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永远进攻萨宾斯森林教堂前的弥撒仪式上。
托肯闭眼站在石台上,地上布道人的出现让其信心大增,黑暗中托肯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位“伏行之混沌”的身影,他神情严肃,不苟言笑,正在某处注视着自己。
托肯睁开眼睛,微微点头,缓缓转身带着刘永禄挪动到下一块石板上。
此时地面的震颤感已经非常强烈了,仪式正中央的美狄亚甚至生出了牝鹿才有的耳朵,这个形象和刘永禄在罗斯美乐大剧院看见的雕塑已经大差不差了。
下一块石板必须分输赢,要不然就来不及了,刘永禄心里着急,那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考试交卷前一样。
他低头扫了眼脚下的蜘蛛图案石板,右脚丫子就开始使劲,摆腿的幅度虽然不大,也是铆足了劲踹。
可踹的大脚豆生疼了,脚下的圆盘依旧纹丝不动。
这东西镶嵌后,就被神秘术的力量固定了,不是靠蛮力就能给鼓揪下来的,但刘永禄哪儿知道这个啊,他一寻思,脚丫子还是不灵巧,要是手里有把改锥就好了,给bk撬下来。
周身上下,刘永禄琢磨了一圈,还就是那个黑色的书签稍微靠点谱,起码是扁的尖的啊。
他偷偷摸摸用手去掏书签,但这一掏可不要紧,刘永禄发现书签黏手上了。
本来板板正正的黑长条此时就像是口香糖一样,软塌塌地包裹在手指上。而且包的还就是刚才刚刺破的那根手指,书签的边缘隐隐有一道暗红色的血线。
刘永禄心里叨咕,“啪嗒”一声,嘿,书签还真就让他甩下来了,掉在地上,接触到地面的黑暗它又恢复成了最开始的样子。
嘛意思?介东西十变的?有意思啊……
刘永禄蹲地上假装系鞋带,赶紧把书签拾起来又盖在手指头上,集中精神念叨,你不是手指头,你是火筷子,你不是手指头,你是火筷子。
下一秒,那书签黏在手指上果然变成了一根奇丑无比的小号火筷子。
如果米莉唐此时在刘永禄身边,一定能给他分析出原因,刘永禄这是又在弥撒仪式的过程中靠着自己的鲜血激活了古遗物,和黑石当初的情况一模一样。
恰巧这个仪式和他手里的遗物都和“伏行之混沌”有关,驴又好死不死地释放混沌扭曲了空间,这书签才会短时间内产生了改变。
但这些对于刘永禄都无所谓,管它怎么变的呢,反正能用就行呗。
系完一根鞋带,他又把那根松开了,蹲地上用后背挡着,用火筷子偷偷在那抠次圆盘。
抠了几下,还真管用,“咔呗儿”一声,圆盘下来了,刘永禄贼眉鼠眼地缓缓站起身,朝着对面的米粒儿一撅嘴。
米莉唐也纳闷啊,她就看见刘永禄突然蹲下了,站起来就给自己打暗号,这能行吗?
她朝着刘永禄也一撅嘴,收到米粒儿的确认后,刘永禄回头朝着远方看了一眼,行,蜘蛛圆盘的方位正好在森林的北边。
“翘吧!”(江湖黑话,跑吧!)
那圆盘重量正合适,刘永禄这一脚下去“嗖”的一声飞出去二十多米远,同时刘永禄刘永禄嗷地又一嗓子,朝着圆盘飞行的方向就追过去了。
现场的其他人呢?米莉唐也清楚,仪式快结束了,不管行不行都得跑,所以“翘吧”这俩字刘永禄刚喊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