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告主,该当何罪?主杀奴,又该何罪?”
答案是:
奴婢若是告主人,非唐律规定的九种首恶外,一缕绞杀。
当然是绞杀奴婢,不问是由。
既然入了奴籍,还敢告主人,那就死。
而主人若是杀死奴婢,有缘由的,笞一百,无缘由的,徒刑一年,可以银钱抵罪。
这让夏渊看得极其心寒。
也不由想起,陆冲收养的那几十个义子义女。
或许,若没有他,这些人都要卖身为奴了。
啧。
再想想自己和妹妹,坦白说,如果不是自己进了阳城武修院,如果不是这几年没有天灾人祸,万一碰上灾年,或许,也是卖身为奴任人鱼肉的下场。
封建社会没人权啊。
夏渊不由再次感慨。
不过,自己要上岸了。
县卫的权力,简直大破天!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唐律疏议》中规定的,合法杀人权。
这里同样有道题,就是阐述这条的。
——“一布匹商人,家财万贯,在青楼与一县卫因争女产生纠纷,县卫一怒之下,怒斩商人,该当何罪?”
“商人当何罪?”
答案是:
“若县卫是在执行公务途中,则杀人无罪。”
“若县卫为私怨杀人,罚俸三年,五年不得晋升。”
“商人冲撞县卫,死罪,家产充公,妻女子眷尽数充为奴。”
这特么……
夏渊都忍不住吐槽了。
牛逼啊!
太王道了,没天理啊。
但,事实便是如此,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这,就是县卫的权力。
……
“夏渊,时辰到了,准备去参加察文。”
陆冲提醒一句,将夏渊从各种浮想联翩中惊醒,整一整衣服,准备出门。
陆冲和夏渊把小抄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