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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这样的馄饨摊很常见。他喜欢远远地看着模糊漂浮的灯光走过去,黑夜里冒着大片白色的雾气,用电线吊着的裸露的白炽灯泡发出幽暗的光,随风摇摆。他知道馄饨皮很薄,滚烫的汤上面漂浮着紫菜和小得不能再小的虾米,小时候的美食。但现在只是看看,他晚上不吃东西。

他远远就看到了她,在有了凉意的空气里仍然穿着短裙,套一件看不清图案的毛衣。他正想着有多久没见过她了,她抬起头也看见了他。她微微一笑,怎么是你,你住这附近吗?是啊。他不得不停下脚步,抬手方向感含混地指了指。她仍望着他,他只好说,好久没看见你来存钱了。是啊,我最近换了工作,凯旋路上有一家夜总会重新开业。她也抬手方向感含混地指了指,他点头表示明白。

递进两百存一百六的少女,他很可能是这些年里唯一知道她真正名字的人,他发现自己竟然还记得。她招呼他坐下,他正在犹豫时她对摊主说,再来一碗吧。他抬手摸了摸口袋,尴尬地说,我没有带钱。没关系,我请你,她享受着一种豪爽的感觉。他迟疑片刻之后走过去,在仅剩的另一个小凳子上坐了下来。馄饨皮很薄,滚烫的汤上面漂浮着紫菜和小得不能再小的虾米,跟记忆与想象里的完全一样。

你要加一点儿辣椒吗?好啊。她为他仔细撒上了一层薄薄的碾碎的辣椒皮。他们在幽暗中聊天,一些不重要的话,说说停停,前言不搭后语,好像在等待什么也好像什么也没有等待。想不想跟我回去?我很便宜的,她突然说。他没有回答,他们陷入了沉默。

我很便宜的‐‐她做出如此表达是因为完全克服了自尊心还是自尊心太过敏感的一种保护,他分辨不出。外滩是什么样子的?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打破沉默。你没有去过吗?他机械地回应她。没有,我一直想找到新的工作之后再去,我是指一个新的工作,别的工作,不是指换个地方继续现在的工作。她急切地解释,他点头表示明白。

我从小就喜欢外滩的照片,是因为这个才来上海的,我本来也可以去南方。我喜欢外滩,但现在还不能去,我不想外滩多出一只鸡。他只好看着她继续缓慢地点头,一只做着无谓思考的严肃鸡或是一只好心的想要打破沉默的善良鸡,他在心里想。

虽然他并不太相信她说的但仍然顺着她的意思说,我也不去外滩,十几二十年没去过了,说完便低头喝汤。温度正好,他喜欢这种便宜的零碎紫菜滑入口中的感觉。

是吗?她提高嗓门,看起来正是因为他也同样不去外滩而喜悦,他在认真地思考这其中的逻辑。哦,你没有带钱,我刚才忘了。她像是在自问自答,他抱歉地微微一笑。跟我回去吧,今天我不收你的钱,她再一次享受着一种豪爽的感觉。

他躺在她肮脏低矮的床上环顾四周,一切如此熟悉。空气里有股发潮的霉味,油腻的墙壁与地板让他倍感亲切。几米开外,厕所的门敞开着,她坐在马桶上放肆地小便,哗啦啦哗啦啦,之后站起身径直向他走来。

她是什么时候脱掉裤子的?他想不起来了。你不擦一擦吗?他问她。她摇了摇头,微笑着略带轻蔑地看着他。我去银行存钱的时候你想操我吗?他咧嘴笑了,意味深长地留下一个非常短暂的像是心思被揭穿之后的窘迫感。这果然让她受用,她温柔地笑了。

他叫出了她真正的名字。她稍稍感到意外或是感伤,但没有沉湎。她一步跨到床上,熟练地在他身上坐了下来。他感到床铺以及整个房间都在随着她震荡摇摆。为了不被迅速蔓延的快感过早击倒,他紧闭双唇,用舌尖顶住上颚,望着发黄以及发黑的天花板,就着裸露的白炽灯泡的光线,数墙上的裂纹。好像回到了小时候。

堕落吧。就他平凡的过往与将来而言,他也并不觉得此刻比较更是一种堕落。

童子鸡

童子鸡:1,未成熟的鸡本身;2,处男。

他从浙江乡下到上海来讨生活,家里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姑娘。所谓青梅竹马,不过是同住一个村,两家又都穷到了无法更鄙视对方的程度,门当户对,就草草定了亲。他只在新年的夜里趁黑趁乱狠狠在她的胸口捏了两把,刚刚抓过鸡脚吃的手探进粗布棉袄里去,隔着的还是一堆破棉絮,触感很不真切,而且时间短暂,但分明软软肥肥暖暖的,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处,但他十分喜爱,从此牵肠挂肚,不再嫌她身长不足一米五自小瘸了一条腿还是斜眼,只想着在上海能够讨到生活,略有积累之后便回去跟她成亲。

他一共见过杜先生两次。后一次只是远远的一个背影,前一次却真切很多,甚至杜先生还对他说了一句话,是无上荣光。地点就在外滩18号后身盛记洋行隔壁的茶楼二层,杜先生带了妹夫和车夫去跟北方来的朋友会面,在茶室里坐谈,他和年长他不多的同伴守在门口,警戒并准备着随时做事。按事先的约定,杜先生如果说要上点心,他们便可下楼去做事,到五条街外的亚洲旅店找北方客人的太太。他和同伴刚刚站定不久,里面话还没讲几句就听见杜先生说要吃点心,看来话不投机。

亚洲旅店算是贵的地方,陈设也讲究,狭窄的旋转门进去,穿过同样狭窄的玄关,里面的大厅突然间变得开阔。昨天初来时曾吓了他一跳,而且他认为这样盖房子就是为了吓人一跳。但今天就好多了,他有了思想准备,对于城市的一切,他还需要更多的学习体会。

他在心里盘算着这里每天的价钱,想这些北方来的朋友,虽然不知道靠什么生活,出手倒是阔绰,不知哪里来的经费。昨天,还是他们俩,跟在车夫后头,毕恭毕敬地送了杜先生的见面礼过来,是锦盒包裹的一只玉镯,十分体面。今天便算是熟门熟路,礼貌的敲门也跟昨天一样‐‐这不是他们乡下人的习惯,他一般死命地用手掌拍。好在他现在只需跟在同伴身后,观察、学习、努力适应,暂时还不用亲手做事。

她开了门,很快认出他们俩来,疑惑但并不警惕地望着他们。同伴便堆着一脸笑容却是不由分说地挤进了门里。昨天送来的礼物现在就戴在她的手腕上,同伴笑盈盈地望着她,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这手镯,之后就伸手抓住她的手腕。在她一脸狐疑的时候,同伴已经示意他做事了。他记得同伴刚才一路上反复交代过的话,齐腕一刀会比较容易,但无法把手镯包括进去,斩断小臂很困难,但可以包括进手镯,同时还能彰显气势,是更高的品位。

所以你要砍小臂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处,随你高兴,但不要忘了考虑盒子的大小,你还记得昨天那只盒子吗?这很重要。到时候放不进去而需要再改刀是非常困难非常不体面非常不能接受的,不仅你的前途,包括我的声誉也会大受影响。还有,你如果敢一刀正好砍在玉镯上,那么就只能阿弥陀佛了,记住了吗?

刚刚还在想着不用亲手做事,还在暗自窃喜,谁知训练来得如此突然‐‐这一刀便很费踌躇。

在浙江的村子里,亲爱的表哥向他展示过一种残忍的杀鸡方法,随手抓过一只嚣张的公鸡,用另一只手握住鸡头直接将脑袋扯下来。表哥会将扯开来的两部分同时扔到地上任由它们继续,通常身体能坚持得比脑袋更久,照旧用两只脚行走。起初只像是有了醉意,逐步升级后,围着自己的脑袋胡乱转圈,像舞蹈,疯狂而缺乏规律。其他鸡会目瞪口呆地看着刚刚还欺负过自己的同伴,有时甚至会吓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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