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时,她大大咧咧,性格仗义又洒脱。和她衬托起来,乔奇祯反而稳重许多——虽说这一点几年后就彻底反转了。
那时候他们像一对好兄弟。帮乔奇祯写作业的女同学总要帮白玛也写一份。有些事白玛晚熟得很,五、六年纪还挽着乔奇祯的手臂,又或者搂着他的肩膀,吓得大她四岁的堂姐瞠目结舌,还丝毫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按理说乔奇祯这种有意识讨女孩喜欢的人绝不可能毫无知觉。可他偏偏就真的忍耐了这么多年,直到白玛自己多少意识到了以后才抽身。
年龄增长,升上中学,他的受欢迎程度只增不减。
大家逐渐被生活雕塑成不同形状。有改变,也有原封不动的地方。与小学时的故作忧郁相比,初中时,乔奇祯为自己增添了更多设定。他变得更加爽朗,结交的人五花八门,行事也越发张扬自由。
而白玛却仿佛蜕皮的蛇,褪去率性,不再像以前那么张牙舞爪。
在选择艺考前,白玛喜欢写作这件事早有渊源。
她和乔奇祯的兴趣爱好曾经达到过惊人的一致。他们都喜欢画画,小学到初中都去同一个课外班上课。除此之外就是读书。
乔奇祯一度坚信自己和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有共通之处,而白玛则对《小王子》无感,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宫泽贤治的《银河铁道之夜》。
白玛她爸爸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年轻时得过几个具备含金量的奖项。年纪大了难免创作力减退,但他始终自认为是瓶颈期。
即便如此,泽仁普措仍然以才华在这个汉族地区占据了一席之地,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在白玛很小的时候,爸爸就送给她一只笔记本。
“送给你写东西的,”泽仁普措说,“可别拿去画画。”
那是她的启蒙。
乔奇祯是被他妈妈明丽强迫去学唱歌的。
一开始是因为他妈妈在打艺校的主意。
乔奇祯就这么半推半就,继续懒散地过了大半年。直到有一天和白玛央金聊起初中,得知她要考到重点初中去,这才垂死病中惊坐起。
赶鸭子上架,他临时做了准备,轻轻松松,最后如愿以偿和白玛上了同一间初中。但没想到声乐课老师将他视作奇才,加之自己也不讨厌,于是学了下去。
不过艺考时,他报的是表演专业。
明明还是同学,明明回家的路也相同,长大以后,乔奇祯和白玛却不再像以前那样无时不刻的亲密无间。
升入初中,离开教室去操场参加升旗仪式时,白玛随波逐流出了门,在人群中左顾右盼寻找乔奇祯。她看向他时,他也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