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阳是个好地方,我一定要陪你多转转,体验一下这里的民情。”张锐民似乎没有见到她的忧伤,淡淡地说道。
“没有兴趣!如果你能将我偷偷送出城去就好了!”小姐碗里的菜早已堆满,但她却归心似箭,味同嚼蜡。
“小姐,你还是再忍耐几天吧!等那曹克明走了之后,我再送你走吧!”张锐民出声安慰道,只要把这两位美若天仙的主仆弄到手,哪里还顾得上自己的吃相难看。
“恩,那好吧!但我和秋香是不会住你家的,先找个客栈安顿下来,你看怎么样?”小姐倒是很谨慎地很,还未过门的女子,的确不宜去一个陌生男子家里过夜。
不然的话,对女子的名节是有很大的伤害的。
“对了,还没有问小姐芳名呢?”张锐民说了这么久,终于问到了点子上。
听了他和她对了半天毫无营养的话,曹昂再次紧张起来。如果这女孩是蔡文姬的话,他立刻就上前英雄救美,让蔡文姬一见钟情爱上自己。
如果不是蔡文姬的话,他决定让这女孩自求多福。世上的可怜人太多,并不是所有的可怜人都值得她他出援助之手。
“我的名字叫做蔡琰。”小姐笑颜如花,眉宇间多了一丝忧愁。
蔡琰?
不是蔡文姬?
曹昂暗道白忙活一场,果然不是她。
乐进朝曹昂眨了眨眼睛,意思是问这女孩是不是他要找的蔡文姬。
曹昂叹了一口气,连忙化悲愤为食欲,看得乐进都瞠目结舌,一愣一愣的。
张锐民想要试试蔡琰的深浅,继续装作关心地问道:“家里还有什么人吗?怎么让你一个弱女子行走在外面?”
蔡琰毫无防备之心,接着说道:“我爹爹先行去了洛阳,留下了几个仆人带我西行。不曾想这几个恶仆趁着我不注意,将钱财一卷而空,只留下了我和秋香相依为命。”
啊哈!
明白了!
张锐民的眼中露出了一丝喜意,既然是落单的小白兔,那就只能乖乖地掉进自己的天罗地网之中了。
就在这时候,大厅的隔间里响起了一阵萧瑟的琴声。
曹昂听得有些耳熟,这不是李叔同大大所写的骊歌吗?
在后世,他可是单位有名的洗漱间歌手,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哼两句,洗澡的时候更是如此。
一边洗澡,一边唱歌,岂不快哉!
听着听着,他就老毛病犯发了,情不自禁地哼了起来骊歌的第二段。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琴声断,歌声停,配合得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