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忽然认真的看着凌然,“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吗?”
她好像回到了那个午后,校园后长长的林荫路上,凌然穿着米黄色的裤子,白色的休闲上衣站在那里等她,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地上是长长的人影。
那一天的粱以梦单纯的以为,站在那里的凌然可以走进自己的生活里。
可是,那一刻的一见钟情,最终没能成为一见终情。
“怎么今天的你一直在回忆?”凌然终于忍不住问。
“回忆是为了更好的忘记。”她以这一句匪夷所思的话做为结尾,是这一次相遇的结尾,是他们爱情的终了。
这其实不难理解,她唯有带着残忍的记忆离开,在孤独的夜晚一遍遍回想,在深刻的爱也会在时间的流逝中渐渐淡去。
不过,在离开之前,她还是选择了回想起最开始的时候。
最初的美好,最终不能忘。
是的,离开,她已经做好了离开了准备,要是等到凌然明白那句话的意思,她可能已经从公司办理好了离职,买好了火车票,踏上旅程了。
所以,她给凌然写了一封信,把想说没能说的话都写了下来。
凌然,我想当你打开这封邮件的时候,我已经走了,你不要觉得这很狗血,请继续读下去。
那天,你说那句话的意思我懂,说实话,后来我还在努力的挣扎着,我想要接受,但我怕得到了想要的结局,却得不到想要的爱情。我仔细回想了我们的每一段分分合合,也可能早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得到与失去之间,爱早就没有了,剩下的只是我对这份感情的不甘,对你的怨恨。
我不想再重复这样没有意义的恋爱了,也许上天注定我们就是不会在一起呢。我以前不相信,我总觉得只要我肯努力,终有一天你会被我感动,可爱情里需要的不是数不胜数的亏欠,而是那一点点的怦然心动。
现在我有点开始相信命运了。
就像方萱,她那么爱周瞳,甚至赌上了婚姻来换取幸福,到最后绕了一圈,她还是孑然一身,失望的离开了这里。还有一个朋友,她以为牺牲了一切就能换来想要的名利,把能失去的都失去了,可以去孤勇奋战了,最后还是被人拉下来,回来了原点,可惜该在最好的年华里做的事全都错过了。
我想,这可能是我这二十几年来做的最有魄力的决定,也有可能是最正确的决定,虽然到目前来说是最痛苦的决定。
不过没关系,人生本就是一场苦行,苦痛才能让人更快的成长。
最后,祝你一切都好。
她把最后一行字选中,变成了白色。
其实,我知道刘楠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你才会选择跟我在一起吧,也许你是真心要和我在一起,可我为什么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呢,原来被人施舍的爱情是这般滋味。
她怕凌然会回复她,可不说出来又憋得难受,就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写了出来。
凌然粗心大意,自然是没有看到最后一行字,就是看到这封邮件,也是好几天以后的事了。
当时粱以梦都已经下了火车,坐上了中巴士,在七扭八歪的山路里晃悠上了。
车子越开越偏僻,经过了大片的麦田,还有许多牛羊,隔几百米才有一户人家,每家都是用红砖水泥砌成的简易房子。车里扔着大堆的编织袋,坐在她旁边的孩子脸上还有一抹“红晕”,戴着耳机听着歌的她,看着与这里格格不入,她能听懂周围人的说话,他们说她是“城里人”。
他们错了。
她不是来旅游,她不是来体验生活,她属于这里,这里是她的家,她长大的地方,她和刘楠相识的地方。
曾经,他们也偷偷摸摸的称呼自己这样的人为“外面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