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俭良已经快乐地给雄父展示那张单色照片,圈出里面的小虫蛋,“雄父。这是我的崽。他一定会和雄父一样好看,有漂亮的翅膀,是世界上最好看的蝴蝶。”
温格尔认真看了许久,如今病卧床榻,他比任何人都更关心下一代的健康,叮嘱道:“不论雌雄,也不论虫种,雄父都喜欢小兰花的崽崽。”
他顿了顿,强调道:“雄父也永远喜欢小兰花。”
恭俭良实在太受用雄父的夸夸,很快他把禅元不知道自己虫种这件事情丢在脑后,有一句没一句缠着雄父说话。
禅元还沉溺在“我嫁给螳螂种”的震撼中,无法自拔。他想到恭俭良从小就对螳螂种连环杀人犯沙曼云的好奇之心,又想到自己过去那段豪言壮语,心虚地看了一眼通讯里的病弱雄虫,摇摇头。
不不不。
实际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刚刚好最符合自己颜值趋向的两个人,怎么会如此巧妙地生下一个孩子?然后又刚刚好和自己结婚?不不不。禅元心中越想越恐慌,他打开通讯,在过往聊天记录中找出一张杀人魔沙曼云的照片。
连环杀人魔沙曼云,魔花螳螂种。
他长得极美,与温格尔阁下不同,那是一种侵略性的美。禅元第一次阅读到“生与死”,就是报刊所做的杀人魔沙曼云专题。
这个雌虫疯狂杀人,毫无理由,毫无道理的杀人。在他被捕之前,仅有一张受害者冒死拍下的照片流传在警局内部。
一只眼睛。
镜头被巨大的刀锋整个遮挡住,蛛网状破碎弥漫到各个角落,雌虫的容貌因此变得支离破碎,唯独一只眼睛残余在斜上方,影影约约看见雌虫飞舞的眉眼,他的眉毛上扬,写着高兴,眼睛冷漠,眼睑下方是几串圆润的血珠。镜头边角,巨大的铺开的红色,是受害者呲开的血。
随着沙曼云被捕获,这张眼睛特写迅速走红网络。
无数人挑战与这只眼睛对视,却无一坚持。他们在社交平台大书特书自己感受到的一切:惶恐、惊惧、恶心,被蛇类触摸的黏腻、被刀刃拍打脸颊的刺骨、咽喉的紧张、胃部的抽搐。
禅元统统感受不到。
他只有兴奋。
甚至无法言语自己在看见眼睛的瞬间,一种被猎手盯上的刺激感从尾椎一路爬上来,每根骨头轻轻地发生错位,在“咔擦”的瞬间,矫正带来的酸爽感贯彻全身。
“我睡了他的雄子?!”
这个念头仿若一盆冷水,将禅元浑身浇透,他看着沙曼云暴露在网络上的正面照,仔细看,从脸型到嘴角,从头发到眼睛。到最后,他不得不承认:
恭俭良挑着他雌父和雄父最好看的地方长。
杀人魔沙曼云,就是恭俭良的雌父。
“我睡了他的雄子。”
好刺激。
不对。这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禅元吞咽下口水,除了祈祷肚子里的虫蛋不是螳螂外,还额外祈祷沙曼云不要忽然从坟地里冲出来,把自己剁成数块。
螳螂族对蝉族的不喜欢,通常表现在疯狂打压、暴力猎杀、各种形式的打压。他们骨子里充斥对冲动和直觉,与蝉族自诩的理智温吞形成鲜明对比。
禅元悄悄将自己的查看记录删除,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坐回到恭俭良身边。雄虫已经和雄父聊了好一会,见雄父温格尔神色疲倦,恋恋不舍闭上嘴,依旧不舍得关闭视讯,宁可干坐着看雄父吃药休息。
禅元在视讯底下,用手去碰恭俭良的手指。
他先用手侧擦着恭俭良,又轻轻地翘起,用小拇指勾住恭俭良的小拇指。“干嘛。”
恭俭良不解地挪开,“你碰我干什么。”
“雄主。”
禅元舌灿莲花,“我发现你太完美了。”
恭俭良被恶心得不行,“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