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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滋滋滋。

火舌几乎要烧到他的衣角。他的喉咙口里呛进了浓烟,咳得天荒地老,眼睛酸涩难忍。他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背后突然冒出一股力量,把他从火舌里拉了出来,他眯着眼睛看向对方,只听到对方低沉而愤怒的声音。

“走!”

他猛地惊醒。

下意识地看了眼窗户边的蓝色风铃,正安静地挂在那里。他摸上冰冷的铃托,再摸摸他炽热的胸口。三杯冷水灌下,他的喉咙和胸口才冷却下来。他望着全身镜里的他,身形消瘦,脸色苍白。耳后的雪绒花忽隐忽现。他轻轻地抚上耳后的纹身,才终于平静下来。

最近几日,他忙于拍视频、画画还以及等法院的传单。

年初八,他收到了来自s市法院的传票。他神情自若地把传票塞进书里,下楼买了早点,经过花店时,花店的姐姐拦下他,问:“你要不要买束花给你的女朋友?你们交往四年,真的就这么分开了?”

徐衍昕说:“不用,她值得更好的。”

“你还不够好?”

“对她来说不够。但她能找到的,像她这样做什么事都认真的女孩,只要稍稍愿意留意身边,一定能找到专心致志爱她的人。”徐衍昕朝花店姐姐笑了下道。花店姐姐疑惑地看他。

回到家,微博看热闹的人不少。很多都是通过敏心微博的律师函来的,抬头是瑞鑫事务所。红圈事务所之一,他的前单位。

由第二十一条法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从而选在了s市。他本有回s市的打算,但现在只能说提前不少。他打开瑞鑫事务所的网址,进入律师列表,翻了四五页,都没有见到那个人的照片。

也是。

哪有这般巧?

是他反应过度。

或许他们一生都不会再见面,或者说,这才是理应的结局。

如果再次见面,他又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

然而真的要离开b市,他才惊觉他的行李少得可怕。作为断舍离的信仰者,很少购物,从衣物到随身用品都是能简则简。最多的居然是他的画作和装饰品,他都收到一起,暂时寄放在花店姐姐那里,说等他找好房子再寄给他。花店姐姐大方地应了,然而看着他,却忽而叹了口气:“前几天还说花店多了一支新花,你就走了。我还记得你当时住进来时的模样,跟现在差不多,就是再青涩些。”

“说不定过一个月,我就又回来b市了。”

“那跟我们见面的频率倒差不多,”花店姐姐又说,“那就这么约定好啦?可不许反悔,我还等着你做我们店的活招牌呢。”

徐衍昕伸出手指:“拉钩。”

“对了,走之前,你要不要抱抱馒头?我们家馒头就是个小花痴,你一来就眼睛眨也不眨地看你。”

白色毛茸茸的猫,睁着一双蓝眼睛看他。徐衍昕下意识地伸出手,但想起记忆里那张冷淡的脸还有颇有威严的皱眉,还是把手揣进了口袋,摇了摇头。

“怕被咬了,要打针?”

徐衍昕说:“也不是。怕给你添麻烦。”

她茫然看向他,徐衍昕礼貌地跟他道了歉,拖着行李箱上了出租。

望着远去的街道,他记得初来b市时的模样,记得那个沉默的车厢,说是押犯人都不为过。但一切的不愉快都从重新见到他的那刻起烟消云散。

然而当他离开这座城市时,却是孤零零的一人。

便捷的交通无限地缩减了他思念的时间,一眨眼,就回到了s市。回到了这个生他养他,他却离开的城市。下了飞机,s市的寒风似乎是吹进了他的骨头里,他身着黑色牛角扣大衣,里面是白衬衫和黑色羊毛背心,脚踩牛津鞋,睡醒的呆毛翘得厉害,他就呆了个毛线帽,只露出一张浓秀的脸。

载他的司机显然把他当成归家的大学生,津津乐道地说起自己的儿子,徐衍昕一心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高楼大厦,只觉得日新月异。而司机却不放过他的耳朵,道:“我这辈子是混得不好,但儿子有出息,今年考上了f大,读的金融,以后出来就能赚不少钱,所以我也总跟身边的人说,投资房子铺子兴趣爱好有什么用,还是要投资小孩,看他读书怎么样,高考分数是硬道理,小孩好了,还能愁养老吗?你说是不是。”

徐衍昕笑笑,说是。

“你也是大学生吧?在哪读大学?”

徐衍昕说:“我工作好几年了。”

司机颇为惊叹,道:“我还以为你是表演学院的呢,长得真俊。”徐衍昕说谢谢,但那司机对读书的话题似乎没有尽头,又提起他表哥家的儿子,说:“这读书呀,真的得靠脑子,我表哥家的小孩天天坐在书桌前,补这个补那个的,最后参加艺考,还考到外地去了,我儿子从小就不爱学习,但随便考考就进了f大。所以说呀,这智商是很重要的。你说是不是?”

“嗯,”他笑了下,“我也见过这样聪明的人。”

他听着,又想起坐在最后一排趴着睡觉的人。

“他当时想去读医生,被我拦下了,现在打医生这么多,怎么能去做医生?他闹得厉害,我像是他仇人似的,但等他长大了,就知道我是为他好。以后坐在办公室里收钱,可比在医院里给人看病舒服得多,是不是?”

徐衍昕笑笑,只说:“叔叔,前面的小区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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