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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页(第1页)

“小旭哥,我做了些抄手,你带回去吃点?猪肉葱沫馅的,汤是酱油汤,回去热一热就可以吃了。”小树虽然没见过何旭进厨房的样子。但曾经听何旭说过,他确实不太擅长厨房里的活计。“你妹妹吃过了吗?”爸爸特别喜欢隔壁病房的男孩,虽然和何旭之前可能差着辈儿但也不影响何旭和小树能做朋友。何旭接过那个饭盒,他没想那么多,就是随口一问。“…没吃,她现在不想看见我,我送什么吃的过去都被她摔了。”同样的年纪,小树已经顺利高中毕业也考上了不错的大学,而他的妹妹却是连高中也没能顺利毕业。小树的妹妹是个受害者,那位造事者精神方面有些问题,对方受伤也不轻,不过对方家属还是支付了妹妹所需要的所有医药费以及小树爸爸提出的各种赔偿。“因为父母离婚,我们虽然很小就分开了,我们的关系可能还不如人家经常拌嘴动不动就说出‘不要你这样的妹妹’普通家人呢,按理说,我和她一样大,我连自己都管不明白,凭什么管这烂摊子呢。”小树坐在病房门口的等待区的椅子,也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单纯的在吐槽。他感觉到有些无力,因为他在不久之前也都还是一个高中生。“……这些本来都不是我该管的…虽然关系不大,但毕竟,我过着这样的生活,而她过得是另一种生活…我看见她躺在那里…我心里特别难受,尽管我们早就不住在一起了,我也没办法放着她不管。”小树苦笑着,他想听些安慰,他知道何旭会说的。“我能理解,飞来横祸是吧…你那时候一定很害怕吧,你真的很勇敢,因为即便是我,当时知道爸爸出事了,第一件事也是想着哭呢。”那时候何旭还是高三,知道那件事的时候第一时间去了医院,爸爸刚刚过了最危险时间正在陷入昏迷中,而何旭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他再怎么嫌弃那个小乡村出来的爸爸,也从来都没有想着让爸爸离开这个世界。为了让身体虚弱的爸爸高兴,他不知道做了多少他不愿意做的事。“我当然很害怕…她和我说过她以后想当一个专业摩托车手…没想到还没等爸爸彻底接受她的选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如果那时候早些松口…如果平时当哥哥的能多关心点妹妹…有些错误,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了。小树的妹妹本来是个活泼的女孩子,她有在网上偷偷写小说,虽然没有多少人看,但她是乐在其中。她那时的笔名就是错夏,而《入骨风华》就是她写的第一本书,她当时的想法是女主做最幸福的人,被所有男主喜欢,像很多无脑玛丽苏小说一样。可是还没等到她给那个被所有男主爱着呵护着的女主童婉儿一个完美结局时,小树的妹妹就出了这样的事。小树想让妹妹振作起来,他用了妹妹的账号,将《入骨风华》继续写了下去,用着错夏这个笔名。这也是《入骨风华》前后风格相差很大的原因。小树没想着换一个笔名,他觉得错夏这个名字挺好的。不知道是不是小树自己的过度理解,他总觉得错夏这个名字跟自己有关系,因为他姓夏,而妹妹则是跟着妈妈姓米。他没想到《入骨风华》被这么多人喜欢,他在成年后成功和平台签约,也能拿到稿费,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也能拿到比他一个大学生生活费多得多的版权费。小树也成功在这个夏天有了他喜欢的人,对方比他大十岁,小树在这段感情中也算是比较痛苦,因为这段感情似乎从开始就根本看不到未来,他也因此写下了《再见还是你》。“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了,我们这些家属能做的也就是照顾他们了。”毕竟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呢。何旭起身,他轻轻打开门,确认老人已经睡着了,这才舒展来眉宇。走的时候还顺带揉了一把小树的头,也许何旭自己并不知道他这个行为还是挺撩人的,虽然并没有持续多久。小树低下头,想起了不久之前何正叔叔问他话。他喜不喜欢何旭呢。论朋友,当然还是很喜欢的。可是,也只能是朋友了,没人比小树更清楚,他有更喜欢的人了呢。————不要陪佟乐逛街。绝对不要。汪雨笙被佟乐烦了三天,总算答应出门。李未夏完全不知道这三个人是怎么凑到一块去的。没错,佟乐、汪雨笙还有颜钧伍在九月十号凑到了一块,甚颜钧伍不像被强行拖过去的,林知冬才像是被强行拖过去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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