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琴瑟和鸣
婚后没几日,幽谷散人和仲世清先行离开,幽谷回子规山继续教导那个据说是武学天才的孩子。仲世清则是和一帮徒弟,在忙着各郡县开设药铺、医堂的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奔波,十七个门口挂有小葫芦的,名为华仁堂的医堂已在各处开张,此乃后话,略过不提。
刘秀在长安,并没有回来过节,只知道他在那里过的不错,和太学里的老师,同窗关系都挺好。
阴识离开长安后,刘秀通过太尉府的刘法曹,结识了长史大人,将阴家香米的生意与太尉府合伙来做,虽然利润被分去了很多,但却没有了后顾之忧,一些原来对香米有觊觎之心的世家,只得作罢。
长安城中最豪华的一间酒肆,二楼雅间,刘秀和两个年轻的男子正在饮酒,居于首座的是一个年纪二十七、八的男子,肤白,略瘦,是太尉王寻的儿子,王安,在太学任助教。
“博士,今日课堂上你的那篇赋,实在是作得太好了,文辞华美,沉博绝丽,字字珠玑啊!”刘秀举杯道。
“这样的称呼僭越了,我只是杨博士的助教,此处并非太学,你还是唤我王兄吧!”这王安措辞温和,气质儒雅,丝毫没有高官子弟的傲气。
“心中实在是想喊一声王兄的,不过,总觉得是对你的亵渎,你知道,我不过一介平民,在南阳种地为生,得了叔父的帮助,有幸来太学,同窗都不太看得起我,在长安,我又做了商贾之事,也非我妄自菲薄,实在与你之间云泥之别啊!”
“文叔,农夫有何不好?商贾有何不好?没有这些,我们吃穿何来?我与你一见如故,相交唯心尔!”
“王兄说的是,是我迂腐了!”刘秀飒然一笑,使人顿生亲近之感。
“叔叔,我说王大哥是性情中人吧!肯定不在意这些啦!”另一个年纪小一点的男子说。
“邓禹,这又是个什么称呼?我平白的矮了一辈?”王安用手指戳了戳他,显然两人关系很亲近。
“唉呀,这可如何是好?”邓禹故作惊慌的叫了起来。
“好了,一个称呼而已,随他吧!”王安不甚在意的说。
“王兄,今日的课我还有些不太懂,明日你可有空,给我补补呗!”刘秀一改刚才的客气。
“明日你早半个时辰到教室吧,今日回去,也不要忘记温书,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方有成效!”王安一秒进入助教的角色。
邓禹是刘秀姐夫邓晨堂兄的儿子,来长安时,邓晨有信给堂兄,让其代为关照,恰好邓禹也在太学,故而两人走得很近,关系也挺好。
香米生意在太尉府长史的帮助下走入了正轨后,刘秀的重心也放到了学习上,受益匪浅。
他偶然得知太尉府的儿子是太学的助教,教授《尚书》,恰好和邓禹有师生之谊,在刘秀的有意结交下,两人关系渐入佳境。
王安虽然是太尉公子,但却是个纯粹的学者,知识渊博,心性单纯,为人高洁。有一次,他们同游长安,刚好碰到街上兵丁驱逐流民,他虽没有说什么,但刘秀看到他眼中的悲悯,如同绍渊眼中经常浮现的那样,相交几个月来,也从开始的刻意奉承到如今的惺惺相惜。
太学三朝节散学,有一个多月的假期,刘秀留在了长安,和王安又多有相聚,所谈也不再局限于课业请教,两人经常能谈至宵禁,有时王安留宿太学,有时刘秀留宿王安府中,相交莫逆。
绍渊和鑫云在阴家真正过起了夫妻恩爱、婆媳和谐、兄友弟恭的幸福生活,一家几口其乐融融,或闲话家常,或抚琴小憩,或绣花烹饪,或曲水流觞。
室内依旧红纱幔帐,新婚的两人一坐一站于镜前。铜镜内,两人的视线偶有触及便相视一笑,鑫云俏脸上如抹了上好的胭脂般娇媚动人,连绍渊一贯苍白的脸上也有了几丝的润红,他正一手持象牙梳,一手将鑫云头上的发饰一件件取下,放在梳妆台上。
洁白的象牙梳没入油黑的青丝之间,一路向下。
“云儿的头发真好,就像上好的缎子一样。”
第一次被丈夫梳头,鑫云有些不好意思,说了句:“好了没?还是让我练习给你束发吧!今日我给你束的发,母亲看了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