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暮很少看过照片,那会让人想起不好的回忆,不过当他翻着相机里的照片,这是属于高三(八)班两年来的回忆之作,里面有所有学生的集体照,也有个人。
江暮翻到他跟郯煜炀握手的那张图,瞬间有种想把它删掉的冲动,脑海里也跟着浮现出早上两人之间的对话。
“你好,我叫江暮。”
“江暮,你好,我叫郯煜炀。”
最终还是没删。
等江暮把相册大概浏览了一遍之后,郯煜炀已经到了跟前,额角沁着几颗汗珠,脸颊带着刚运动过的红晕。
“看到没,破纪录了,星期天我请客,带你去吃顿好的。”
江暮也没忘星期六要去他家酒吧的事,答道:“好。”
星期五刚开完班级小会议,郯煜炀就提了,“等会去我那吧,明天郑硕他们自己过去。”
江暮想到只有一张床,皱眉,“不去。”
“干嘛不?”
江暮:“床太小,佛太大。”
意思就是,你那床太小,容不下我这尊大佛。
“操,还嫌弃上了。”郯煜炀可不管他嫌弃不嫌弃,二话不说把江暮的衣服收拾装进包里,触及作业时又收回了手。
开学那么久,就没见他做过作业,芬姐居然也没说他。
江暮看着郯煜炀三下五除二就把东西收拾好,眨了眨眼。
“瞅啥瞅,跟哥走。”郯煜炀拎着两人的包就走。
江暮上前夺过自己的背包,“我自己拿。”
郯煜炀跟江暮打了个车去的酒吧,很快就到了。
江暮发现这次来的地方应该是在酒吧后门,有一个通道上去,里面是电梯。
郯煜炀说:“从这坐电梯直接上三楼。”
“嗯。”江暮拿出手机给孟东来发了个信息。
“东来我叫了,明天会一块过来。”郯煜炀说。
江暮有些意外的看向他。
郯煜炀笑了笑:“我们班同学给你开欢迎会,我作为篮球队队长也给我的新队友开个欢迎会。”
江暮多看了郯煜炀两眼,他这个人看起来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做事却特别细心。估计是当老板的原因,很能让人体会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就像现在,他觉得郯煜炀这个人做事特别靠谱。
“不用太感动,叫我声儿哥当做谢礼吧。”郯煜炀耸耸肩说。
“叮。”
电梯已经到了三楼,伴随着郯煜炀话落,门一开江暮率先走了出去,留给他一个背影。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