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羞恶&rdo;、&ldo;辞让&rdo;观是由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存在产生出不同的
&ldo;是非&rdo;、&ldo;羞恶&rdo;、&ldo;辞让&rdo;观。所以,它们决非人的自然属性,而是后天的人
为。
为了进一步论证人具有先天的善性,孟子又提出了&ldo;良知良能&rdo;说,举出了
&ldo;孩提之童&rdo;敬爱其亲长的事实。他说:
人之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
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
(《孟子&iddot;尽心上》)
这一&ldo;良知良能&rdo;的论证同样是有问题的。因为小孩爱父母、敬兄长也不是生
而具有的,而是小孩从小就受到父母、兄长的抚爱和教育的结果,是后天环境影响
的缘故。
孟子又运用归纳法,提出&ldo;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rdo;的命题,用来证明人具有
普遍的善性。他说: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
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
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
&iddot;告子上》)
理义属于道德意识,孟子认为人类存在普遍的道德观念,具有真理性。尽管人
类社会已经历过种种不同的社会形态,这些社会形态尽管存在着千差万别,但是,
它们都有共同之处,即都是人们共同生活的群体。每一群体都存在一个处理、调整
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关系的问题,因此必然存在着普遍的道德原则,这就
是孟子所谓&ldo;心之所同&rdo;。但是心有所同还有所异,孟子有见于同而不见于异,弃
异而不谈,就显得有些过分。特别是人的生理感觉和人的意识属于不同的类,一是
人的自然属性,一是人的社会属性,异类相推,其逻辑论证也欠严密。
人性既然是善的,那么,怎么会产生出恶来呢?对此,孟子回答:
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不善,非才之罪也。……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一求则得之。
合则失之。&rdo;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孟子&iddot;告子上》)
这是说先天的善要变为后天的善,必须要加以求,取决于求。如果舍弃而不求,
先天的善就会失去。所以,人与人之间善恶悬殊,并非先天的人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