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修看着她眼里的黑与白慢慢浮现,从空洞恢复为灵动,然后他才重新塞上耳机,继续自己的两万步路程。
当他走近时,饶束下意识往后退了退,后背贴到了铁栏杆。
可是,人行道很宽,宽到彼此之间擦肩而过也不需要交汇眼神。所以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为他让路。
一个人从另一个人面前经过,时间总是很短的,顶多三秒。
男生的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旁人应该无论如何也看不到他的正脸吧,饶束心想,她只能抓住机会,去看清他的侧脸。
于是,当他以普通陌生人的姿态从饶束面前经过时,饶束在这顶多三秒的短暂时间内瞥了一眼他的侧脸。
一眼,一眼就够。
一眼就铭记,一眼就滚烫。
仅此一晃而过,少年人的侧脸轮廓带给饶束某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她又往后退了一步,但已经没法退了,她的脚跟挤在后面的护栏墙根。
她反手往后,撑在护栏上。这样才能稳住自己。
为什么站不稳?饶束也不知道。
直到很多年以后,饶束顺着记忆曲线一点点回溯,才发现,她只用了三秒就记住了他年少时的模样,包括所有有迹可循的细节。
当真无可救药。
饶束记得,他那偏中性的轮廓,精致,疏离;
饶束记得,他左耳戴了耳钉,漂亮,刺眼;
饶束记得,他的短发被压在棒球帽下,乌黑,细碎;
饶束还记得,他至少比她高出十五厘米,高挑,偏瘦;
饶束甚至记得,黑色耳机线绕过他耳后,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纯黑t裇领口处……
那并不是一个让人瞬间就能联想到&ldo;帅气&rdo;一类词语的少年,但绝对敌得过饶束认知中的&ldo;惊艳&rdo;一词,绰绰有余。
很多年后的一天,隔着整个太平洋,在电话里,饶束笑眯眯地把这些细节描述给他听,那人却立刻切断了通话,随后给她发了一份档案,是他多年前的体检表。表格的某一栏被人以淡蓝色底色标注出来,内容:【height:178】。那人还以短信方式强调:「假如我没记错,光脚小孩十九岁时的身高不超过162。所以,请及时更正你的记忆。当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就为了那一厘米的差别?他怎么这么幼稚?嘴上说着他幼稚,饶束心里却乐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着脚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现在我生命里,我才敢承认,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丢了。
丢了便丢了罢,我不要鞋子了。我要你。
那一天,命运把最惊艳的东西给我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