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前世最后的记忆,宁璇格外害怕深水,之前她是一直生活在沿海城市的,可却从没学过游泳。死时留下太多阴影了,以至于这一世里,见着深水就发怵。
可是这河道是越走越深的,这一处算是较浅了,她也渴的实在没法。就从怀里掏了绢子出来。思量着把绢子洗洗打湿,然后拧点水喝。
壮着胆子走近了些,她发现河里的水很清澈,波光粼粼的还有鱼在游,却没什么异味。也就放心的隔了些距离洗手绢了,这张新手绢还是早上沈桓放她衣兜里的,在周家她来出来当了会道具。
细嫩的小手一拧,手绢里的汲水就滴淌进了她的口中,宁璇仰着头,贪婪的享受着凉水浸喉的那种舒服感觉。一连来回动作了好几番,喝足了水,她又拧了绢子擦脸。
那冰冰凉凉的感觉,真的是不可言喻的舒爽。感觉自己又活力满槽了,她就欢快的起了身,大大的伸来个懒腰,活动下紧绷的筋骨。
“真是舒服!”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姑娘!别跳!”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宁璇是记不得了,只记得当时被那一声大吼吓的不轻,还没来得及回身看去,就感觉到自己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击了一下,跟着……就一头掉水里去了!
“嘭!”
镜头切换——
今天是个好天气,前日就去了池州城的齐缙夫子正骑着自家的小毛驴,一路颠颠簸簸的把家回。他是西山村里唯一的夫子,也是十里八乡一众乡邻公认的美男子。虽是穿着简陋,可那张桃花脸,真真是叫女人看了都自叹不如。
他是个极其注重仪表的人,尽管这次进池州城是为了流匪的事情,他还是仔细的打扮着,生怕影响了美观,坐在小毛驴的背上,还不忘拿着梳子捣鼓着。
走时庄保长就嘱咐了,此番进城定要面见城主,请兵来援;假是真请不来,那就罢了。他是全村唯一说话文气有理的人,所以他很理解庄保长最后的眼神。
那分明是在说:见不着城主也就罢了,你人可得安全回来。
看吧,就是这般舍不得他这个帅到没天理的美男夫子,若是没了他,实在是不能想象庄里的孩子们,还能不能找到一个又帅又有才的夫子了。
他的心情不算太好,因为他吃了城主家仆人的闭门羹,灰溜溜的被赶出了城。他是个要面子的人,为了不让人看了笑话去,就快速的驾着他的专属坐骑,风尘仆仆的赶路回家。
这不,人还没到庄口,他就开始思度着等会该用什么表情去见庄保长和众乡邻。悲伤的?不好不好,一个美男子脸上怎么能出现那种有损颜面的表情!欢快的?不好不好,似乎大家现在都很不快乐,他笑着回去,不是找揍吗!
想到自己这帅的天怒人怨的俊脸,若是被揍了,他真是不想活了。
就在此时,他看见了一双美腿!不错……露了一半的美腿!白白嫩嫩,均称有致的长腿,尽管只露了一半,却还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
他暗自将那腿与自己的做了比较,很快就得出了结论——他的不如她!
莫名的,他有些嫉妒了。跟紧视线上移,他就震惊了,是一个极美的背影!那纤柔的姿态,飘飞的青丝,绝对是名女子!可她的动作,怎那般怪异?似乎像是……是……要跳了!
“姑娘!别跳!”
他以人生最快的速度从毛驴身上跳了下来,然后猛的就冲了出去,准备抱住那正要寻短见的少女。岂料,他这一冲,力度用太大了,没刹住脚!双臂刚抱上那女子,两人就一起掉水里去了,激起一朵巨大的水花。
好在齐缙夫子早年为了美感,锻炼他强壮的肌肉,学了游泳,这才抱着已经昏迷的少女上了岸去。此时两人的衣服均是湿透了,少女也昏迷不知事。
齐缙吐了口水,扒拉了下贴在光滑额际上的头发,不得不说,此时的他很狼狈。他厌恶的扯了扯湿漉漉的衣衫,愤愤道:“都湿了,好难受!”
等他起身拧好了衣服,在蹲下来细看从水里捞起的少女,不由就惊愣了。他身在这庄子十年了,什么样的女孩没见过,环肥燕瘦,人都说庄保长家的二娘子就够美了,其实不然。
他面前的这个姑娘,才正叫做美。
“啧啧!瞧瞧这眉,瞧着这唇,再瞧瞧这脸……这么多年了,可算是遇上个能与本夫子相比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