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着费斯的来信,没有抬头,直接开笔:
“来信已经收到,读了两遍,感触只有一个:费斯先生,你需要的不是一段长久的感情,而只是一个女人而已。”
“你在信尾说,你很认真地对待我。我认为,显然是你误解了自己的激情。想当初你被黛布尔小姐迷住的时候,费斯先生必也是非常认真的,不然也不会坚持一个月地密集追求,坚持半年做精神层面的交流。只可惜,你的认真的新鲜劲只能维持到你得到这个女人的一刻,开始**。”
“我很有自知之明。不认为,我会比其他女人更有魅力,能留住一颗浪子之心。”
“有的人,天生是个流浪者。他会留恋美,却不会为美停留。一生爱自由,并死在寻找自由的路上。”
“这样的人也许会有同行者,共渡艰险,同享尊荣。象古代的游吟诗人所唱的那样,浪漫如彩虹。但绝不是我这种死宅。”
死宅这个词,莉迪亚翻译了很长一串来修饰,也不知道费斯能不能理解。
“不可否认,我喜欢你,喜欢你英俊的外貌,风流的双眼,健壮的身体。正如你喜欢我,喜欢我张扬的青春美貌,甚至喜欢我的身份。丧衣包裹下的美丽,禁欲而苍白。连我自己照镜子都无法拒绝这样感觉的自己。我们在一起,更适合最原始的交流,而不是相濡以沫的承诺。我们就算互相知道各自的历史,也并不熟悉。就象你知道拿破仑,我听说过亚瑟王一样。历史对于你我这样的人毫无意义。坚定而久远的承诺,你给不起我,我也给不起你。”
“所以,我认真地给你回信,我们俩天生一对。不会天长地久,却应该曾经拥有。”
“另外,谢谢你对我的照顾。斯诺先生是一个好人。我就把这些书与酒,还有一些无法言说的照顾,都归于是情人的前戏。想来,你一定会很乐意我的这个定义。等待你的到来。”
直白得吓人的一封信。
莉迪亚晚上吃饭的时候,亲手交给了斯诺。斯诺接过时,下意识看了眼脚边,这个动作娱乐了莉迪亚,让她一晚上好心情。
第二天,莉迪亚没有去找报纸编辑。她想了一晚,还是决定等都画完了,再找下家。那样的话,更利于谈判。
带着肯特游遍了伦敦。从圣保罗大教堂到大英博物馆,从白金汉宫到西敏寺,处处都留下了莉迪亚的足迹,当然,也少不了素描。国会大厦还没有被烧毁,莉迪亚感觉很欢喜,在那里呆得最久,细细地描画了好几个方位的风景。决定回去把它画下来,过个两年烧毁了,它就成“老照片”了。
肯特对伦敦非常熟悉,根据莉迪亚的要求,又去了专门的街道,莉迪亚买了许多画画的工具,把上次出版《幽默画集》的钱花了个七七八八。幸好有马车,不然莉迪亚根本拿不回来。
回到住处,已经傍晚。
一进客厅,莉迪亚就看见一个男人正与斯诺面对面坐着,不知在聊些什么。斯诺笑得很开心,完全没有防备,也没有平时装模作样摆斯文少爷的态度,张着大嘴,很是豪放,吓了莉迪亚一跳。
“巴伦见过夫人。”男人听见有人进来,转过身来一看是莉迪亚,眼睛一亮,似乎觉得莉迪亚很有趣似地,一瞬不瞬地盯着莉迪亚。明明是很无礼的行为,可他偏偏一脸真诚,没有半分猥琐,让人讨厌不起来。
莉迪亚有点尴尬,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熟人”。对方正是那天在费斯家后院埋箱子的“摇滚明星”,只是今天穿着西装,看不到刺青,倒是一头长发一点也没遮掩,甚至有点自得地甩了甩。
这人表现与长相完全不符,表现得象个小孩子,鲁莽而直率,可是长得却真有点吓人。最少,一般的淑女都得吓得躲开。没看这屋里都没有女仆吗?
不过,莉迪亚对这种长相倒是没有想法,提了裙子行礼:“巴伦先生。”
说完,莉迪亚就准备回屋,赶紧休息。她今天逛了一天,累了。却不料这位巴伦先生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穿着西装,却耍无赖。莉迪亚还没转身,巴伦突然笑起来:“夫人,我们船长今天收到你的信,可高兴啦。你以后多写几封呗。”
靠。
作者有话要说: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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