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来是挺好的事情。你老婆失踪多年,她又是新丧,两个老邻居互相知根知底,如果能走到一起共度余生,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你的那些老邻居都说,在贺中华出现之前,你跟刘金燕几乎已经成了公认的一对。可是贺中华突然搬了过来,他是新搬来的,年纪比你大几岁,据说年轻时老婆嫌他穷和他离婚找了别的男人。这个老头一来就抢了你的风头,成功把刘金燕抢了过去。这事儿说起来有点过分,君子不夺人所好,你觉得他这么做很不厚道。关键是,你都跟刘金燕交换了订情信物,她给了你一双自己做的老布鞋,你给了她一只嵌宝石的戒指。你们就差领证了,结果她说分就分,转头就跟贺中华好上了。”
徐训说到这里顿了顿,像是在给马建东消化的机会,也是让他有时间好好回忆一下自己犯案前的心路历程。
从即将找到老伴的喜悦,到煮熟的鸭子突然飞了的失落。尽管人已经被他杀了,但这种愤怒依旧留存在心里轻易散不去。
他越想就会越生气,越生气就越需要一个宣泄的途径。
徐训给足了他第一波积攒怒气的时间,然后拿出一个证物袋放到了桌上:“刘金燕有一件事情做得不太合适,她没有把这个戒指还给你。理由应该挺简单,那双老布鞋你已经穿了,不可能再还给她。所以作为交换的戒指她也不需要还给你。但其实这两样东西的价值并不对等。听说她还把戒指给贺中华看了。”
听到这话的马建东终于有了比较明显的反应,他抬起头来盯着那个戒指,眼里流露出了一丝愤怒。
“我能理解你的不高兴,也能猜到你对刘金燕的离开有多么生气。你肯定在想事情怎么这么巧合,二十年的事情居然又发生了。”
这一回,马建东的眼里不仅有愤怒,还有了厌恶。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么么哒。
第38章同床
这枚戒指已经有了些年年头,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比较流行的款式。
做工粗糙设计也很中规中矩,那个年代结婚的年轻人几乎人人都会准备这么一枚戒指。
“我猜这应该是你和施永兰的结婚戒指,你把它给了刘金燕,就代表你认可刘金燕成为你的第二任太太。只是没想到她拿一双老布鞋就把戒指拿了去,并且不打算归还。所以你挺生气,找了个借口把她约到自己家里,然后杀了她。我想前面的警察应该已经跟你说过了,我们在你家一楼的浴室里找到了几个你没擦干净的血点,上面的血液经dna检测证实属于刘金燕。我们的技术人员还在你家的浴室做了血液反应测试,证实了在那里有大片的喷溅和滴落式血迹。现代科学真的很神奇,好像只要你做过什么就一定会留下点东西,怎么擦洗都没用。我猜这枚戒指上是不是也会留有施永兰的血迹?”
徐训将证物袋拎起,放到了台灯下照了几下,老旧的金属很没有光泽,一看就有了年岁。所以当初去刘金燕家调查的警察根本没将它放在眼里,以为只是刘金燕自己的私人物品。徐训在来警局之前拐了一趟刘金燕的家,将它从旧木匣子里找了出来。
现在再看,似乎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施永兰死之前应该戴着这枚戒指,她被杀死的时候如果有血液喷溅出来,说不定会溅到戒指上。刘金燕真的不该收这枚戒指,她要是知道了得多害怕。”
“可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不是吗?”
长时间不说话的嗓子一出声,就带着一股逼仄的沙哑声,听起来特别不真实。
方思围愣了一下,立马板起脸道:“所以你承认是你杀了刘金燕?”
马建东不屑地一笑:“我可没说,不是你们说她死了吗?”
搞了半天糟老头还是不承认。
徐训并不着急,将戒指放到了一边,双手交叉搁在桌上,又重新起了个话题:“我昨天有找你儿子聊过。他跟我说了一些你和施永兰过去的事情。”
马建东似乎还沉浸在杀死刘金燕的快感之中,突然被人打断情绪略有不爽。又听徐训提起施永兰,于是再次把脑袋垂了下去。
徐训不管他只顾自己说:“你儿子和我说,当年施永兰确实有流露出离开你的想法。那时候你儿子十七八岁临近成年,施永兰可能是想去过一些自己的生活,于是她开始频繁出门,甚至夜不归宿。你儿子说有一回他好奇,夜里悄悄跟着施永兰出去,结果发现她进了一家街边卖茶叶的小店。他以为他妈妈要买茶叶,又觉得时间太晚不太放心,就一直守在茶叶店门口。结果施永兰一进茶叶店就是几个小时,等到他几乎睡着。然后凌晨两点左右施永兰终于从茶叶店出来,步履匆匆地回了自己家。那个卖茶叶的我今天去见了他,不得不说他生财有道,从前的小店铺已是鸟枪换炮,成了新华路上的一个挺高档的店面。除了卖茶还卖茶具,生意挺不错。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
马建东低着头,嘴唇嗫嚅了几下,方思围努力想要听清却一无所获,刚想开口追问又怕打断徐训审讯的节奏,只能强忍着闭口不言。
徐训却一点儿不好奇,直接报了答案:“他姓赵,叫赵海生,年纪和你差不多,当年施永兰留书出走,为的就是跟他在一起。”
听到这话不仅方思围吃惊,连观察室里的雷远也很意外。施永兰的那封信他们一早拿到,也请笔迹专家做了鉴定,证实确实是她本人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