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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第1页)

盛星清楚记得,那天晚上乱糟糟,陈太太发觉自己丢了东西,于是坐在椅子上撑着头。没多久,她要走了,她说:“东西就在这屋,我回去也搜搜我的人,钱师傅别觉得我多事儿,这是我大奶奶留给我父亲的,我父亲都走了快十年;这东西也不值钱,可丢了我心慌。”

钱四代一张满是横肉的脸,通红;他愤怒地,忘记穿的是大褂儿,他举起了巴掌,在那些孩子黢黑的脖颈上,挨个儿拍过去。

一阵冰冷刺痛的脆响。

“俩人互相搜,衣服脱了,都给我找!”

盛星被一个成年的师兄拎起来,像是遛着只红脸花翅的小鸟,里里外外摸了一遍,师兄凑下来亲了口他的脸,说:“真瘦啊,你没偷。”

盛星太矮,够不着大高个儿,于是被一群慌乱的人排斥到墙角去了,他上了瘾,知道江菱月会疼哭,于是总伸腿,用挂小穗儿的彩鞋折磨他的烂脚。

“哭包哭包你十六了,哭包怎么娶媳妇儿。”盛星一把嗓子是天生的甜,他说。

江菱月又伸手,指头往他染了油彩的俏脸儿上戳,然后,十分冷清地抬了抬嘴角。

盛星以为是妥协,盛星就放肆起来,他一双肿呼呼的小手在江菱月身上乱摸,咬着牙,说:“家里还有个姐儿,你是不是把宝石给偷了?”

其实盛星话音没落,其实他自己也震惊到两腿发软,那宝石就像天上的扫把星,反着光掉在地上,“咚”地一声。

第三章夕去逢故人

盛星在租界逛新开的胭脂铺,把新上架的洋货买来,预备送给秦妈贺新年。陈江福的铺子,卖精致新鲜的蜜饯;榅桲、青梅、瓜条儿、炒红果,或是甜掉牙的金丝蜜枣儿,盛星由仆人陪着,俩人买了包金黄香甜的苹果脯。

江菱月还是穿着那条深色的夹裤,棉袄外面披着件发白的军服,他回过头,看了盛星一眼,又转过脸去。

盛星想把嘴巴里试吃的一口枣儿嚼完,他咳了两声,恍惚地抬起眼皮,说一声:“菱月姐姐。”

“还是个小泼皮,喊谁姐姐呢?”江菱月冷冷清清一问,像是拿冰,把盛星弯起的嘴角冻住了,他买了两包甘草杏,往嘴里塞了一颗。

盛星穿着老式样的长衫和毛褂儿,像个金贵的财主少爷,他还是没翻脸,总觉得有愧,因此笑嘻嘻,哽着喉咙,说:“还回不回来唱戏?”

“唱戏?”江菱月牙有些酸,他看着盛星,用讶异又疑惑的眼神,像深色的冬夜长空。

光线在铺子里,略微昏黄,玻璃橱窗陈列着橙黄或剔透的果子,盛星答:“是唱戏。”

“盛星,你出来,我有话说。”江菱月两步跨过来,就扯着人不松手。

外头冷,仆人把红漆的汤婆子递上来,盛星头发梳得一根不乱,他跟着江菱月走;烟突然递上来,盛星一抬头,江菱月已经蹙着锋利的眉毛,吸得气息都呛人。

“刺嗓子,还唱不唱了。”

“你管我!”他反驳,接着,嘴边翻腾着浓白色的烟圈,这样的确有失礼仪,对于盛星略显刻意的咳嗽,他毫不在意。

在军队里四年时间,人被培育得有些粗鲁,他一抬眼,浓密的睫毛掠过眼睑,乍现许久不见的青衣风情,可眉峰厚重了,颊边是隐约的邋遢的胡茬,整个人从少年时候的清丽里挣脱出去,变得更像个走街串巷的痞子。

可神情不粗野也不流氓,有任性不羁的锐利感觉,更少不了淡薄的书生气。

江菱月当然上过学堂,盛星记起来,他用旧毛笔沾水,在晒得烫脚的洋石灰上写《百家姓》,写《三字经》,写:夜泊秦淮近酒家。

“想喊你回来唱戏,你这不是……”盛星一双被水红勾勒的明亮眼睛,柔软地扫遍江菱月全身,又笑,说,“不是挨枪子儿的身子,军饷我又不是没交,穿的这什么呀……”

他满身心的嫌弃,嘴角往下垮着,又忍着,不敢迁怒于衙门或者少帅,他只得把自己给部队拿了十几块钱的事儿,扭捏着说出口。

“得得锝!”江菱月终于被惹恼了,他捏着燃了一截儿的烟,那两包红印章牛皮纸包的甘草杏拎在手上,他看着盛星满身优雅金贵,忍不住歪过头去,嘲讽地笑,说,“我倒没什么要交代的,就想问问,我藏在墙砖缝儿里的那一块钱——”

“我花了。”

“你知道我要问什么吗!”

“不管,你说了有我一半儿的,谁让你倒霉,藏钱被我瞧着了?”冬季严寒,盛星双颊被冻得通红了,他背过身,往街头朝向太阳的一边去,和那些喧嚷的人群擦身而过。

电车的轨道,狭窄,街道被高耸的楼遮挡着,傍晚时候只有一端泛着落日的亮黄,盛星搓了搓冻僵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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