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跟班猎奇心喜的叽叽喳喳起来,顿时自觉大开眼界。
“还是大哥聪明,那咱们赶紧报告给村老,招人把他抓起来给贵族老爷送回去,岂不是大功一件?”一个跟班兴奋得对自己大哥提议道。
“白痴,招村里人干嘛?给他抓回去,可就跟咱鸡毛关系都没了。”博里斯恨铁不成钢的瞥了他一眼:“再说,就算把那小子绑回他主人那,贵族老爷又能赏咱几个子儿?”
跟班们这才恍然明白自己大哥的意图,但个别人心里也禁不住悄悄打起了退堂鼓:“呃,那大哥你叫咱们来是是准备。?”
“。反正是逃奴,谁会去管他的死活,找个地方一围,让他把剑交出来,要是敢抵抗。就把那小子囊了找个没人的沟一扔,哼哼,老子把那宝剑拿去城里少说也能卖五十个金王冠!到时候得钱哥几个人人有份。”博里斯阴狠的笑了起来。
“多多少?!”
本来还只是凑热闹心态的几个小流氓顿时瞪大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
几人被这估计的巨款吓得腿都软了:“五五十个金王冠!?”
要知道,普通农民哪怕碰到丰年,一整年省吃节用都很难攒下七八个银纳勒。五十个金王冠,这可是在地里农活干到死的那天都见不到的巨款。
跟班们的呼吸都忍不住粗重起来。
干了这一票,哪怕他们几个人分点汤水,那也都个个翻身致富了啊!
“瞧你们那点儿出息。”看着小弟们兴奋,博里斯暗自得意。
他没有信口开河,过去他曾因为好奇而问过村里的老瘸子铁匠,那领主老爷的佩剑到底值多少钱,老瘸子给出的答案着实让他瞠目结舌。
而眼前少年腰上的这把,哪怕光看鞘也比男爵身上的剑还漂亮,只要里面的剑刃没问题,恐怕都不止五十个金王冠,他还特意说少了呢。
“家伙都带来了吧?”博里斯扫了一眼众人。
“放心吧大哥,都带着呢。”几个小流氓拍了拍腰上的匕首和刀具,本来以为是打架壮声势,没想到真要用上了。
“记住,等会儿我把他忽悠到林子里,你们别说话,听我命令行事。”博里斯语气凶恶吩咐着,忽然,他看到霍克腰上和手上都空空如也,顿时火冒三丈:“死结巴你他妈来郊游的?你的匕首呢?”
“我我我我以为,只。只只是打架。”霍克苦着脸,颤颤巍巍的解释道。
“算了,反正也指望不上你这个废物。”博里斯往地上啐了口唾沫。
“大哥!那小子不见了!”
“嗯?你们这帮白痴也不看着点。”
“他好像是往村外去了。”
“那还愣着干嘛?还不去找!”
回到现在村尾的河岸边,流里流气的痞子们将面前这三个外乡少年团团围住。
“你们有事?”莱昂左手搭在剑柄上,不耐烦的盯着这帮明显来意不善的山野流氓。
听着莱昂的外乡口音,博里斯板起眼神打量着眼前的三人,视线在他们身上打转,他本来以为只有一个人,没想到那小子在河边还有同伴,怪不得买了那么多衣服。
能看到三人头发还没干透,洗漱后换上了新衣服,就连原来那被他盯上的小子也褪去了风尘仆仆,这疑似逃奴的少年眼下白白净净的倒是精神焕发,乍一看甚至像个贵族之子。
不过博里斯看了看他们换下来扔在旁边的破烂衣衫,又瞅了瞅那个衣服外面披着破烂链甲的高个少年,他愈发笃定了之前的猜测。
肯定都是逃奴!指不定还是犯了罪的,一个白嫩的男宠,一个高大的苦力,还有一个没啥特点的或许是打杂的?怎么剑到他腰上了?算了,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