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第二天,当小六毕恭毕敬地敲开门,礼貌地递上来一张晒干后的红纸片时,随便很是茫然。
“谢谢。”小六礼貌地点头说,黑汪汪的眼睛很纯粹。
随便看着那百元大钞继续茫然。
小六以为他不放心,补充了一句说,“在下拿去问过市集(应该是指小区里的超市)里的人类掌柜(应该是指收银员),可以用。”
然后他告辞了。
随便对着那张钱琢磨了好久,再联想到小六的面貌特征和前一夜变身的萨摩耶。
面目扭曲了一整天。
再见到小六时,就下意识回忆起自己怎么叫人家万财,“赏”人家包子火腿,拍人家脑袋……
禁不住嘴角抽搐,神情尴尬。
好在小六是个厚道人,随便是个爽快人。前者没追究后者的不尊敬,反而还心怀感激,后者没追究前者擅自“借”钱,反而心怀歉疚。双方尴尬个几回,也就都释然了。相反因为随便与季逸林断绝了语言交流,蹲点等怪过程中极度无聊,二人还时常聊个天什么的,彼此都认为对方蛮厚道蛮爽快,好感值不断上涨。
现在让我们把话头转回来,继续回到刷怪升级的正道上来。
这一天他们的蹲点地,是酒吧。
这个酒吧并不在高教区的范围之内,却离它比较近,自涵云小区乘公车大约就二十分钟,装潢格调虽然不太高,却很清爽,价格适中,老板自己就是夙城大学毕业的老学长,爱给学弟学妹们打打折,因此有这类兴致的大学生们都爱去那里玩。
随便打篮球认识的一个音乐系的美女学姐还是里面的驻唱歌手。
学姐又运动全能又会唱歌跳舞,从曲风到衣着打扮都是欧美系,皮衣束着y字型的胸,见到随便的时候很是惊讶,“小随?你怎么来了?哟!还穿成这样!不错啊帅哥……”上下其手。
不怪她好奇,随便同学因为“家境贫寒”,向来是不进这等酒色场所,更别说音乐一激昂起来,鼓点咚咚咚地让他血液一沸腾,再喝点小酒一迷糊,没准就连酒杯带吧台地给人家炸了。尴尬地咳了一声,挡开学姐的色爪道,“陪我朋友来的,学姐你忙,不用管我们。”
学姐看看他再看看他的“朋友”,嗤嗤笑了,“你们俩今天穿得可真够有特色。”请了他们一人一杯酒,回台上唱歌去了。
剩下俩人分散开一段距离,各顾各地喝酒。
洛曲走进来的时候,注意力第一个便被吧台边斜倚的年轻男子吸引住了。
白衬衫、西裤,与周围男孩女孩们牛仔裤t袖小外套格格不入。原本似乎还披了件黑色的大衣,兴许是因为过热,大衣被卷起来放在了吧台边,衬衫则放开了俩颗纽扣,大敞的领口露出胸膛,光洁的皮肤在灯光下一明一暗。
他靠在那里,便有种浑然天成的优雅气场。手里端着杯子,偶尔慢慢饮一口,微偏着头,偶尔跟调酒师说几句话。说着便会微微地浅笑起来,嘴角优雅地上扬,贵气中夹杂着让人舒心的亲和感。
越走得近,越见眉目俊朗,英气逼人。
洛曲喜欢猎艳,即便是在他刚从空之通道坠入此处、灵力乏溃之时,也没忘记找上这样的对象过个愉快的夜晚,慢慢品尝对方身体内的甜美。如今他的身体状况已恢复七八成,更有足够的体力和兴致,去挑逗、追捕和玩弄他的猎物。
更何况,这人实在是他喜欢的类型,清雅,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