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声中,几个人扒开灌木丛,发现一小撮粉末的东西。
看到这些粉末,匪兵急忙朝一个青年领头报告:“头领,这是什么?”
青年领头冲过来,看了一会后,小心翼翼地蹲下身,伸出中指轻轻沾了一点粉末放进舌头里尝了尝。
很快,他年轻的脸大喜过望:“快追,是K6。”
“是。”
匪兵们跟打了鸡血似的,立即带着猎犬跟着粉末的气味追踪。
……匪兵们常年在丛林里活动,这个地方对他们而言是天堂,加上有猎犬带路,他们的行动可谓是健步如飞,速度飞快。
余飞的做法是正确的,如果不引开猎犬,带着受伤的李光在这密林里是肯定逃不出去的。
此时追击的匪兵有三十多人,一个个几乎武装到了牙齿,加上一只猎犬,更是让他们如虎添翼,速度快得惊人。
很快,猎犬在一棵大树下停下,绕着大树汪汪叫了几声后,然后停在一处铺满枯叶的地方一直叫个不停。
匪兵们见状,立即过去将那个地方的枯叶掀开来,一支试管静静地躺在枯叶下面,试管里还有半瓶子的粉末。
“哈哈,找到了。”
一个匪兵兴奋地一把抓起试管拿起来。
谁知试管下连着一根细小的鱼线一样的东西,一颗手雷被鱼线拉了出来。
“不——!”
“轰!”
一声巨响,血肉横飞。
那只猎犬和旁边的几个匪兵当场被炸飞,落下时变成了几具残缺的尸体。
猎犬最惨,别炸成三大块,脑袋都炸飞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死得不能再死。
“又是手雷,混蛋,混蛋!”
青年匪首气得暴跳如雷。
刚才也是手雷炸得他的人损伤惨重,这次又是,虽然死的人没有刚才多,但死了一只猎犬,这可是他的心头肉啊。
“王八蛋,出来,你出来啊,啊啊啊……!”
青年手里端起一把冲锋枪,猛然开火。
“哒哒哒……。”
狂暴的子弹盲目地一阵乱扫,打得周围的树叶碎末和断枝乱飞。
他这样也就只是发泄一下胸中的怒火而已,除了浪费子弹外毫无意义。
冲锋枪的响声中,突然响起手枪的声音。
“砰。”
一颗子弹“咻”的一声从某处茂密的树叶里钻出来,“啪”的一声,一个匪兵脑袋炸裂开来,爆出一团血雾。
“隐蔽。”
青年匪首赶紧停止胡乱扫射,吼叫着呼喊隐蔽。
这些匪兵作战经验丰富,不用命令,听到枪声响起的那一刻,就本能地自行寻找掩体隐蔽起来,然后紧张兮兮地望向子弹射过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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