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眼一瞧,收铜板的手一抖,险些连钱袋子都落到地上去了。
馍馍摊前,一身破败紫衣的年轻男人正在被摊主咒骂。十天前,他当了身上最后一个值钱的玉器,拿去换了壶春日醉和身上这领衫子。
此刻他已经身无分文,饿了有三四日了。作工精良的紫衣上,遍布着泥垢,这是前日被两个乞儿夺食时留下的。
更骇人的是他左颊上一道鞭痕,宽约二指,结了痂后凸起一长片,从发根处一路蜿蜒至下颌,皮肉外翻,瞧着骇人得很。
雾气蒸腾的笼屉前,这个狼狈衰弱的年轻人,此刻失了魂般只知望着刚出锅的发面馍子,一边承受着摊主阴阳怪气地推搡喝骂。
阔别才一年不到,主子竟成了这模样?福桃儿怔楞地瞧着那处,她收了幡子快步过去。
“真是斯文败类,喏,赏了你了。”
摊主将一个黄米馍子扔到了楚山浔脚前,他身子明显地晃动了下,然后弯下腰,伸出左手将馍捡起踹进了怀里,也没有道谢,便晃着身子疾步低头离去了。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落魄[]
在塞东城听得楚府的变故时,不是没想过他会落魄,却万万想不到,会是眼前这番场景。
这一幕对福桃儿来说,冲击过大,以至于她捏着钱袋的手都微微发白,却仍然踌躇着没有上前去。
怎么会连个接济的人都没有?原来真的如他从前说的,母族凋零,祖母那一支远在京中也是早就疏远的。他看似家世不凡,实则不过是个没有依靠的罢了。所以封氏一旦没了,那些豺狼们一拥而上,他就真正成了个任人拿捏的孤家寡人。
去岁后,只要听了个‘楚’字,福桃儿一颗心就好似油煎样得难受。原以为回来后,至多是去见他一回,人却成了这副模样。
街角处,眼看着楚山浔捡了那馍子,步履不稳地朝前走远了。福桃儿低头咬住下唇,凝眉默了片刻,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悄然快步跟了上去。
拐过三四个街口,到了城北人迹稍少之处,就见他拍了两下馍子上的黑灰,狼吞虎咽的,三两口里也就把一个拳头大的黄米馍吃了肚去。
福桃儿远远地跟了他一路,想着或许到了他落脚的地儿,自己把钱袋子留下,两不相见,反倒是各自都安好。
这一路看着,她心底却慢慢生出了难以遏制的酸涩。才一年不到,原本还意气风发的青年,直是换了个人一般,直如地府里逃出来的饿鬼。
他身上明显有些伤处,步履缓慢,路过石桥台阶时,踉跄着。唯恐他跌进河里,好几次,福桃儿都忍不住想过去。
天色渐晚,楚山浔拖着步子蹲在了一条小河边。方才他问一户人家讨水喝,却反被人家一桶污水泼了出来。
此刻,他顶着半边湿衣呆望着喝水。他口渴的很,嗓子里好像还留着黄米面的粗粝。
就在福桃儿以为他要投河,要过去阻止时。但见这个落魄至极的男人,朝着石阶下伸出手去,挥开些杂草枝叶,鞠了捧不算干净的河水,低头便喝了起来。
这副模样,倘若她现在出去了,还不知他会怎样尴尬。
一直这么小心地跟了有一个多时辰,可他却始终没有发现自己。她不禁愈发担心起楚山浔的状况来。
远近人家渐次都熄了灯火,又走了二刻,民宅渐稀,已经是快要到了北城墙根底下了。
这一带福桃儿只来过一次,住的都是些走街串巷的破落小贩,甚至还常有乞丐暗娼出没。
她蹙眉看着楚山浔拐进了一处幽深小巷,朝里稍一看,便发觉这是条死胡同。
星夜月明,夜风里裹挟着不知名的野花香气,闻来沁人心脾。
心绪纷乱,也说不清是为了什么,福桃儿没有立刻跟了进去,而是在能看到巷子的地方,找了块石头,盘腿坐了。
天上冰盘一盏,繁星如织。地上春风露浓,已有跫声唧唧。今夜,她忽然只想这么坐着,把自己的整个生命,遇到的人,历过的劫一一细数。
才数了个开头,二更时分,沿着墙角忽然有三个黑影靠近了那巷子。从他们那地方,倒是恰好瞧不见福桃儿的位置。
等人要拐进巷子时,被月色一照。她清楚地看到,是三个男人。其中一个凶神恶煞,却衣衫破烂,瞧着便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另外两人里,却有一个圆胖猥琐的中年男人,看得福桃儿心里一跳。
那人不是楚府监房里的人吗?她依稀记得叫什么金六的。
三人神情鬼祟,留了一个在巷口望风,另外两个便小心地摸进了巷子里去。
不好!福桃儿迅速起身,这三个人,若非是寻仇,就是受人指使。那些人既然都敢毒杀封氏,对个落难的楚山浔,又怎会忌讳。
事急无法,她全没害怕犹豫,捡了块巴掌大的石砖,便挨着墙一点点朝巷口挪去。
果然,还未到望风的跟前。巷子里隐约便传来踢打声,低呼声。
或许是走南闯北练出的勇气,福桃儿当即再不犹豫,深吸口气,看准了望风人转头的档口,借着月色,上前朝着他后颈处便砸去。
怕伤人性命,不敢去砸头。她曾听楚山浔学过,若用合适的力道,去击打人的后颈,是可以暂时致人昏迷的。
一击之下,那人的身子果然晃了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