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前边有不少新出现的干尸,谭灵二人停下了继续前进的脚步。
这些玩意的数量越来越密集,只要他们继续往前走,绝对会打破距离五米的这个限制。
除非二人不走小路,钻进树林里,接着绕开这些尸体,否则必然会触发死亡条件。
但这也不是个办法。
如果他们进到林子里,一是没有参照物容易迷路,二是树林的视野受限,很容易看不见隐藏的干尸,三是密林本身给人的感觉就很不好。
所以,如果这样思考下来,冲突似乎在所难免。
“看来我们已经没办法再留手了。”
铁岁锋也意识到了现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要不要我开灵场,给这些玩意全烧了?”
“我想想。”
谭灵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开始权衡起这其中的利弊。
如果想要安全通过,他们两个至少有一个要动手,这是母庸置疑的。
但还没和那鬼画见面,铁岁锋就开了家底,这合适么?
恐怕不太妥当。
如果自己来上,厉鬼的砍头却是作用于单体的,这里没有墙壁,灵场也没有效果,也不太划算。
那就只能在这里把那东西用掉了。
“我来解决吧。”
谭灵从兜里摸出了一个娃娃,“你的能力先留着,我们最保持住最佳状态,这地方很邪门,我怕之后会发生变故。”
灵异道具始终是道具,自身的状态才是最重要的,该用的时候就用,不要抠门。
想到这,谭灵厉鬼附身后,居然硬生生的将眼珠挖了下来,塞进了手中娃娃的眼眶。
在娃娃事件结束后,谭灵其实认真思考了一下这恶鬼化身的作用规律。
只要有回报,它似乎能为自己做任何事,而这鬼东西所要求最高的报酬,就是一对双眼。
对于正常人来说,没有眼睛,要么瞎子,要么当场死掉。
但谭灵不一样,他是厉鬼,是不会死的,也可以随时更换头颅。
自己现在能活着,全是一种意识,肉体已经是一种可以随时更换的东西了。
和铁岁锋深入交流一下,这才发现,所有鬼类附身者,其实都类似于一种超脱的存在,肉体可以更换,只要精神不乱。
鬼类附身,究其根本是占用你的身份,而不是躯壳。
说到底,身份的概念很大,而作为人类身躯存在的肉体,对于鬼来说似乎都是一个样,无论男女老少。
但唯独记忆是不同的。
谭灵现在抠出自己的双眼,给予了这娃娃最高等级的“报酬”。
现在,该他来提出要求了。
“我是你的朋友。”
娃娃被安上谭灵的眼珠后,立刻就变成了他的“复制品”。它站在一边,脸上带着不变的笑容,又重复了一遍:“我是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