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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第1页)

“我记得当时好像是让小高和小黄去好好招待他……”他果然被我诱导了,自己说出宋玉风在死前一天就已经跟他的下属在一起。随后,他还告诉我这一天一夜所发现的事情——

其实,当时丰裕花园买地的事情已经万事俱备了,就差宋局长点头盖章。我做房产已经有些年头了,当然明白内里的规则,于是就让小高和小黄去招待一下他,看看他还有什么指示。当晚,他们俩在饭店里包了个厢房,鲍参翅肚点满一桌,还点了两瓶洋酒。就这一顿饭,可就吃了我两万多。

(我问他当有没有在场?)

我本来也想过去,毕竟宋局长不是我们能得罪的人,可是我当时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一时间分身乏术,所以只好让小高跟小黄去招待他。不过我一再交代他们,花多少钱也没关系,只要宋局长满意就行了。结果他们还真没让我“失望”,第二天小高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光吃饭就吃了两万多,接着到夜总会喝酒点了几个小姐又花了两万多,然后去洗浴中心洗澡按摩,之后还给宋局长包两个小姐在酒店开房过夜。

他们一这夜就帮我花六、七万,这还真心疼死我了。不过这也只是头盘而已,宋局长一睡醒就叫他们去洗脚,之后又是喝酒寻欢。到了黄昏的时候,小黄给我打来电话,说宋局长要去位于外地的度假村泡温泉,问我该怎么办?我说能怎么办,他想去就当然就得陪他去,都已经花了好几万,也不差再多花十来八万。虽然是有些心疼,但这些钱不能不花。

我本来只是想让宋局长宾至如归,可是没想到最后竟然出事……

赵老板果然是个老江湖,他把所有的负责全都推到宋玉风身上,虽然没有说白,但已经明显地暗示对方吃喝卡要,甚至连车祸的责任推卸于对方要求到度假村玩乐所致。他的说法从表面上看来没什么问题,的确有不少官员会如此对待有求于己的商人,但此事的问题在于宋玉风离家后的一天一夜里为何也不给家人打一个电话?

宋玉风离家前并没有说不回家过夜,而在此之前他从没试过彻夜不归。如果是手机没电或者遗失,大可以用高卫雄或者黄兆的手机,而他所到酒店饭馆也不至于没有电话可以让他使用,给家人打个电话报平安并不是难事。更何况从他的旧下属小燕对他的评价判断,他也不像是个生活作风腐败的官员。

而且,丰裕花园对赵松的公司来说是一项重点项目,动用的资金需以亿元计算。而宋玉风是能决定这个项目成败的关键人,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理由能让他不亲自去招待对方。他显然没有对我说真话,所以我也没必要继续问下去,于是就向他道别。离开的时候,他还问我要不要到别墅区看看,并一再强调能给我最优惠的价钱。我装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只可惜还有要事在身,十分惋惜地说:“等我有空再来找你。”

走出他的办公后,我跟他的秘书小程说了几句,随即便询问有关黄兆的事情。她告诉自从高卫雄离奇死亡后,黄兆就一直请假没有上班。我本来还想顺道向他套取些线索,现在只能到他家里找他了,于是便向小程要了他的家庭地址。

刚步出赵松的公司,蓁蓁就怪里怪气地说:“住在警察宿舍不方便带女人回家吧!”

我想她真的以为我打算买赵松的别墅了,便笑道:“是啊,真的很不方便。丰裕花园那里应该没什么熟人吧,下次带你回家就不用鬼鬼祟祟了。”

“谁会跟你回家啊!”她的脸马上就红了,随即转换话题:“我们现在要去找黄兆吗?”

“先不用急,晚一点再找他也不迟。现在我倒想先弄明白,宋玉风的骨灰到底那里去了?”其实我并不意他的骨灰被丢在那里,只是想知道他在尸体为何在未经家属同意思情况下被火化,因为我怀疑他生前曾经有被人限制人身自由,身上很可能会有伤痕。如果能肯定他生前曾被人殴打或捆绑,那么我就能以此逼黄兆说出真相。

不过,之后发生的事情让我的如意算盘落空了,或许我应该先去找黄兆才对……第七章嗜杀之梦跟蓁蓁忙了整个下午,跑遍了救护中心、火葬场及法医处。在救护中心只找到关于宋玉风那宗车祸的一些简单的记录,从中得到的信息不外乎宋玉风在车祸中当场死亡,尸体支离破碎,所以没有送到医院。而在火葬场中,我们虽然找到了有关他的火化记录,但却没找到家属领取没有骨灰的记录,也就是说家属没有前来领取骨灰。火葬场的工作人员翻查记录后告诉我们,没找到家属的联系方式,所以骨灰还在火葬场里。

这就奇怪了,发生车祸后,交警有到现场处理,家属也有抵达现场,火葬场怎么会没有家属联系方式呢?这个问题火葬场的人没有给我答案,因为记录没有家属的资料不是他们的责任,叫我们到法医处问问,因为尸体是从法医处送来的,送来时就没有家属资料。我提出由我们把骨灰转交家属,虽然这样做并不符合程序,但我们是警察,而且骨灰又长时间没人认领,所以最后还是顺利把骨灰带走了,

随后,我们来到法医处,直接到流年办公室找他,让他帮来我们翻档案。他到档案室找了好一会儿,才把宋玉风的验尸记录拿过来了。然而,当他翻开记录时,马上就皱起眉头:“负责验尸的法医怎么没有签名?”

我把记录拿过来,认真看了一遍。记录的内容大概是,死者由于车祸以致头骨爆裂而死亡,除了欠缺一个签名之外,似乎并没有其它问题。正当我奇怪这份记录为何会没有签名时,蓁蓁呆头呆脑地问道:“会不会是负责的法医一时疏忽,忘记签名了?”

流年笑说:“就算法医忘记了,记录存档时档案员也会提醒他,没有签名的记录是不能存档的。”

“那为什么这份记录会没有签名的呢?”蓁蓁又问。

“这可不好说,我也觉得很奇怪。按理说,记录必须有法医的签名才能存档的。”流年对这个问题也搔破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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