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说。”
“诺!”
望着重新开始操演的众多同袍,邬有便道:“首先投掷武器看着简单,实际想要精通,练习起来不比弓弩要轻松多少,我邬家人之所以上手这么快,是因为以往或多或少都玩过标枪。”
“可如果叫一个从未投过兵器的新兵来练,那可能数月才可达标。”
听闻此话徐锐颔首,投掷武器确实是看着简单实操难,他前世也曾试过,却是练几天就放弃了。
“其次,标枪成本也比箭矢高。”
“箭矢价格低廉,标枪则不然,铸一根枪头,都可以铸十支箭了!而真论伤敌,哪个更强还真说不准。”虽说擅长投掷作战,但邬有还是比较客观的,并没一味的推崇这种方式。
“最重要的是标枪沉重,一根标枪就等同于多带一把武器,而每次作战我们起码要投三次……这相当于一个士兵就要多带三把武器,对行军速度还有后勤,都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一席话道出,顿时就叫徐锐打消了在军中全面普及投掷物的想法。
标枪手更适合作为辅助兵种使用,而不能作用于主战!
“至于优点那也很明显,大量装备标枪,全军就都具备远程杀敌的手段。战前投上几轮,破阵简直轻轻松松,不过卑职还是不建议这么做。”
“大人若喜爱远投,组两支精锐的作为奇招杀手锏即可。”
将自身看法道完,邬有便是躬身抱拳。从小他就喜欢丢石头,长大进入匪帮后更是喜欢丢枪掷斧,这使得邬有对投掷物有远超常人的理解。
他认为这种手段固然强力,也有极大的局限性。
标枪、飞斧对装备重甲及大盾牌的敌人非常有效,而且看起来也十分的震撼人心,但毕竟是抛投,射程不远也很耗体力,更别说还影响后勤……
这么多的限制在身,就使得这种手段注定只能作为奇招,不可全面普及。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作为奇招,一百人还是太少了。”
“这样吧……”
望向邬战,徐锐就道:“战哥,我再给你一百人!这招猝不及防下或将起到大用处,好生练着。”
“诺!”
手下骤然平添一倍,邬战那是喜不自胜。两百人,也是在县军编制里还算个都头,放边军里可是领两个屯将的曲长了!魁梧大汉满脸喜悦,当即轰然领命,保证一定会将部队练好。
又在这块观察了一会,徐锐发现邬有确实是有本事的。
标枪的投掷距离在五六十步左右,接敌前最多来得及投掷两轮,而飞斧投不远,速度却能极快,邬有便传授经验不断让本部练习着抛投节奏,使该部接敌前可极限抛投出三轮来!
两轮标枪,还有额外的一轮飞斧!
平静的来高兴的走,离开邬战这块后,徐锐又视察了其余各部。
徐安的一百弩手没啥说的,军弩的价值就摆在那,自然差不了。不过弩玩不出花来,虽说齐射看着壮观,但也就中规中矩很难让人感到震撼。
徐锐勉励了徐安和众弩手一番,便离去接着视察。
徐哲徐休的两百士兵,则主要是弓箭手。莫要小看弓,其价值虽远不如军弩,却也比刀剑这类近战武器贵的多,徐锐麾下也就这两百弓手了。
两位兄弟发誓不会让弟弟失望,于是勤勉练军,尽管没有太亮眼的地方,倒也是可圈可点。
除了这四百带有远程手段的士兵,其余的八百兵卒就是纯步兵了。
其中两百为刀盾手,装备单刀和圆盾,需要时也可换上阔盾,其余四百枪兵,两百则是单刀轻步兵。
至于郡里拨来的那一百件袖筒铠和长戈,徐锐自然是优先配给了自己的亲卫队。
八百步兵的演练就是军阵之术,要么合在一起练习配合,要么分成两派,一方由李北指挥一方由蔺浑指挥,进行实战模拟。
要说蔺浑还真是个人才,其马术与徐云相当,调度与李北无异,并且对骑军或是步军之术,都略有见解。故此时常被李北和徐云相互要去,强化训练。
一次视察,愣是从中午搞到天黑,徐锐从军营出来时,已是满意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