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实话实说,你挣的钱,怎么会比我多呢?”我问。
“我不像您,就一项工资收入。我有三项收入,第一项是工资收入,这是基本的收入,这当然没有您多。第二项收入是形象代言人的收入,这是高记者介绍的。第三项收入是网络收入,这三项加起来,肯定比您多啊。”
“你说说看,网络收入是怎么回事?”
“你们都开玩笑叫我网络名人,网络名人也叫网红。得力于被您所救,得力于高记者的文章,得力于网络的推波助澜,我突然间窜红了。我的自媒体刚开始已经超过100万名粉丝了,现在,也基本稳定在60万到80万之间,有时,也偶尔突破100万。”应老师说。
“第一块收入,就是隐形广告收入。一些厂家,品牌商,和我合作,让我穿他们的衣服,做他们的形象代表,拿他们的产品在直播上演示,或者短视频中播放,让粉丝看到,通过粉丝产生营销型收入。”应老师说。
“第二块收入,就是打赏收入。我把我活动的情况,就是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情况,还有生活的感悟,包括文字、照片、视频发到自媒体上。粉丝觉得好,就打赏我。打赏有高有低,全凭粉丝意愿。”应老师说。
“第三块收入,就是收费收入。我有一些项目是收费的,粉丝付费才能看。”应老师说。
“你举例说明一些,你的收费项目。”我说。
“譬如说,我写的诗文,我唱的歌。不过,收费很低,最低的只有几分钱,但合计起来,收入也很可观。”应老师说。
“你能不能举一个诗文的例子?”
“可以啊,譬如说,春天的时候,百花盛开、满目青翠。我拍了一些照片,写了一首诗放上去。”
“你写的什么诗啊?”我问。
“《还你全部的春天》。”
“你说说看。”
“给我一点土壤
还你花的鲜艳
给我一滴泉水
还你满坛的蜜饯
给我一丝清风
还你最美的笑颜
给我一缕阳光
还你全部的春天
给我一片尊严
还你梦想
日日月月年年”
“写的这么好啊,连我都向往春天了。”我说。
“好多粉丝都为我这首诗点赞呢。”
“是写的不错。”
“连月光县县委书记,都跟我点赞了。”
“我没跟你点赞啊。”
“您现在不是点赞吗?”
“这也算啊。”
“虽然没有在我自媒体的统计数据中,但是实打实点赞了,应该算啊。”应老师说。
“我不跟你较真了,你再举一个,你唱歌的例子吧。”我说。
“譬如说今天,我唱的《千年之约》,我跟您合唱的《中国范儿》都放上去了。”
“效果怎么样呢?”
“当然好啊。仅仅一个小时左右,就有一万多人看了,我估计,用不了几天,仅这两首歌的收入,就可能会超过您一个月的收入。”
“我对你有意见啊。”
“书记怎么对群众有意见啊?”
“你把我跟你合唱的《中国范儿》放上去,没经过我同意,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