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辰时,聚馨楼下,就被围观的群众堵的水泄不通。
一声高喝从远处响起,本来熙熙攘攘的人群,迅速安静了下去。
“端王爷到!”
一番例行公事的开场白,说得丁琦等人哈欠连连,要不是为了美食,真是一秒都待不下去。
好在主理人,比较有眼色,及时扭转了逐渐跑偏的画风。
“今日请诸君以雷笋为题,一炷香为限,做一首偈来。
前十位可携带一位家眷入内,品尝各位大师的水陆之珍。”
题目一出,本来胸有成竹的几个文人,开始低头沉思起来。
围观看热闹的群众,倒是嘴没闲着,你一句我一句的调侃起来。
“这题也太出人意料了,我小舅子把秋天的菜肉,都准备了一通,谁曾想竟然是雷笋!”
“可不是,秋天出春天的食材,这题出得刁钻啊!”
长宁郡主穿着男装,躲在人群里,她可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溜出来的。
听见身旁人的议论,唰地一下打开折扇,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
本郡主出的题目,当然与众不同,哪是你们这些土包子能猜得到的?
很快人群中就有一人朗声道:“笋衣白中闪金芒,顶梢带红如丹鹤!”
众人纷纷点头,朗朗上口,虽然没有太多文采,但胜在押韵,通俗易懂。
长宁郡主给自己的随从使了一个眼色,她早花重金,准备好了佳作。可还没等随从出声,就听见楼上传来响亮的声音。
“嫩箨香苞初出林,姑苏论价重如金,皇都陆海应无数,忍剪凌云一寸心。”
这两日王六没少从丁琦处得赏钱,此时,一见丁琦慢条斯理,吟诵出来。
他虽听不大懂,但就是觉得厉害,反正是比刚才的要好,当即高声转述了出去。
大堂里一片寂静,王六本来扬起的手臂,慢慢缩了回来,难道公子的这首诗不好?
唉,吃了没读书的亏,这要是让公子出丑了,自己岂不是好心办了坏事?
王六歉疚地回望了丁琦一眼,脸上挤出一抹勉强的笑意。
丁琦其实不会作诗,这完全得益于他读了上万本藏书,刚刚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这首诗,他就直接念了出来。
一阵清脆的鼓掌声,在空寂的大堂里响起,紧接着震耳欲聋的掌声,在整个聚馨楼里回荡。
"这楼上的是什么人呀?这诗写得可真好听!"
"快给我支笔,我要记录下来!这样好的诗,必能名垂千古!老夫何其有幸,何其有幸,见证了这伟大的时刻啊!"
"胡夫子又疯了!不过这次疯得没毛病,确实是难得的好诗!"
"你听明白了吗?就在这跟风……"
长宁郡主恨不得把卖她诗的人,拖出来打一顿,提前准备那么久,还没人家即兴作的好!
王六眼尖,看到主理人招手,便立马躬身开道,引着丁琦和刘牧往二楼的贵宾席走去。
他还是头一次这么万众瞩目,虽然大家看的不是他,但是不妨碍他自娱自乐啊!
这种事迹一说起来,村里的人谁不羡慕?
到了二楼门栏处,守门人出手拦住了丁琦,目光紧紧盯着丁琦怀中的白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