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承琛给队员们分发装备的时候,大队长庄志浩语重心长地鼓励他,这是一次最佳的提干机会,好好把握啊瞿家二小子。他连连笑得嗤之以鼻,要舀命换来的机会,这也太磕碜人了。带上狙击枪、冲锋枪、子弹,各种压缩饼干以及能量棒等必备的应急物品,他们就这么被拉到了一片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在解决了几伙掩护主力部队的探子们后,瞿承琛决定休息一夜,就着清冷月光,他的手指在地图上滑动。不但要提防敌人,还要搜集更多准确的情报,为大部队做集火进攻前的预备,时间再仓促,他也要有条不紊。而队员们即使不清楚敌人的来历、不懂这次行动的目的,可他们也都明白,对方比以往在军演中、解救人质的行动中、甚至是剿灭毒贩的围捕中所遇上的对手都要强大,他们连武器的破坏力也在自己之上。瞿承琛不禁心叹,他们是遇上那伙国际犯罪组织的主力部队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至于芯片,估计也只是国安部那些老狐狸想要用来解决这些人的理由之一,其中也包括裴策这货出了不少馊主意。瞿队长安排轮流站岗休憩,因为阿祥掉队的事情,大伙气氛很紧绷,小刀闷不作声,坐在草窝里发呆。凭经验,他们都知道即使已与指挥部联络,副队还是凶多吉少。这种状态太影响他的作战情绪了,瞿承琛没辙,这时候还得他来做思想工作。某人重重踹了他一脚,小刀摸了摸屁股,“队长,能和你谈谈么?”瞿队长很想说谈个屁你又不是我媳妇儿……但他还是选择了沉默。“我知道为了任务我们不得不这么做,但如果任务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呢?”小刀缓了一会儿,低声问,“队长,你有没有想过……”“这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也不可能我们所有执行的任务它都是百分之百正义的、公正的,那你要怎么做?”瞿承琛打断他的话,一如既往的冷静,“你不可能调查清楚这些事情的真相,你永远得不到答案。”“那至少阿祥不该就这么不明不白被我们放弃!我们就是为了该死任务……”“他的死活,他会为了什么牺牲,轮不到你来定义。”中校沉声斥道,“不要侮辱我的副队。”小刀看着自家队长脸上微微的怒意,他知道这位长官只是在做最正确的选择,不单单是出于对任务的考量,还有这样的伤员上战场等于送死。瞿承琛藏在果决背后的,是鲜血淋漓的痛。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这项职业,不是每一个人都应该背负如此的使命。“军人就要学会服从命令,你是英刃的特种兵,更应该明白,以后要面对的种种突发状况。”“所以你才带我来参加这次任务,是吗?”小刀觉得自己的心头空荡荡的,夜色与星空像璀璨斑斓的画卷,“队长,你也曾经……是我这样的吧,是吗?”瞿承琛撇过头去不想再搭理这兵蛋子,是啊,他也何尝不是这么没出息过。“小刀,你记住,我们宣誓效忠的是国家。”坚持信念,至人生最后一刻,才是我们不悔的军旅生涯。瞿承琛知道与其去质疑,不如将这条路走下去,用自己的心去感受,用眼睛、耳朵,去听,去看,去判断。每个国家的政权都有它的邪恶与不完善,但如果能以最小的残缺去抚平最大的牺牲,那其实是值得的。——————明亮的星辰还未泯灭,层层叠叠的厚叶散发氤氲湿气,凌晨,他们偷袭敌人驻扎的营地,小刀头一次真正见着瞿承琛用冷兵器杀人,他以为自己已将军刀用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却原来杀人不需要技巧。那男人的身体拔地而起,提跨,扭腰,转身,抬腿,他拔出军刀,鲜血喷涌,溅到脸上,他不能避开,生生隔开对方的喉咙,紧接着向后又割开一个人的喉管,鲜血飞溅。原来他的不可一世,不是平日训练场上的纸上谈兵,而是真正的杀戮历练出来的,独孤求败。所有的声响都被黑幕吞噬,瞿承琛的眼眸幽暗,小刀觉得自己被他震惊了。他总觉得这次的任务与往常的都不一样,连他一向最稳的手,都经不住地颤抖。队长在一汪血池中沉默冰冷,他关了通讯器,这浓郁的血腥味似乎没有动摇他半分,“走吧,我们接到下一个任务了。”队员们静默无声,他们望着中校挺拔冷冽的背影,知道一切的憧憬与敬畏,都有起源。有时候,英刃第一行动中队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庆幸自己的对手不是这个狡猾冷面、诡计多端的中校教官。可倘若这一次,他们遇上的就是他呢,或者说,另一个不输于瞿承琛的家伙呢?根据密令,他们现在要帮助大部队毁掉附近的一处据点,瞿承琛带着大屈、耗子去引蛇出洞,其余队员则进攻大本营。按照队长的指示,他们只需在不同的山头开火,引出一部分敌人。结果,耗子他一枪打爆了人家苦心经营的通讯联络设施,敌方暴走,他们成了众矢之的。计划完全被打乱了,瞿承琛跑出几百米后就遭到了一伙人的追击,他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耗子他们这些年轻的士兵身上,祖国的荣耀应该终究由他们来继承。是以,中校吸引了大部分的兵力,他点射、连射,间隔几乎用毫秒来计算。他如今要与敌人周旋,哪里危险就往哪里去,而在这热带雨林,何处不是险境?扔手雷,抬枪、诱敌、扣动扳机,到下一个潜伏方位,瞿承琛的右手肌肉本就僵硬,现在肩上受了枪伤,几乎无法动弹,他只好换了左手。最后还剩下五个精锐佣兵,中校硬是逼得他们耗尽所有子弹,他不确定他们派出的追兵究竟会有多少,但他知道他会杀死每一个想致他于死地的人。狼会死死的咬紧猎物,直到它流尽最后一滴血为止。瞿承琛找了个暂时能够隐蔽的地方躲着,他舀出绷带,却又不知要扎全身哪一处伤口,苦涩地笑笑,那是闷在骨子里的疼痛,血泊泊地从身体里涌出。他在最后一轮反击时已经损坏了仪器,与大部队失去联络,他们曾说五分钟后会抵达支援,可现在他腹背受敌,是在做困兽之斗。瞿承琛没有支援,没有前进与后退的路可寻,尸身遍布四周,他想起第一个死在自己枪口之下的男人,那个人曾经是他的挚友。绝望与连日来的疲惫蜂拥而至,他熟悉这种快要失去知觉般的痛苦,失去信仰,只剩下本能去搏杀。山风绕着他的肩头,男人望向丛林深处,却似乎看到了日出。天亮了,温暖的熙光像某个姑娘温柔的脸庞。有一种气场叫霸气外漏,有一种霸气叫舍我其谁。有一种能力叫力挽狂澜。有一种气质叫王者风范。有一个女人被他深爱,所以,他拼死也要活。枪膛也只有最后一颗子弹,算了,只要心脏仍在鼓噪跳动,就必须找到活着离开的那条道路。瞿承琛拔出军刃,已布满血丝的眼睛微眯,他热血沸腾、激情澎拜,深深吸了一口气后,下定了决心,操他妈的!老子结婚一周年还没到,就不信会死在这!!疼痛已让四肢逐渐麻痹,更多的战斗换来更多的伤口,他不是没有过死里逃生的经验,只是从来不知道,与温绵这妞儿结婚后,他竟然会如此的害怕死亡!男人仅用手中的骑兵刃,去逃避死神的镰刀。活生生的肉搏,周旋,重击,踢碎敌人膝盖骨,沉肩横肘,扭断人的脖子,或者将刀刺入对方的心脏……他什么招数都使!最后五个佣兵也被他彻底清扫,不知道接下来还会不会有敌人追上来,但他身负重伤,再无可能去搏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