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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庄墨之所以会对任明卿感兴趣,正是因为他随时随地都在积累素材。这种勤奋让庄墨根本用不着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他能吃这碗饭。有句毒鸡汤说得好,大多数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没有达到拼天赋的程度,而天赋,是个人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庄墨相信,只要在他手里,任明卿哪怕混不到顶尖,混个一线绝对没问题。他的作者只要结实耐操,红是肯定的,只不过红到哪个程度罢了。作者有话要说:【编辑知识小课堂:我想当编辑,我要学习准备什么?】内容的判断能力,基本的写作技能,超乎常人的阅读量,为人处世的高情商,作者资源的搜集,商务资源的搜集,为人处世的情商,创意脑洞提供,态度积极向上,保持永不消退好奇心。命中注意就是你从医院出来,庄墨打的送任明卿回家。任明卿非常客气:“你如果没有地方住,可以在我那里歇脚,我那个房间还没租出去。”说完又怕庄墨会错意,不好意思地抓抓头,“我不是要你租房子……”“好,我的酒店太远了,你能收留我一晚最好。”其实庄墨出门在外,住的全是五星级酒店,此时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任明卿的邀约,他自己也颇感意外。后来两人通过窄小黑暗的楼道时,任明卿开了手机的光源,打亮他的脚下,庄墨一下子就想通了自己的反常。他混名利场太久,见过的作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像任明卿这种性格这么好的小孩,太少了,真的太少了。虽然打起架来挺凶的,可性情单纯善良,知恩图报,为人处世会照顾别人的感受,这种人合作起来会非常舒服。但凡是个作者,先不论写得好不好,都有点文人的清高,如果取得一些成就,他是会膨胀的。这种时候编辑真的只能赌人品。人品不好的作者,甚至还没红就作得你要死要活。任明卿是个好人,庄墨就愿意迁就他,不拂他的好意。即使这场邀约看上去没那么慎重,甚至有点莫名其妙,庄墨也很配合。他全当成是一个机会,多考察考察未来的合作对象。任明卿租住的套间两室一厅一卫,加起来不到60平方,打理得还算干净,至少从一个单生男人的角度来说,已经达到了洁癖的标准。任明卿叫他在沙发上坐一下,自己进卧室泡茶,庄墨在外转了一圈没察觉到什么生活痕迹,不老实地跟进了卧室。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卧室里除了一张床、一张书桌,其他全是书,把书架塞得一点空隙都没有,还蔓延到地上,只能一纸箱一纸箱地摞着。粗粗浏览一遍,文学、历史、流行小说、哲学、科学、艺术……庄墨留心了一下,博览群书,品味很高,却没有任何一本技术类的书籍。不考公务员,不考会计证,不学ps,不练英语,当然也没有烈火哥最爱的成功学。等于说凡是与赚钱有关的,一律不看。“你现在在哪里上班?”庄墨试探地问。任明卿老实回答:“就是那个酒吧。”嗯,看来连门手艺都没有。庄墨心想:算了算了,相逢是缘,带一把吧,再不写东西就等着饿死吧。“你写的文章发表过么?”庄墨发现一排笔记本,想抽出来看看,任明卿赶忙往他手上塞了杯热茶,“嗯……没有。”“为什么不发表?”庄墨也不着急看他稿子,反正以后总是会有机会的。任明卿腼腆地笑:“写的不好,投稿过不了。”“可能是没投对地方,可以去别家试试看。”“算了,我也不是那块料,很久没写了。”庄墨不觉得这是真心话。一个成天钻人堆里观察人间百态的人,他会没有创作欲望,这就好比一个撬了at机的人,他说他不想抢银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明卿会这么抗拒写作,一定是有原因的。庄墨也不着急,端着热茶继续浏览书架。突然,他的眼神在某一本书上停住了,瞳孔微微紧缩。那本书摆放在谭思全套《诡域》边上,庄墨本来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看见这本书。四年前,《诡域》出到第三本的时候,网上开始有人以该世界观为背景进行同人创作。当时庄墨打算做一大批探险题材的书籍,目的是把这整个类型操火,那么谭思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的地位就会水涨船高。他当时成天盯着贴吧,哪幢楼高,就进去看看能不能签,绝大部分都压根不能看。谭思还笑话过他:“你以为人人都是我。”庄墨觉得有道理,再加之实在辣眼睛,就放弃了这个计划。过了几个月,他突然看到大吧主在群里说,有这么这么一个作者叫天胧月,写的特别好,半个月就评论过万,开了二贴。庄墨就跑去看。他看完很兴奋,虽然天胧月的文笔还很稚嫩,有意无意要去模仿谭思,但是他塑造人物、操纵剧情的那种灵气很吓人,庄墨敢说他遇到谭思的时候,谭思还不如这个人。当时贴吧的风向是:为诡域的主人公铺写新的剧情。写同人归写同人,不能把主人公丢了。但天胧月直接在诡域世界观下设计了新的人物,展开全新的故事线,热度和口碑居然还碾压了一众原著同人党,庄墨就觉得,天赐我也。他直接抛弃了之前那个众星捧月的计划,起草了新的策划案。他打算把诡域世界观做大,做成两个系列,一个给谭思,一个给天胧月。两个故事线索交织,相辅相成,不断完善这个世界观,以后再有新的作者、新的人物不断地加入,弄不好那就是中国的漫威宇宙。他赶紧联系了天胧月,在断断续续的交流中得知,天胧月还是个大三学生。他听说什么出书、签经纪人,觉得庄墨是个骗子。庄墨是雷厉风行的人,这边小男生还没忽悠下来,那边已经拿了书号设计了封面下了印厂。你不是说我骗子么?我直接一万五的首印给你,钱结给你,朋友你在哪儿,咱们见一面行不行?结果天胧月这边谈得差不多了,谭思作妖了。谭思把天胧月挂到微博上,说他同人转原创,对自己不尊重。出书挣钱,更是侵权。谭思是当时最火的上升期作者,微博粉丝量一百多万,他一声令下天胧月直接掐到销号。庄墨整个人都是懵的。这件事他是跟谭思知会过的,谭思知道那个要给天胧月出书的人就是他。而且他本身并不需要谭思的授权,诡域世界的版权就在他手里的。所以这侵什么权,侵哪门子权?授权合同还是他巴巴发给天胧月的,就等着他签好寄过来。两人因为这事大吵了一架。后来庄墨想想,谭思当时的孩子气,应该是在争风吃醋。他不在乎这个世界观做得有多大,他只是觉得,庄墨花了太多精力在天胧月身上,怕天胧月起来了以后抢他的资源,所以先下手为强:趁你还小,我把你掐得永世不得翻身。后来天胧月再也没有出现过,庄墨也没有跟谭思翻脸,毕竟当时他们之间的捆绑还非常紧密。谭思不高兴,书库里天胧月的书也不能卖,全都给划浆了,就剩下两本,庄墨自己收藏着。某天深夜庄墨上贴吧的时候,看到联系列表里,天胧月的头像竟然亮着绿灯。直到这个时候,他依旧没有这位作者的其他联系方式。庄墨对他道了歉,提出要把书寄给他,留作纪念。不知怎么的,素来注重隐私的天胧月竟然真的打出了一行地址。庄墨后来循着地址去找过他。id自杀算什么,人活着就行。结果到地方后,发现是一家快递自提点。店主说那个人搬家了。萍水相逢,天南地北,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遇见过。直到今天。“这本书谁送你的?”庄墨抽出了簇新的书,没有被翻动过,但纸页已经微微有些泛黄。翻到扉页,是自己的签名与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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