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隐只是沉默,他仍是无法相信平日里御剑如飞的凤还山第一流氓大师兄竟然是个残废。毕竟这小子那么嚣张,又总是笑得那么贱,戚隐想起他风骚舞剑的样子,骗扶岚帮他洗衣裳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个坑蒙拐骗的衣冠禽兽,而不是缺了条胳膊的可怜蛋。
“不过还好啦,你师父削的木胳膊水火不侵,比常人的胳膊还要好使些。”清明道,“就是样子难看,没法儿伪装成常人的肤色,所以你师哥平日里都戴着个手套。”
清式拿着一条木胳膊比对云知的左手,削去长了的一截,再在手臂上刻上繁复的符纹。那符纹像是花藤,攀着木臂往上长,有一种奇异的瑰丽。清式将木臂安在云知的肩上,接缝处以桑白皮为线缝合,云知疼得青筋暴突,“师父,您就不能给我灌点儿麻沸散?”
清式笑眯眯地说:“既知痛,便要更加勤加练剑,不要下次被妖怪断了胳膊,又找为师帮你收拾残局。”
好不容易缝合完毕,云知抓了抓拳,臂上符纹有细密的金光潋滟一闪,整条手臂灵活起来。云知穿好衣裳,看戚隐脸上一片愁云惨雾,笑道:“小师弟,将来遇见妖魔不要怕,就算你只剩个脑袋,咱师父也能给你做个木头身子把你救回来。”
他这般玩世不恭的模样,任谁也瞧不出他身有残疾。戚隐头一回对这流氓师兄有了敬意,跟他对了对拳头,道:“免了吧,若真有那时候,请让我原地升天。”
清明搀着云知离开,清式坐在板凳上收拾箱笼,四个道童打下手,挨个把箱笼搬回屋。阳光底下暖烘烘的,青石板路潋滟有光,远山是一抹水色,横亘在天地之间。戚隐动了动手指,问道:“您早知道兰仙姑娘是妖怪。”
“确切地说,她是一只半妖。”清式一面拣东西,一面慢悠悠地道,“她的母亲与一书生相爱,委身于他,生有一女。有一日那书生路遇妖邪,身受重伤,她母亲挺身相救,又散尽修为救书生性命。可惜妖失了修为,便再也无法化作人形。书生见其母显露原型,大骇不止,连夜逃走。后来他在京城考上状元,声名鹊起,这梦貘便上了京,在他打马游街的时候将他一口咬死。那时的皇帝请老夫出山捉妖,老夫便把她抓进了经天结界,十年前她老死于思过崖下。平常的梦貘通体黑毛,只有这兰仙姑娘面生人脸,那是她父亲留给她的血脉。”
戚隐低下头,想起那个白绒花儿一样的姑娘,用脚尖蹭了蹭地,道:“我觉得……这姑娘还挺可怜的。”
“天生万物,除天之外,万物皆卑,谁不可怜?”清式笑眯眯地摇头,“这女娃娃一个月前入的长乐坊,一进来便打听老夫,一个月来夜夜想要入老夫梦境。老夫胖是胖了些,秃也秃了些,但毕竟是一派掌门嘛。现在的年轻人,还是太高看自己了。”
“那您还让我自己去找云知。”
“非也非也。”清式道,“这不是云岚小徒儿在么?你瞧,有他在,你就算胸口破了个大洞,他也给你补好了嘛。”
戚隐一愣,道:“您知道我哥……”
一直以来,戚隐都以为扶岚是人,只不过因为在妖怪堆里混久了,就像狼群里长大的野人,辨不清自己的族类了。直到扶岚生死人,肉白骨,把他从鬼门关边上拉回来,更和妖魔一样,不诛心便不死,戚隐才知道,这家伙可能真的不是人。
可是,不是人又怎样?
戚隐撑起身子,道:“师父,我哥虽然不是人,但是他是个好孩子。他小时候还跟我娘一块儿住过,我娘认他当干儿子来着。你看,他和我娘还有我待了这么久,在凤还山待了这么久,他从来没害过人。”
“世人皆以为扶岚是一只猪妖,其实那不过是一个借了妖魔共主的名头四处耀武扬威的冒牌货罢了。”清式揣着袖子笑道,“渊山魔龙盘踞九垓千年之久,何能被一只几百年道行的猪妖杀了?不过,传闻中的扶岚不嗜杀不残暴,平日里只爱洗衣做饭养弟弟,老夫也始料未及啊。”
“您误会了,我哥不是什么妖魔共主,恰巧同名儿罢了。他又穷又笨,连太监护卫都没有,算哪门子的皇帝,肯定是个误会。”戚隐陪着笑道。
清式笑容不改,像没听见他说话儿似的,“小徒儿,你当真了解你这个哥哥么?”
“当然了解!他为人老实,待人诚恳,尊敬师长,关爱同门,是个不可多得的大好青年。”戚隐竖起大拇指。
“老夫年岁四十有余,自问遍观群书,然而从不曾见过什么咒术可以修复心脉,把一个肠穿肚烂的人从鬼门关拉回来。你难道就不想知道,你哥哥用的到底是什么法子?”清式问。
“我不想,”戚隐飞快地答道,“我只要知道他是我哥就行了。”
清式有片刻的怔愣,随后摇头苦笑,“你这娃娃……也罢,你就当听个故事吧。在南疆,关于你哥哥的传说很多。要说他,老夫要先说一个地方。小隐,你有没有听过巴山神殿?”
戚隐摇头。
“那是位于巴山腹地的一座神殿,据《海内南疆志》记载,几千年前,大神行走大地之时,众巫建神殿以供奉,以祭祀,以通天,以求告。巴山神殿是南疆最大的神殿,供奉南疆大神白鹿,它是护佑妖魔的大神,我们中原称它为邪神、野神。传说这个大神喜食小孩儿心肝,南疆妖魔每逢月圆以活童祭祀,月圆之后,孩童皆剖心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