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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ldo;请律师的事,我要跟父母商量。明天上午我先去看守所见文韬。&rdo;文韬妻子很有心机地说。

我说:&ldo;你的心情我完全能够理解,但是你去看守所见不到文韬的。这是起码的常识,我不会骗你的。&rdo;

&ldo;见不到我也要去。&rdo;她坚持道。

我于是把前几天陈昌基被刑拘后,从书上学到的一点刑事诉讼法知识讲给她听了,然后说:&ldo;文韬最多十天半月肯定能出来,我建议这事不要告诉双方父母,老人年纪大了怕受不了惊吓和打击。你可以跟双方兄弟姐妹和要好的朋友商量,让他们帮你出出主意。现在最要急的事,是让律师尽快见到他,拿到第一手材料。&rdo;

文韬妻子坚持说:&ldo;谢谢程董,请律师的事我一定要跟家里人商量,明天中午再答复你。我现在心里很乱。请程董、曹总明天早上派个车给我。&rdo;

我说:&ldo;这样也好。你先休息,我们告辞。我们三个人都把电话写给你,你有什么要求和想法,随时与我们联系。&rdo;

从钱文韬家里出来,我们开车回公司。一路上我们谁也没有讲话,心情十分压抑。曹志雄、张杰各自开了车子回家。我决定不回家,就办公室隔壁的休息室过夜,躺下来很快睡着了。这是我的一大好处,无论多大的事,只要累了,躺下就睡着。

文韬妻子最后还是自己请了律师,又过了一天,律师才办妥会见手续。见面后,同陈昌基一样,钱文韬也让律师代为申诉,说他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不知道检察院为什么抓他。

在律师与钱文韬会见后,我立即把钱文韬被检察院刑拘和律师会见他的情况,以及我认为检察院此举是冲着我来的用意,打电话向北京中国贸易集团唐耀成、石伟良两位老总做了汇报。他们什么也没说,只是让我自己小心。基于我对官场的了解,我知道两位老总并没有制止事态演变的任何办法,所以我没有提出任何要求。

检察院进公司调查、审计后,找过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的人员谈话,主要了解华贸东南公司的资产和东南贸易集团注册的情况,但一直没有跟我接触。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猫戏老鼠的做法。司法机关通常的侦查思路,都是先进行外围调查,掌握证据后再直捣核心,一举拿下工作对象。现在钱文韬又被刑拘,迫使我决定主动与检察院做交涉。

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了曹志雄、姚丽、刘心宇、张杰等几位身边亲信。尽管他们一致反对,我还是坚持让志雄与庄卫东联系,转达了我希望会见检察院有关领导的意见,请他们安排见面时间和地点。

023、国家机器的强大威慑力

如我所料,文韬进去的第二天,4月29日陈昌基和他公司的会计,同时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了出来。

我得到消息后,与公司法律顾问刘佩英律师通了电话,请教她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含义。

刘律师跟我讲,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刘律师还讲,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取保候审还有一些具体补充规定。主要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辱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对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符合起诉条件,需要复议、复核的;对起诉的被告人因证据不足一时无法定罪,需要补充证据或者建议检察院撤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

刘律师所说的上面这些法律规定,我在写作本书时,特别翻阅当时的有关法律规定做印证,事实上这些规定至今也没有任何的改变。

当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律师最后总结性的几句话。她说:&ldo;上面的规定比较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其实有罪而被取保候审的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犯有爱兹病等严重疾病的人和怀孕、哺辱的妇女;主动投案自首的、非暴力型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可能判处缓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实践中,更多的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的证据不足,定一个最长12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限,表示可以随时抓你进去,可以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讨说法。依我看,陈昌基的取保候审就属于这种情况。&rdo;

听了刘律师这番解释,我更加明白了,陈昌基实际上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问题,抓他只是为了搞我的材料。

随着事态的演变,以及我自身法律知识的增多,越来越动摇了我对法律和司法机关的信心。如果对一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之后不能证明其有罪,不能及时给他一个无罪的结论,而是用&ldo;取保候审&rdo;这种方式继续对其施加强大的心理压力,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

正像刘舒宁告诉我马书记批示那天所说的,如果司法机关对我采取强制措施,即使无罪出来,同样会身败名裂的。

只有在这一刻,我才真正感到了一些恐惧。

知道陈昌基已经出来后,我很希望约他见面,了解一下情况,但他的手机一直关机。我几次让人与陈昌基联系,他都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过了两天,他的侄儿也是他的司机悄悄来到我办公室,跟我说他伯父不能见我,因为检察院交待了取保候审期间必然遵守的四条纪律,特别警告他不得见我谈及里面的情况,希望我能够理解。我说,十分理解,代我向你伯父问好。他又小声对我说,我伯父讲这事是冲你来的,可惜他帮不上忙,让你尽快找人想办法。说完,他立即匆匆离去。

在我印象中,陈昌基一向是个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此番出来后如同惊弓之鸟,由此可见国家机器可怕的强大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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