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平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被追杀怕了,终于学会了乔装打扮。
两个小揪揪终于不扎了,还给自己粘了胡子,穿上帅气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那清澈见底的眼神,像极了智商占领高地的大学生。
丰平玩命赶路,路过贵宝地,听到有宴席,顺带打打牙祭。
万万没想到,刚混进来没多久,屁股还没暖热,剑符就先躁动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一定是其他三个家伙来了,剑符生出感应。
三个狠人,他一个都惹不起,到底是谁?
很快,他目光锁定陆瑾,心中冒出一个名字,林特加。
虽然他样貌改变了,可气质非常相近,那慵懒随意的松弛感,太他娘欠揍了。
凭什么老子跟个老鼠一样东躲西藏,这个逼比裤腰带还松弛,还有美女作伴,靠,凭什么啊。
小哪吒嫉妒归嫉妒,却不敢嘚瑟,随时做好火遁准备,这位狠人惹不起。
让他意外的是,那家伙只是淡淡瞅了瞅他,便再也没有理会。
这是几个意思?哥们瞧不起谁呢。
陆瑾没把握逮住他,这玩意跟歌词里唱的一样,我情愿你化作一团火焰,然后就啊啊啊
金遁流光和火遁之术,成为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座驾,谁骑谁知道。
吕布当前骑的貂蝉,要是有这个车速,早就横扫天下了。
“雷公子到。”
不一会,一身白西装的雷少杰,在众人簇拥下珊珊而来,他老子喝醉了休息,明天才是重头戏。
几十桌客人连连起身,一个个脸上都带着谄媚讨好的笑容,心里却不停问候。
这对混蛋父子,名为夜宴,暗地里却每人收一百块大洋,比黑金鲍还黑。
明天正式宴席,还得出钱,狗日的当了个狗屁官,里三层外三层的捞油水。
“各位亲朋好友,大家坐,喝酒吃肉,好好看戏,今夜不醉不归。”
雷少杰嘴角带着坏坏的笑,眼神始终是迷离状态,脸色给人一种病态的苍白。
众人连连附和,各种职业假笑,丝毫不敢违逆,父子俩杀人不眨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