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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易主(第1页)

易非看着摆在桌上的协议书,不动声色。“丰饶商会可不认为红酒磨坊只值这么点钱。”

丰饶商会的光头狐狸有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就像一枚剥了壳的鸡蛋。虽然已到中年,但皮肤光滑有如少女。看到他优雅的姿态,合身的蓝丝长衫,无疑会同意这是一个很有格调也很会享受的人。

卫斯毫不怀疑这一点。

他亲自来拜访这个不好打交道的对手,已经是一种接近于恩宠的友好。作为民阁的司户,他很少亲自出马来和商会首脑谈判,通常这种事都是下属去办理,哪里用得着他来出面。

但这一次有些特别,需要他特别对待。

他知道这出收购请求对易非来说,来得很突然。城西郊外的那个红酒磨坊并不是能带来丰厚利润的产业,在丰饶商会庞大的资产中可称毫不起眼。易非当然想不明白他为何想要收购这个普普通通的磨坊,那片葡萄园面积不大,几块农田里都是寻常作物,价值更小。

但生意就是生意。既然是他司户想要,这光头狐狸就打定主意要看到一个丰厚的报价。他提出五千金圜,这个价码并不差,红酒磨坊加上那片地,价值最多也就是四千金圜左右,狐狸还赚了一点,但狡猾的狐狸知道,堂堂的卫大人不能和廉价划上等号,那有失高贵。

“我们知道它的价值。我提出的报价已经很合理了,绝不会让你们吃亏。”卫斯大鼻子生得十分挺直,表情捉摸不定。他不可轻易让人看透。

“大人,你知道我们在城西郊拥有的土地少得就像冬天的茉莉,如果我放弃红酒磨坊,那么我将再不能随意采摘到甜美的果肉,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在我家门口贩卖他们的漂亮水果。因此对于我而言,红酒磨坊具有特别的意义。大人何等聪明,是一定能理解的。”易非叼起了他钟爱的银制水烟嘴,深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房间里弥漫一种淡淡的果汁甜香味。

“易老板品味高雅,烟叶里加入水果芬芳,香味沁人心脾。”卫斯带着欣赏的眼光打量着那个银白色的大理石制水烟壶。

“大人好眼光,这香味时常令我想起源自红酒磨坊的葡萄美酒,要是不能一年四季都喝到这种美酒,我该会有多么伤心难过。”易非确实是一个格调高雅的人,须眉精致,身上装饰就和房中的饰物一样,不一定华贵但都与众不同,每一件看来都和他这个人非常搭调,毫无不谐之感。

卫斯触摸着桌上一个锡制器物,那是一名古代将军骑在战马上的雕像,不足二尺高,但雕工极为细腻,毛发和盔甲上的锁眼都十分清晰,人物神态*真,栩栩如生。

“这是一件杰作。”他赞叹,“虽然用料并不华贵,但手艺可称顶级。想必这锡是来自高丘镇,易老板,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易非微微颔首,吞云吐雾,摇晃着他的光头,露出微醺的舒坦表情。丰饶商会在高丘镇拥有九个采掘点,这个锡器的原料来自其中之一。

“近来民阁获悉,金针会想要在高丘镇分一杯羹,他们获得了某位内阁的支持,不久之后,就要在龙廷会议上讨论这件事了。”

易非闻言眯起了眼,他整张脸都处在烟雾缭绕之中。

卫斯继续说:“不过并不是所有内阁成员都喜欢金针会,他们的势力扩张得有点太快了。什么事情都应该是慢慢来的才好。近年来金针会把手伸进贸易圈,成立了和风商会,打算和各大商会争利,可要不加以控制……嘿嘿,易老板可要防着哪。”

“听起来司户大人另有所爱。”易非似乎已经明白了他的意图,翘起二郎腿,摆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

卫斯不答,却说:“易老板知道的,太宰大人以好酒闻名,他的酒库虽然所藏甚多,但毕竟没有一个葡萄园,不然的话,又能调配出上等的果酒。”

“没想到这小小的园子有这么多大人关注,我真是倍感荣幸。”

“太宰大人和我交情不错,我也想帮到老朋友。”卫斯微笑地注视着这一切。他的来访已经是一种接近恩宠的友谊,光头狐狸不好对付,但从来不是个傻子。

易非口中呼出甜香:“能为两位内阁大人效劳,就足使我感到快乐了。为了感激大人们的垂青,我可以忍痛割爱,六千金圜,红酒磨坊就能改名换姓。”

卫斯皱了皱眉,易非补充:“我再附送两名佣工,是一对游民父女,勤劳听话,男人已经在那里干了一年多。太宰大人要是得到了这园子,也不须多费神。”

好价码。卫斯故意叹息了一声,作无可奈何状:“两个佣工,聊胜于无。既然易老板如此有诚意,那我也不好再讨价还价了。”

卫斯拿到红酒磨坊地契回到外宫的行政大殿,已是下午剑时。他为这片小园子花费了整整四个时辰,比预想之中要久。易非那个老狐狸,一向就不好打交道,这次抓住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他手里多赚了一千金圜。一千金圜是个小数目,但从他手里赚到,所获得的满足感那是非比寻常的。

严格来说,这一千金圜不是他手里赚取的,是他管理了五年的国库里。这件事情是为了王国未来的龙君做的,本来区区几千金圜只是小钱,他一点儿也不在乎,但‘花钱有度’这条戒律他还是记在了心里。龙行天对查对国库账目向来抱有很大兴趣,而且,他也不能给未来的龙君一个乱花钱的印象。

他并不是世袭的贵族,只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那大得出奇的鼻子和粗糙黝黑的肌肤无一不再向旁人宣告他贫寒的家世。小时候在烈日下跟着父亲屁股后面去离家五箭远的林子里砍伐树木,那时候的快乐时光如今成了他心里隐秘的羞耻。他爬到今天的地位,花了二十四年,通过了全国考试和层层选拔,忍受过无数的蔑视和奚落。他五十一岁那年,终于成为了民阁的司户,帮助龙君打理财政,面对国库里堆积如山的金圜银铢和珠宝钻石时,那种羞耻感才终于消失。

果断行动,谨慎观察。要在官场里混得如鱼得水,两者缺一不可。

太子殿下并没有要求他拿下这块地,但敏锐如他,一眼就看得出太子殿下要的是什么。他想要那个可人的女孩儿。

那女孩儿的爹他调查过了,是一个没有土地的游民,叫做阿信。一年多以前到红酒磨坊当佣工,和丰饶商会签下的是长期契约。在此之前,他在百花省的一个小贵族的农田里卖了几年力气。更早之前的资料他没查到,但没有必要。那就是一个平凡的农民,只不过是幸运地生了个被太子看上的女儿罢了。

丰饶商会只要同意卖地,这对父女就一定会被搭售出来,老狐狸易非哪里知道,司户大人要买的是人,而不是地。太子殿下想要的也一样。

太子殿下已经满了十三岁,萌发了春情也是正常的。很多贵族家的公子哥儿在这个年龄早就睡遍了家中稍有姿色的侍女,有些还会嫖妓。男人嘛,总是要走过这一关的。

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件小事情,唯一的小麻烦就是金针会。不过明天的的龙廷会议上,这个麻烦就会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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