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明显遗漏了一点,没有哪位讲究的爷会亲自下厨做饭的。当程风提着几袋东西回来的时候,江越已经饿得不行,拆了袋涂四季遗留在这里的薯片,啃了几口意外地发现味道还不错。“少吃那种没营养的垃圾食品。”程风说着走进厨房把东西放下,从一个黑漆漆的塑料袋里掏出一条鱼细细清洗。江越抱着薯片倚在厨房门口,眼里带着审视:“你管得未免太宽了。”“是吗,”程风从柜子里找出一把刀,开始刮鱼鳞,慢条斯理道:“我认识的江越,可是会因为牛排火候差了十秒钟就找人家经理投诉,红酒开瓶后超过一小时绝对不会再碰,就连吃海鲜也要挑剔部位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居然能接受各种化工业合成添加剂和地沟油了。”一席话说完,那条鱼已经被开膛破肚,程风用两根手指一点点把内脏挖出来。江越盯着程风那双修长的染上血和内脏碎块的,还带着一股浓烈鱼腥味的手有些出神。“你家破产了吗,”江越道,“这手法相当娴熟啊,是不是为了还债四处谋生吃了不少苦?”闻言,程风挖鱼的手一抖,手劲重了几分,差点捅穿那条鱼的肚子。江越又联想到下午程风面试武术指导一事,更笃定了:“别恼羞成怒,我不会瞧不起你的。”程风真是服了:“你难道看不出来吗。”下一秒,程风几乎是吼出来的一句:——“劳资在给你做饭!”“……”“特意学的,”程风耳际有点微微泛红,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声音又高了两度,“特意,为你学的。”虽然平时总是没脸没皮地喊江越宝贝,但程大少爷真情流露认真告白起来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之前可是很不耻男人下厨做饭的,就跟洗衣服一样,总觉得这些都是保姆做的事情。后来是为什么魔障一样去学做中餐?大概就因为江越曾经轻描淡写说过他喜欢的人会做饭。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激起程风不知道多大的战斗力,妈的,不就做个饭吗。江越愣在厨房门口,没有说话,薯片也忘了吃。程风虽然是混血,但是没有什么湛蓝色的眼睛,他的眼睛偏灰色一点,像浅色的琥珀。眼睛极其深邃,双眼皮能夹死苍蝇的那种。还有那张脸,帅得中西合璧。江越不知怎么就盯着程风看出了神,心想,这个傻逼原来是真喜欢我,不是在耍我啊。恩,长得比楚天秦帅多了。江越想着想着念头又转回到楚天秦身上去了,没想到这一想就刹不住车,想他的眼睛鼻子嘴巴,锁骨喉结腹肌……明明都不怎么样,硬要说也就身材好了些,声音好听了点。除此之外那家伙还有什么优点,又冷淡又死气沉沉的,还不解风情。不,岂止是不解风情,简直就是冷酷无情。程风无语地看着明显在走神的江越,唤了一声江越。奈何对方没有反应。毫不知情且自恋无比的程大少心道:别是被劳资感动傻了。程风喊第两遍时江越才回神,思绪被打断的感觉很不爽,所以江越语气生硬,略带责备道:“干嘛?”程风从鱼肚子里伸出一只鲜血淋漓的手指来,指向门口:“有人在敲门。”☆、过夜2江越猜想敲门的应该是颜槐或者涂四季,这两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再不济,唐楼楼也是很有可能的,这货最近有黑化的趋势,岁月不饶人,往日忠厚老实的小金毛真是一去不复返。因此江越开门开得很爽快,冷言冷语不管不顾地扫射过去:“敲什么门啊烦不烦,哪凉快哪呆着去,忙着呢,没空招呼你。”江越平视前方波澜不惊,但他说完就觉得有些不对劲。那人很高,江越平视着看也只能看见一截脖子,顺带捎上一点下巴。卧槽,这喉结怎么那么眼熟……“江越,”程风从厨房探个头喊道,“谁啊?”还能是谁!江越目光由下至上把那人打量了一番,简约又贵得要死的定制皮鞋、一身黑西装、和一张依旧阴沉叵测的脸。情敌之间的关系有时候比情人更紧密,程风在江越沉默不答的03秒就拉响了警报,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做出反应,把手上那条还没冲洗感干净的鱼甩在砧板上,拉开厨房们就冲了出去,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定睛一瞧,嘿,果然是传说中的某人。“有何贵干啊楚老板,”程风把手搭在江越肩上,语气里充满了火药味,“你这样大半夜地来找我们家宝贝是不是有些不妥。”谁特么是你家宝贝!江越下意识想甩开程风搭在他肩上的手,不料程风早有防备,手上用力将他揽得更紧,他低头在江越耳边:“你干什么,别乱动。”江越只觉得说不出的别扭,在楚天秦面前,有点慌乱有点心虚还急忙想解释。于是他冷着脸瞪了程风一眼:“别得寸进尺,你……”又不是我的谁。江越原本是想解释的,可是话说到一半,他抬眼看到楚天秦照旧深沉且毫无波动的眼神。满腔的言语哽在喉咙里,卡得难受,最终话到嘴边拐了个弯:“你手上腥味太重了。”还需要解释什么呢,江越自嘲地想,在他心里我扮演的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何必那么认真?他不由地又回想起那句每每在午夜梦回扰得他睡不着觉的话:你还年轻,还会遇到很多人。程风抬手闻了闻,不以为然道:“还好啊,不信你仔细闻闻。”说罢就要将手凑给江越闻,江越被太搂得紧,一时间无法闪躲,只能不断向后仰,最后失衡整个人往后栽。程风像母鸡捞小鸡一样把江越捞回来,等他站稳后才道:“你想吃鱼我给你做,感情吃力不讨好,到头来还嫌我一身腥是吧,你自己说说你是不是缺心眼,嗯?你自己说。”江越反驳道:“我可没求着你。”楚天秦此刻站在门外,听着这番近乎是情侣之间调情一样吵吵闹闹的话,胸腔里涌动翻腾而上的一股火气灼烈到他自己都有些陌生。可明明这一切不正是他所期望的吗,期望江越能够从过去走出来,接纳一段新的感情。在楚天秦阴晴不定的注视下,程风伸出手,笑容有些张扬:“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程风,江越的大学同学。”说完微妙地停顿了一下,不等楚天秦握上来,程风继续挑衅地道:“兼江越的男朋友。”男朋友三个字一出,江越几乎要跳脚。但是转念一想,他最终还是对程风自作主张瞎扯出来的男朋友这个身份不置可否,没有多加辩解。他近乎是自虐一样地想知道楚天秦的反应。站在他面前的这两个男人,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程风跟江越同岁,个性张扬、家室殷厚、外表俊朗。而楚天秦西装笔挺,三十多岁的年纪,成熟稳重,凡事考虑到顾全大局,他早已经习惯在他的商业帝国里虚与委蛇、言不由衷。记得楚天羽说过,他从小最怕的人不是那个动不动就用戒尺打他的威严万分的爷爷,而是他大哥楚天秦,但是他也很识时务,尽管怕得要死,那大腿抱得也是牢牢地。为了拍自家大哥马屁,小学作文要求写最敬爱的人,楚天羽小朋友大笔一挥写起了我最敬爱的大哥,洋洋洒洒超了三百多字。作文的结尾,年仅七岁的楚天羽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写出一句水准极高极其富有哲理的话来:我哥特别厉害,只要他想,他就可以没有弱点。这句话即使是多年后的今天再翻出来考究,所言也分毫不差。此刻,楚天秦对着程风,依旧是那副没什么表情的面孔。“哦。”楚天秦道,“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