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兄兄弟弟&rdo;,人各有别,这里的伦常关系是不能逾越的。
第三,&ldo;分&rdo;的核心是等级关系。荀子讲的土农工商的分工分职,君臣父子兄
弟夫妇的伦常,都贯穿着等级之分。分等级是荀子&ldo;明分&rdo;的核心。土农工商虽说
是一种社会的分工分职,但荀子认为其中有贵贱之等,士为贵,农、工、商为贱;
有君子、小人之等,士为君子,农、工、商为小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荀子之所
以视之为伦理关系,也是从贵贱之等、少长之等出发的。荀子认为,对不同等级的
人,应该给予不同的政治待遇。&ldo;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
制之&rdo;(《荀子&iddot;富国》)。而&ldo;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rdo;
(《荀子&iddot;仲尼》)。
荀子所谓&ldo;分&rdo;,不但指政治上的等级区分,还包括对分配物质财富的&ldo;度量
分界&rdo;。这种&ldo;度量分界&rdo;完全是一种适应等级制度的分配原则,这就是荀子所说
的&ldo;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rdo;(《荀子&iddot;富国》)。荀子认为要解
决&ldo;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rdo;的矛盾,就必须在&ldo;养人之欲,给人之求&rdo;方面,
&ldo;制礼义以分之&rdo;,确立按照贵贱等差,进行物质生活资料分配的&ldo;度量分界&rdo;,
按照贵贱之等、长幼之差、智愚能不能之分,分配物质生活资料,有区别地满足人
类欲望,&ldo;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rdo;(《荀子&iddot;礼论》)。
所以,荀子的所谓&ldo;分&rdo;,不仅是社会等级的差别,同是也是对于不同等级的财富
占有的保障。前者是为建立封建政治秩序而言的,后者是这种等级制度在生活资料
分配上的体现,使生活资料的分配有个界限和标准。
这种贯穿着森严的等级区别的&ldo;分&rdo;,荀子认为是不齐之齐,不平之平,是合
乎&ldo;人伦&rdo;,顺乎&ldo;天理&rdo;。荀子看到了&ldo;明分&rdo;对&ldo;使群&rdo;的必要性,肯定了社
会等级制的存在。但是,他又认为这种等级的&ldo;分&rdo;并不是不可改变的。他说:
&ldo;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颁而废……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之礼义,
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rdo;
(《荀子&iddot;王制》)可见,在荀子的眼中,&ldo;分&rdo;固然重要,但职位的高低、贫富
贵贱的等级差别却是可以改变的。变与不变,就取决于是否能服从礼义和是否贤良。
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