籼米盛在青边大瓷碗里,公鸡用一条脚爪在碗里划动了一下,碗里的籼米便有了复杂的地形,公鸡先啄食丘陵,然后在平原上又做出一些丘陵,半碗籼米很快就剩下了几星粉屑。普山的公鸡食量惊人,因此它的晨啼声响彻柏油码头附近的街区上空。河对岸香椿树街上的睡眠者听见普山的公鸡叫了三遍,普山的公鸡叫过三遍,早晨确凿地就来临了,热爱劳动的人们就该起床劳动了。
阳光照耀着柏油码头上的人和船,肩扛货包的男人光裸上身,只在肩上垫一块粗纱毛巾,他们来回穿梭于船板与货堆之间,每一个来回都要绕过一个衣冠楚楚的人,那个人坐在椅子上,穿着深蓝色中山装和黑色猪皮皮鞋,他的罗锅腰给中山装造成了几条不必要的皱褶。他的手臂也似乎短了一些,但十根手指却显得强壮,它们既要抓着纸和圆珠笔,还要向搬运工收取一根根涂着红漆的竹筹。那个人就是守卫柏油码头的普山,一个饲养公鸡的男人。
普山来历不明,人们只是从他说话的口音中推测他是苏北平原一带的人,但是普山反对别人对他的故乡妄加猜测,偶尔地有人想弄清这个问题时,他会发现普山在跟他玩近似捉迷藏的游戏。普山你是哪里人?扬州人吗?
不,比扬州远多了。是里下河一带的?不,比里下河还要远呢。
那么你是盐城、滨海那里的人?
都不是,我哪里的人也不是,我是从石头fèng里蹦出来的。普山咯咯地笑起来,他把重音放在那个蹦字上,脸上讳莫如深的表情一下子隐去,他会把舌头吐出来,吓你一跳,然后又缩回去,有时还趁机打一个酸臭的酒嗝。有时候普山的那种昏庸乏味的玩笑让人无法忍受,但是你假如不能忍受他的玩笑和满嘴酒气,也就无从知道普山的其它故事了。譬如普山与女人的故事。普山年届六旬,仍然孤寡一人,但普山有一次亲口对我说,世界上他最不稀罕的就是女人,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七个女人,七个女人就像七个麻袋包,他把七个麻袋包一齐扛到背上,所以他现在成了一个罗锅腰。你不相信?你不相信也没什么。哪天我让香女来告诉你。我的那些女人,死了三个,散了三个,可是香女还在呢,香女的船常常从柏油码头过,哪天我让她上了岸,你们就知道了,我普山是不是有过七个女人。普山的声音突然会变得激愤起来,他的手掌啪地一声打在我手臂上,你的脸长那么白有什么用?你的腰挺得那么直有什么用?普山大喊道,去问香女,我普山有过多少女人?
我不认识香女。据普山的描述说,香女的木船上常常装看油桶,桅杆上的夜灯是蓝色的,普山说香女是一个爱穿黑衫爱打赤脚的船娘,说香女鬓髻飞白美貌依旧,她过柏油码头的时候会朝普山的木屋里扔进一尾活鱼或者几扎蒜头。但是我对普山的说法半信半疑,我仍然觉得普山是个来历不明的人。家禽们不知为什么喜欢聚集到柏油码头来,或许是因为运往酒厂的红薯干和米糠留下了粮食的香味,或许是因为普山的那只大公鸡‐‐那只大公鸡极有可能是整个街区家禽王国的国王,它颐指气使地巡游在乱糟糟的鸡鸭中间,有时候突然跳到某一只鸡身上,用它锋利的喙部啄击对方,被袭击的鸡铩羽而逃,芦花大公鸡一路追赶,啄下敌人的几根尾毛,但当它追到那扇铁栅栏门前时,公鸡美丽的双翅会张开来,簌簌动几下,公鸡开始止步不前,然后仰起脖颈发出一声莫名的啼叫。人们猜想那是经过驯化的一只公鸡,你很难想像一只被驯化的公鸡,但普山的那只公鸡确实怪,它从来没有远离过它的主人。有一次却例外了,有一次普山的公鸡追逐一只无名母鸡,一直从柏油码头追到街上。在白铁铺门口,芦花大公鸡终于以雄性的力量征服了那只羞怯的母鸡。白铁铺里的几个工匠欣赏了鸡的性爱后忽然心生歹念,他们想把两只鸡捉了,母鸡熬汤,公鸡红烧。工匠们趁着午后街上无人,手忙脚乱地捉住了母鸡,但普山的公鸡却比人更机智更勇猛,不知怎么它从一个工匠的手中飞到另一个工匠的肩上,又从那个工匠的肩上跳到第三个工匠的脑袋上,最后飞到了白铁铺的屋顶上。芦花大公鸡在白铁铺的屋顶上一声长啼,大概就是它的啼声把普山从柏油码头招来了。那天午后普山一边扣着中山装钮扣一边在街上仓皇奔走,他对路遇的每一个行人说,我的大公鸡在哪儿?看见我的大公鸡了吗?行人都摇头说没看见,普山便更急地往前走,一边走一边骂,都瞎了眼啦,那么大的芦花大公鸡,你们会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