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景禾感觉自己有些虚不受补,分明吃了那么好的东西,肚子的疼痛却一点都没减轻。
以至于这几日只能在屋里待着。
这不刚摆脱腰酸背痛的日子,她就收到了皮特的邀请,对方有一个摄影展,邀请她过去看。
她拿着白色烫金边的请柬时,才想到自己还欠了沈之桢一顿饭,前段日子的过节,让她把答应别人的事情都给忘记了。
正好,皮特的摄影展,沈之桢自然是要去的,小意肯定也去,她正好把大家凑一块吃饭了。
这样想着,她换了套靛蓝色斗篷配半身裙,戴上了羊绒手套,戴了个白色小礼帽,不怎么冷,这样的天气穿,刚刚好。
出了门。
皮特的摄影展被放在了英租界教堂。
阮景禾独自一人坐黄包车进去的,毕竟进入租界还需要很多流程,她也不想麻烦王叔,干脆自己坐车进去,只是小包的夹层里还放了一把小手枪,是傅政廷送的。
租界不比其他地方,这里可不像其他地方,随时有傅家的人把守的地方。
所以,她自然是小心了些。
刚到摄影展门口,就看见皮特像个花孔雀一样在门口迎接每一个人,他身旁站着沈之桢,和他对比起来倒是拘谨不少。
“皮特,你倒是会闷声做大事,瞒着我筹备了这么大一个摄影展。”她下了车,就走过去打趣他。
皮特还是和以前一样过来热络的和她勾肩搭背。
“我uncle在领事馆工作。”皮特朝她挑挑眉。
两个人玩笑了一番,她的余光才瞥到那边站着的沈之桢,对方一直在看着自己。
“上次的事情,抱歉啊,我二哥他不是那个意思。”她小两步上前和他再次解释了一番那天的事情。
毕竟答应的吃饭,也给忘记了,她有些不好意思。
沈之桢善解人意的笑笑,邀请她进去看摄影展。
看着皮特还在那里迎接来人,阮景禾也没再逗留,跟着沈之桢就先进去了。
里面有很多作品,都是出自皮特之手。
只是有一张,在角落里的照片,有些特殊,她一眼就注意到,那是自己。
照片里,她穿着黑色的半高领毛衣,头发随意的用铅笔挽了起来,手上拿着剧本和钢笔,正低头琢磨着什么,外面的阳光正好洒在她的颅顶,有种随意的美。
“这张照片,也是皮特拍的吗?”她走过去,想夸一下皮特的技术了。
沈之桢负着手跟在她身后,听到她的话后,没着急回答,只静静的看着她。
那是他拍的。
有一日,她看剧本看的太过痴迷,沈之桢叫了她两三声她都没反应,恰好手边有一台相机,沈之桢便自作主张的为她拍下这迷人的一幕。
“喜欢吗?”沈之桢问她。
她只点了点头,确实拍的很好看。
沈之桢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递在了她的面前:“我多洗了一张,给你的。”
他的话,让阮景禾从照片的震撼中回过神来,她回眸,两人在此刻对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