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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刘桢一直觉得秦始皇的一生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一个在错误的时间做了正确事情的杯具。

拿个简单的例子来说,秦朝最为后世所熟知的政策之一“车同轨”,不仅是单纯统一车轨车辙的标准就算了,而且还在全国范围内开辟新的道路交通,包括水路和陆路。众所皆知的灵渠就不说了,从东边的燕齐到南边的吴楚,嬴政大爷硬是让人铺出一条临海的驰道,甚至还制定了严格的标准:道广五十步,每隔三丈就种一棵青松,道路全都必须用铁椎夯实。除了这条驰道之外,在北方,为了抵御匈奴,秦朝还修筑了另外一条长一千八百里,开山劈岭的直道。

这种工程量就算是放在后来的汉唐全盛时期也是浩大的,更何况是在刚刚结束了战乱,生产力还很低下的战国时代。想想就好了,这两条横跨全国的道路,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

秦始皇这种行为明显就是要么不做,要么就一定要做得最好。

但不得不说,强迫症患者秦始皇同志的战略远见也是其它六国君主拍马都追不上的。

抛开这些水路和陆路在军事和民用上的价值,两千多年前,当各国诸侯还沉浸在各地为王,满足于一国强大的时候,秦朝的君王就已经开始着眼于天下,秦国不赢天下,谁赢天下?

要知道,秦朝为了抵御匈奴而开辟的那条道路,直到汉武帝年间还在使用!

但刘桢能够理解这些,甚至用惊叹的眼光去看待秦始皇乃至秦朝的一切作为,是因为她纯粹是站在两千多年后的角度去评价的,在当时的人民群众中,则完全不是那回事。

对六国的贵族来说,秦朝的统一扼杀了原本属于他们的一切利益。

对六国的百姓来说,秦朝一改之前战国时代的自由散漫,其律法之精细,要求之严苛让人好像突然从地球跳跃到月球,完全无法适应。

就像有个人吃饭,本来用手抓,用筷子夹,用汤匙舀,都没有人管,可突然有一天,别人要求他一定得用筷子夹,不然就要骂你,他当然不会乐意,反而还会跟对方对骂起来;如果对方拿着棍子,而他手无寸铁,那人可能心想忍忍就算了,改成用筷子夹;但如果对方又说,不仅得用筷子,吃饭的时候还不能发出声音,不然就要杀了他,那个人忍无可忍,自然就想到了反抗。

现在,刘远他们作为原来韩国的子民,对这位君主同样一点好印象都没有。

三个人关系铁,私底下交换一下看法没所谓,刘许二人从过军,安正还是官府里的人,都比寻常庶民多了几分见识,安正就叹道:“想当年六国未灭之时,齐国有稷下学宫,百家争鸣,不以言定罪,可现在,竟出了这焚书之举,难道自此之后,天底下只有法家一家之言独霸天下?”

许众芳将酒一饮而尽,他是粗人,感慨自然也和他不一样:“当初我与大兄戍边,军中有个弟兄,本是楚国大商出身,谁知秦君灭楚,将商人发为市籍,说他们是不轨之民,我们回来的时候,那位弟兄还没法归家,据说不日便要改戍长城,秦君暴、政,遭殃的可不止一家两家!若不是大兄心眼多,人缘好,贿赂上官,假作残疾,得以脱身,我们只怕也要同往呢!”

刘桢倚靠在父亲怀里,听到这里就问:“阿叔,难道朝廷没有规定服役期满便可退役么?”

许众芳哈哈一笑:“有是有,可得等到年满五十六,只怕到那时我与你阿父都发摇齿落了,还不能回来看你呢!”

刘桢暗暗叹了口气,万里长城何其伟大,后人视为奇迹,但参与修建的当事人可不这么觉得,谁愿意离家千里,被征调到那种地方去干活,还可能永远回不来?

她还记得以前去爬长城,当时的长城已经不是秦长城,而是后来的朝代补修的,然后就听见旁边的游客说,要是能穿越回秦代看看当时的长城,就算当个修长城的士卒民夫,他也愿意。

现在刘桢觉得那个人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以前她根本没那感受,现在,作为刘远的女儿,她绝对不想让自己老爹去当什么铸就伟大奇迹的螺丝钉。

秦朝不是不超前,而是太超前了,嬴政大爷实在太能折腾,想把上百年才能干完的事情一口气就给干完了,可能吗?就像前面那个吃饭的比喻,大家本来就跟不上他的步伐,还被一再压迫,忍无可忍,当然就无须再忍了,等他一死,大家没了头顶的大山,各路造反的也就风起云涌了。

不过现在,老百姓觉得还能忍,所以私底下发发牢骚也就算了。

三人又聊了一通,无非是以前韩王如何如何,现在秦君却如何如何,其实七雄并存时,老百姓的日子也未必真就那么好过,只不过现在的感受更坏,大家反而都怀念起了从前。

刘桢听了一阵,有点昏昏欲睡,但她仍是打叠起精神,问:“安叔父,你能不能借我一卷书?”

安正诧异:“你要书作甚?”

刘远倒是帮她回答了:“这小女子想要认字。”

安正笑道:“大兄不喜读书,阿桢倒是与你不同。”

刘远哈哈一笑:“她这是像她大父,不像我!”

安正又问刘桢:“阿桢,你为何想要认字?”

刘桢道:“大兄能上乡学,我却不能,心里很羡慕,叔父能帮我吗?”

安正又微笑道:“我幼时去过你家,你大父那里有不少藏书,怎的你不向大父借,反倒跟我借,再说光有书,无人教你读,你知道怎么念吗?”

说起这个,刘振就想叹气,其实她借书没有别的,真是为了认字,要不说她穿越也没找个好时代,现在甚至还不流行宋体字,人家普遍用的是大篆,就是在刘桢看来像天书一样的文字。

前两年李斯发明了小篆,开始取代大篆,变成官方文件上通用字体,结果因为书写起来慢,又用了隶书作为注脚补充,饶是如此,许多典籍上面依旧是用大篆书写的,想看懂,首先就得先学认字。

隶书已经逐渐接近后世的繁体字雏形了,好歹能认出大半,要练的是书写,大篆和小篆就难办了,看多了就像一群小人在竹简上跳舞,简直让人头晕眼花,但只要刘桢不想变成文盲,就得老老实实学认字,应该庆幸的是,周围的环境让她起码还拥有这个条件,要是生在更穷困的农家,说不定真得当一辈子的文盲了。

老实说,她来到这里,除了比别人多出一丁点记忆之外,得了个早慧的名声外,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建造长城她不会,更别说跟陈胜吴广一样口号一喊聚众造反,现在可好,连字都得从头学起了。

“我可以问阿父和大兄啊,也可以问叔父你,叔父你会教我的吧?”刘桢笑眯眯地,一脸纯洁无瑕,把为什么不去大父家里借书的问题丢给老爹去回答。

安正知道刘远跟父亲那边关系不谐,也意识到自己问错了,他一笑:“当然,只要你问,叔父就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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