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里面有一些热闹,昨夜的兴奋劲并没有这么快过去,每个员工都显得非常高兴。
看到他进来,这些员工都流露出了信赖与喜爱的神情,笑着与他打招呼。
温临点了点头。换做以往,在点过头后,他就会马上埋头进去,然后一直坐在那台角落里的电脑前面,不问世事。但今天不同,温临又在门口多站了好一会儿,视线在每一个员工脸上都停留了很久。
“老板,”有员工对此感到了奇怪,“我们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温临连忙摇了摇头,将视线稍微瞥开一点,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他只是突然发现,他以往甚至都没有好好看过这些员工,其中大半的人在路上遇见了都不一定叫得出名字。
“我……”温临搓了搓手,有些紧张地表示,“我今天,想要看看你们工作的样子。”
因为社交恐惧症,这句话他说得十分忐忑,就怕员工们会有意见。
结果员工们竟然非常高兴,嗷嗷地就扑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疯狂想要在温临面前展示自己最优秀的一面。
财务卯足了劲儿算账,美工卯足了劲儿绘图,销售卯足了劲儿打电话,程序员……咦,原来墨匣还有其他的程序员?
好吧,实际上,身为一家网络公司,墨匣不仅有程序员,程序员还是人数最多的岗位之一。当然,墨匣公司本身规模极小,所有员工到齐了也不过七个人,所谓人数最多,其实也只是两个人而已。
小杨妹子就是其中之一。
在她的右手边,是另一个程序员小哥。
他们两人坐在一起,正在疯狂地飚着代码,目不转睛,要多专注有多专注,生怕给温临带来任何一点点不好的印象。毕竟他们和温临的专业是相同的,和其他员工相比,他们更知道温临究竟有多么厉害,每次路过温临的电脑前都会瑟瑟发抖,自然也是最崇拜温临的两个人。
温临站在他们身后,看着他们的屏幕。
他惊讶地发现,两人电脑里所显示的一段代码,正是他自己在半年前所开发出的一个小程序里的。而两人此时正在对那个程序进行优化。
温临是个写代码非常任性的人,他对代码有着天生的敏感度,无论怎样杂乱都能一眼看懂,自然也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注意代码的整洁。因此,想要优化温临写出来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但这两名员工完成得很不错。
很显然,根据两人熟练程度来看,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做同样的事情了。两年的时间,不断的补全与优化,已经让他们和温临在代码交流上产生了足够的默契,也将他们的基本功锻炼得非常扎实。
温临拍了拍他们的椅背,表示出自己的满意。
而小杨妹子左边的小吴妹子,则是墨匣现在唯一的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