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小姐,我下次再听你说,我找张龙去!&rdo;小卉一溜烟儿地跑了,这丫头,越来越不把我当她家小姐了,不过这个样子,不是我希望的吗?呵呵!
咬了几口馒头,忽然现,这几天的馒头越来越难吃了,大概是最近吃好的吃多了,再吃这些粗茶淡饭就没有味道了,不知道包大人他们整天吃这个是什么感觉?
对了,包拯,我该去看看他!
虽然开封府有规定,家眷等不得随意进入前院,前院是包大人他们办案的地方。但毕竟是晚上,再加上我还是大小姐,这里没有人不认识我的,偶尔见有人我便假意往回走,也便没有人拦我了。
摸索了半响,终于到了前院,开封府大门不好进,不过里面的守卫倒不森严。
这可是开封府,有包大人坐镇,有展昭和张龙赵虎他们在,哪个不怕死的敢胆大包天闯进来,当然,除了白玉堂那个笨蛋!想起白玉堂,忽然想起他来劫狱的时候背着我在这开封府的屋顶上跳来跳去,如果现在有他在就好了,直接趴屋顶上去偷看去。
躲在一棵树后面,正犹豫要不要走近点看,忽然感觉背后似乎有人,慌忙回头,却黑漆漆地的一片,一个人影都没有!
啊,也许是太过紧张出现幻觉了吧!开封府是什么地方,正气汇聚的地方,绝对不会有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的!
不过这个地方,真的是离得远了点,只能看见对面有一排房间亮着,门口似乎还站着一护卫。如果能靠近窗户就好了!
啊,什么东西掉我头上了,软软的,我慌忙伸出手来抹了一把,那东西被甩到地上,我倒退几步。
似乎没什么动静,慢慢凑近细看,却现是片很大的树叶,!
等等,怎么听到有人在轻笑,难道我又出现幻觉了?
不对,有脚步声,这次是真的有人来了!
原来是小娴,府里的丫头,见过几次的,她手里还端着一个盘子。
我假装刚从旁边经过,她一抬头看见我,忙施礼道:&ldo;见过小姐!&rdo;
我点点头,指着托盘:&ldo;这是送给,我爹的?&rdo;现我的脸皮真是越来越厚了。
娴忙点头:&ldo;是的,小姐,这是大人的宵夜!&rdo;
宵夜?对啊,他每晚睡那么晚,是应该吃点夜宵。不过他那个胖乎乎的肚子,大概也是这么来的,可不像我们那个年代的人,大腹便便的都是贪污来的!
这可是这夜宵,居然就是几个馒头,还有一壶茶……
我想了想,接过盘子,对她说:&ldo;你回去吧,我给我爹送去。&rdo;
娴愣了一下,才道:&ldo;好的,那就劳烦小姐了!&rdo;
这次进去就光明正大了,门口的护卫看见我,有礼貌的一笑,还主动帮我推开门,唉,这府里的人多半认识我,可我却叫不上名来,所以我只能回以一笑,那护卫还怪不好意思的样子。
实话,我头一次进包拯的书房,这里简直就是一个藏书室,墙壁上鸽子笼似的方格柜里放满了案卷,桌子上摊开的、半摊的案卷一卷又一卷。
而我们的包拯大人头也不抬,兀自在那里对着一宗案卷冥思苦想。
将盘子放在桌上,他没有抬头,随手抓了一个馒头啃起来,大概是馒头太干了,他咳嗽了几声,我心里像被什么抓了一下,眼睛有点酸涩,连忙倒了一杯茶,递到他面前,他接过去一饮而尽,看样子渴了很久。
映着灯光,他的额头黑而亮,灰白色的袍衫与黑色如漆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脸色一贯地严肃沉静,额头上有几滴细小的晶莹汗珠。
我正想要再给他倒一杯,只见他扬了扬手,说了句:&ldo;小娴,你下去休息吧!&rdo;又接着处理案卷了!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抬头,所以并没有现今天送宵夜的不是小娴,而是他的冒牌女儿。我心里有点小小的遗憾,也有点小小的庆幸。若是真的交谈起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其实是,没有勇气跟他交谈。
但是这一次见他并没有让我好过,反而让我心里更加难受。
其实,他的身边没有一个亲人。
几年前,他将所有的家眷都送回泸州,在他心目中,也许是真的,百姓比什么都重要。
可如今包青青的娘和青青都不在了,他也会在长夜默默流泪,也会伤心,是啊,他不是神,他是个人啊,虽说有公孙大人展昭他们陪伴左右,但那跟亲人
不一样的。而这一切,他没有人倾诉,只能默默承
甚至,在长夜漫漫里,竟没有一个人为他嘘寒问暖,就连宵夜也只是简简单单的粗茶淡饭而已。他爱吃什么?没人知道,因为他从来不挑剔,不要求,别人甚至只能从他吃的某样菜的多少来判断他的喜好。
这就是名垂千古的包拯啊,这就是大公无私的包拯啊,可是,为什么我的眼睛这么酸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