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嘉遥给了我一个大白眼,“不愿意你是不是再去跳一次湖?我告诉你要去你自个儿去,找个我看不见的地方。”
说完我又凝视了他三秒,把红薯往他手边一放,被子刚掀开一个角,宋嘉遥就从后面一把把我抱住了。
“你是我祖宗行了吧?”他这话说的有几分咬牙切齿。
我也委屈,“我也不知道是得罪哪路神仙了,我给你准备的告白原本没这么……尴尬的,但是每次,总会发生点意外,没办法按照我意想中的进行。”
宋嘉遥顿了顿,好像对我的话产生了好奇,“你原本怎么准备的。”
“你还记得我给你摆蜡烛的那次吗?”
“你是说你在我们宿舍楼下摆花圈的那次吗?”
“……”瞧瞧这话怼的,让我怎么接?我只好瘪瘪嘴,装作没听见,“我当时就寻思啊,那块晚上也没什么人去,我就站在那一圈心形蜡烛中央,给你读我……给你读我写了好久的情诗,我还买了对银戒指,结果那天喝了瓶啤酒壮胆,壮过头了,场面搞砸了,戒指盒也不知道丢哪去了,我怀疑是被那个门卫大爷捡走了,我一过去问他他就拿扫帚杆子撵我走!”
这越说我心越疼,毕竟花了我两个学期的奖学金。
“你是说这个吗?”
直到宋嘉遥突然朝着我缓缓抬起左手。
“哎?”
“从你衣服里面掉出来的,还那张写在演算纸背面的诗。我看上面写着我名字,就戴上了。”
当时宋嘉遥觉得我还是随时有可能冲出门去跳湖的小炮弹,所以他没告诉我他有多么庆幸我那天喝多了,没在楼下单膝跪地给他读那首酸溜溜的诗。
我只觉得可惜,他长那么好的一张脸,却没有一个与之相匹配的审美,还总质疑我的审美。
在那片他以为的酸溜溜的诗里,我引用了当时并不算流行的西洋婚礼誓词,初次在书本里读到这几行文字的时候,就觉得十分浪漫。
无论贫穷或富裕,健康或疾病,美貌或失色。
都永远爱他,保护他,尊敬他。
那是我在那个年纪所能想像到的,爱情最美的样子。
我也却是拥有了理想中的爱情,只是过程有点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