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我怂,看这人的打扮,明显是在这里落脚的流浪汉,我跳进人家被窝里,还打翻了人家的早饭,于情于理,我都没有生气的资格。
那人看着我身上的面条,忍不住咽了下口水:“我这点吃的全被你毁了!一句对不起就行了?赔钱!”
“好说!”
我点点头按亮智能手表:“我手机没电了,要不你扫我付款码?”
“你耍我呢?”流浪汉咬牙切齿的看着我,“你看我像是有手机的样子吗?”
“……”
我语塞了一下,连忙取下手机壳,从里面拿出备用的一百块钱:“我没带多少现金,你看这些……”
我的话还没说完,流浪汉就一把将钱抢了过去,透过手电光看了看水印,确定不是假钱才收进口袋,接着拿起地上的锅子,把我身上的面条拨了进去。
“看你态度还不错,这次就放你一马!快滚快滚!”
流浪汉没好气的挥了挥手,然后坐在地上,用手抓起面条吃了起来。
“真的非常抱歉。”
我再次道歉后准备离开,刚迈出一步又停了下来。
这个招待所不是什么名胜古迹,就连我也只是略有耳闻。
刘祈不是本地人,按说应该不知道这个地方,市区大大小小的酒店宾馆几百家,如果他是骗肖海的,为什么偏偏要选择这里?
简单的二段式推论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刘祈应该知道、甚至来过这间招待所。
“那个……方便问一下,您在这住多久了?”
我看向流浪汉小心问道,这些人平时缺乏和外界的交流,性格往往都十分古怪,我必须小心不能激怒他。
好在他的情绪比我想象中稳定的多,闻言只是看了我一眼:“七八年了吧?有事?”
我一听就知道有戏,连忙在他身边坐了下来:“我想打听一下,最近这里有没有出现过一些怪人,就是穿西装、打领带,看上去特别严肃的一伙人?”
“特别严肃……”
流浪汉的眼珠朝左上方飘去,不多时摇了摇头:“没注意,我白天要出去找吃的,只有晚上才回这里睡觉。”
“……打扰了。”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这时流浪汉也吃完了面条,抹了抹嘴拿出半截香烟,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金属打火机。
叮——
机盖弹开发出清脆的响声,我的心脏瞬间跟着颤了一下!
那是一只Dupnot的Ligne2系列,存世量虽然不低,但在本市却鲜少有人使用,我唯一一次见到,就是几小时前在刘祈手中!
“你这火机是哪儿来的!”
我一把抓住流浪汉的手问道,虽然看不见自己的脸,但我知道我的表情肯定非常严肃,因为他明显被我吓到了。
“我、我捡的……”
流浪汉哆里哆嗦的回道,说着朝楼上指了指:“就在楼上右手边第二个房间!”
喜欢十一个疯子请大家收藏:()十一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