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次跟我爸开玩笑,说丽香姨在我妈去世后仍跟我家有来往,东西照送,有啥事我爸顾及不到的,她会主动帮忙处理,也不避嫌啥的,说不定她对我爸有意思,他们俩干脆凑和过算了。
一向温和的我爸,却郑重地告诉我,不要毁人家清誉,人家一个女人拉扯孩子长大不容易,更不能因为我口无遮拦的玩笑破坏了两家的邻里关系。
瞧他这义正言辞的语气,我听了直想笑。
我爸在我房子里打量一遍,他突然说:“你是不是该交个男朋友了?”
嗯?这是嫌弃我没打扫卫生?但我房子不说一尘不染,也让人看不出脏乱差吧?
“我现在这样挺好的,遇见合适的再说。”我敷衍着,可能他只是没话找话说,像大过年有些惹人厌的亲戚总爱跟未婚的年轻人谈论结婚话题一样,都是没话找话惹的祸。
“你丽香姨认识一个男孩,是她远房亲戚,如果你想见见人家,这个月可以回趟家。”
“还是算了,我这个月比较忙,天天加班。”我随口胡诌,接下来的日子,我们整个部门都不会很忙。
我爸听出我的意思,也不再勉强我,他提出要走,我拦住他,让他吃完饭再走,我去楼下小超市买菜,叫上明娟,我们三个吃顿火锅。
然而我爸拒绝了我,让我跟明娟一起吃,他得走了,他说他的车就停在这附近,现在快一小时了,再过一会儿,就又要多收一个小时的停车费。瞧他这抠门的德性,跑过来一百多公里不心疼油费,还在意这几块钱的停车费。
我只好把他送下楼,我一直把他送到小区旁边的停车场,他那辆破车在那里停着。那辆车他开十多年了,原本就很便宜的车,现在看着更破,我家一点也不缺钱,几十万的车他想买都能随时买下的,但他就是念旧,不肯丢掉这辆快报废的车。
我爸在车里打开窗户向我告别,我向他挥挥手,目送他远去。
我忽然想到,当年我妈走的时候,我爸48岁,他今年才54岁,已独居6年,如果他能活到80岁,他将还要再独居26年,除了自己家,我爸在哪里都住不惯,假如以后我结婚,想必我爸也不会去我家长住。斯人远去,任自己再怀念、再留恋、再不想割舍,也只能继续往前走,行道迟迟,中心有违,这种不甘心和无可奈何,我虽年轻,却也深有体会。
我走回我租的房子,闲着无聊,我去敲对面明娟的门,明娟正在敷面膜,她头发用可爱的兔耳朵束发带固定住,身穿后背上印有熊猫头像的睡裙,脚上穿一双上面装饰着大红花的黑底人字拖,见到我,她让我进去等一下,她要先去洗脸。
我看到客厅里堆着另一户女孩的行李,那俩女孩大概东西太多,客厅的桌子下面及桌子上面都被各类箱子堆满了,透过厨房的门,可以看到洗手池堆着待洗的锅。明娟自己房间里行李倒是很少,收拾得很干净,不,应该说太干净了,我十分不理解她这种强迫症,衣柜里长期只挂两件衣服(她衣柜没有门),其它衣服全叠得整整齐齐,床不必说,被子叠得又平又整,床单上连根头发都很难找到,就连她的梳妆台都摆放得特别规矩,一点也不像天天化妆的人,而且梳妆台被她贴上各种闪闪发光的五颜六色小星星,墙上贴着一张她浓妆艳抹的海报,烈焰红唇,特像不正经的渣女。
明娟没见过我妈,如果我妈见到她,一定很喜欢她,明娟符合我妈要求女儿的标准,当然,我是指爱打扫卫生、收拾屋子这个标准,浓妆艳抹可不行,我小时候在邻居家姐姐那里玩,她给我化妆,结果我妈看到,就让我洗掉,说我嘴跟吃了死孩子似的。
明娟洗完脸,坐到梳妆台前护肤,我看她认认真真地护肤,我自己也够无聊,居然从头看到尾。
十五分钟后,她终于拿着手机和钥匙跟我回我家。她一进我家门,就躺在我家沙发上不起来,她说还是我住的地方好,她在对面住着,一点归属感都没有,感觉像住人家家里似的。
我撺掇她跟我一起找个两居室,她又犯懒,说不想搬家,我估计她所有的勤快都用在收拾她那一间屋子上面了。
我给她拿一瓶200ml的酸奶,她插上吸管喝着,听到我跟她说起我和同事打赌的事,她大吃一惊,说我们脑子坏掉了,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俩智障为一顿饭打赌追着玩,心理上是有多穷啊。
这个李明娟,她要再这样气我,我就把她轰出去!我给她看施在宥的照片,那是我们公司的合照,她看完照片,估计是对比完,说:“这人长得挺好看的,在一群普普通通的人里面,还能看出点俊模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