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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再见(第1页)

四菜一汤摆上桌面,缇屏对顾铮刮目相看。

这是个隐藏的厨神。

他甚至还给柯布西耶煮了鸡胸肉……这只没见过世面的笨猫呆呆蹲在食盆前,无处下嘴。

缇屏也一样无处下嘴。

她迟疑了半天,才缓缓提起筷子,夹了一块鸡肉。

入口鲜美,唇齿余香。

“好吃吗?”顾铮问。

她点了点头。

半晌,她低低的声音飘过来:“……没人给我做过饭。”

“你是第一个。”

独立,理性,所有人都这样形容她。

从小念最好的学校,被鞭策着往前跑,父母都在各种追求自己事业发展,对她只有教导而无照料。

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她就学会了煮泡面和水饺,或是带着大大的饭盒去父母单位的食堂。

她认同这样的教育方式,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但偶尔看到同学家里和乐地聚餐,也会有点羡慕。

再后来,自己远渡重洋,漂泊他乡,与寄宿家庭,朋友间的缘分总是寡淡的,不知道如何去经营亲密关系的人,只能自己做饭给自己吃。

她想不到,第一个给自己做饭吃的,居然是顾弦的弟弟。

不。

应该说,是顾铮。

隔着热气氤氲的汤水,桌对面的顾铮稚气地笑了,笑起来更像年轻的山下智久,小碎花围裙有种居家式的温馨。

他道:“你也是第一个夸我做的好吃的人。”

顾铮喜欢做饭,纯粹是爱好。

家里有厨师,且是手艺高超的厨师,一家人早把嘴吃刁了,即使顾铮练出了厨神级别的技艺,家人们也只会惋惜:好好的小孩儿,技能树怎么就点得那么歪呢?

用顾太太的话来说:“你把这份心思拿去读书,清华北大还不随便你上?”

是他不想上吗?是吗?

高智商的人都这样,他们总觉得一切都很简单。

缇屏夸他做饭好吃,顾铮还有种无法相信的不真实感。

但不管怎么样,被人肯定的感觉真他妈好极了。

今天的缇屏看起来一切如常,毫无顾铮想象的那般消沉。

这不科学啊,顾铮都懵了,要换他遇上这种事,不把顾弦的胃酸打出来都算他仁慈。

缇屏不仅镇定自若,甚至还打开华人微信群,点开视频给他看,当作一件有趣的事情和他分享:“……好多人都误会了,以为顾弦男女通吃,荤素不忌,有你一个男性正宫的同时,还去招惹别的女孩。”

顾铮气得差点把筷子掰断:“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他弟弟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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