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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赌徒(第1页)

“吾主,请赐罪。属下没有成功,让他们逃脱了。”朱彦谦卑地屈着左膝,向尤昊汇报自己的失败。

“起来。”主人没有听到想要的消息,脸上却没有流露失望,也许早就想到了不会那么容易。

红石城的巨人领袖遗憾地看着他,叹息说:“你没有成功,但你无罪。他是于坚,王国的第一武士。”

“属下骗他去了虫穴,可是没想到早上去收尸时,只看到了大虫的尸体。”这是个奇迹,有人能战胜大虫。奇迹偶尔还是会发生的,他对此再也清楚不过了。

“大虫也没有成功!他真是那么难对付?”主人一脸惊讶。

“他确实是。最重要的是,他有难以想象的运气。躲过了车裂,从地牢里逃脱,一路上穿越重重障碍,最后杀死了大虫,没有运气,这一切就不会成真。”这是解释,也是分析。他谦卑地低着头,垂着手,眼睛看着地面,这是他和主人对话时最常见的姿势,他总是很小心地保持着这个姿势,即使在他受宠这么多年后。他坚信,这正是他受宠的原因之一。

“那对狗男女能跑到哪儿去?红灰走廊将是他们的坟墓。陛下要活的,死的也要,我会给他献上尸体。只有死人才不会再找麻烦。”红石城的领袖充满信心。红灰走廊一路设卡,和大虫鏖战过后,于坚总不可能安然无恙,理应落网。

但结果呢?不论结果怎样,总是要尽最大努力。“吾主,那对狗男女现在应该在梅花村。”

“呓语森林外头么?他们去那里做什么?”主人手肘撑在椅子的扶手上,抚摸着修剪精致的胡须。他的八字须是最近几十年来红石城主人的标志,他的祖父和父亲上唇都留着这样的胡须,下巴和腮部却剃得光光的。为了显示和长辈有所不同,主人干脆连鬓角的头发也剃光了。

“吾主,现在还不能确定。但我已经让红袍军团先行一步了。我在梅花村的兄弟会密切注意他们的动向。”

“如果他这次还能死里逃生,那我就相信,龙神真的是站在他那一边,在保护他。”主人站起来,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表示安慰,“前面的事情我不怪你,实际上你做得很好。”

“吾主,我认为他们去梅花村,很有可能是为了找某个人。梅花村全村只有不到四十个人,这四十个人我都了解,只有两个人有点特别。其中之一是一名猎户,他有非常好的箭术,完全可以过上更舒适的生活,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除了狩猎之外什么也不干,和梅花村的村民们分享他的猎物,或者交换他需要的东西。他并非在梅花村出生,而是八年前搬进去的。”他了解很多事情,赤山发生的大大小小值得关注的、特别的事情,他知道主人一直非常欣赏他这方面的能力。如果他不知道,他就会想办法去弄清楚,他总是能弄清楚。

“那是个穷村。有本事的人住到那种地方,一住就是八年,的确很特别。”

“这个人只是有点特别,但不一定和那对*有什么联系。另外一个人就很难说了。那是个很老的老头,姓黄,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也没有人能说出他的年纪到底有多大,属下在梅花村的那位兄弟,他的曾祖父还活着的时候,黄老头就已经住在梅花村了,而且就连他的曾祖父也不知道,黄老头是什么时候搬到村子里来的,好像梅花村从一开始就有这么个人。属下查阅过城堡内的档案,纪元年第八百四十九年开始,才有梅花村的记录,梅花村有可能就是那时候才建立起来,当然更早也不一定。”

主人笑道:“看来这个老头至少已经一百多岁了。”

“如果只是个长寿的老不死,那也没什么。奇怪的是,黄老头是个不做生意的采药人。他多年来一直在呓语森林外围采药,药很有效,村民们各种疑难杂症在他的治疗下都是药到病除。但黄老头并不靠治病赚钱,他从早到晚要不是呆在药房里,就是在森林边上忙着,村民们从来也没见过他做过什么别的事情,有什么别的爱好。”

主人感到很奇怪:“他不种地,不去镇上买东西?”

“吾主,这就是他令人不能理解的地方了,他不种地,从来没离开过梅花村。他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都是靠草药来和村民们换取的。而且他从来不欢迎别人进他的家门。”

主人摸了摸胡子,说:“这老头你一定研究很久了,可是就连你也不了解他。”

“吾主,是属下无能。”朱彦的头垂得更低,语气也更谦卑。

“如果你都算无能,赤山省有本事的人还有几个?”

“吾主,呓语森林就在梅花村的后面,如此不详之地,本不该有人愿意在它外面安家的。稍微有些本事和门路的人,都早早地跑到外地去了,所以梅花村人口一直不多,也很少有什么外来人。那对狗男女跑到梅花村,恐怕只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寻亲访友;第二种是去找黄老头买药;第三种,就是为了呓语森林而去。”

“你认为他们准备去森林求死?”主人摇了摇头,“人人都知道,那座森林就是个坟墓,有进无出,有死无生。这对狗男女如果想死,早就死了,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孩子,是不会轻生的。”

“吾主,陛下已经发布了全国通缉令,他们无路可走,而呓语森林却是个没人敢进去的地方。”

“你的意思是……他们这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但你别忘了,我们派进去的人,从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历代龙君都无法解开森林之谜。我看他们要去,也是一样,我会让他们死在森林外面。”

“他们继续逃亡,就还能苟延残喘,进入森林,却是九死一生。他们做出这样的选择,应该是有原因的。属下怀疑,他们可能掌握了进入森林的诀窍。”

主人陷入沉思,良久才说:“从咸水城出来后,一直到邵叶城,他们一路上穿过了层层关卡,就算他们速度比陛下颁发的通告更快,他们也该在北漠省遭到通缉。罗循那个老东西根本没执行陛下的命令,他肯定在暗中帮助这对狗男女。不管怎么说,你速度要快,现在就去吧,这种事情只有你来办,我才放心。”

门外忽然有人报:“吾主,民事官有急事请求汇报。”

“叫他进来。”主人靠回椅背,揉着太阳穴,“先听听看胖子要说些什么。”

民事官是个胖得不像话的男人,三十二岁,一身的肥肉走起路来不住地晃动,本来就不大的眼睛深陷在赘肉里,几乎都要看不出他是睁着眼,还是闭着眼。

朱彦向来不喜欢这个胖子,他特别痛恨肥肉。但他又不得不承认,这个死胖子的本职工作干得还算不错,至少红石城的平民纠纷他处理得很好。人不可貌相,只要不是太懒,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能力。所以他选拔人才从来也不是看相貌的,他也一直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不会排斥胖子和丑八怪,快剑团的歪瓜裂枣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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