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乔姑娘只是关心财物的话,马三元绝不会给她好脸色。
虽说出门在外,钱财重要。可小苏是因为乔姑娘和罗二棍子打架,甚至还因此受了伤,于情于理,乔姑娘至少应该对小苏表现一些关怀出来。
看得出,这乔姑娘是个有心人,而且很大气。
“罗二棍子,乔姑娘不计较,我也懒得揍你。
下次再敢在店里趴活儿,被我看见的话,老子打断了狗腿,赶快滚!”
“谢三爷,谢谢三爷。”
罗二棍子连滚带爬的离开,引起围观者一阵哄笑。
马三元旋即变了脸色,对乔姑娘道:“小苏在楼梯间住,我这里有一瓶跌打酒,麻烦乔姑娘给我送去。告诉他,没死的话,赶快出来干活。”
乔姑娘接过了跌打酒,往楼梯间去了。
帮厨低声道:“三爷,小苏不过是外乡人,流落到咱淇县。
为了个流浪汉,得罪了罗二棍子,好吗?你又不是不知道,罗二棍子心眼儿小,不是什么好东西。有道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万一那家伙报复起来,咱们在明,他跟个耗子一样在暗处,可不是太好防备啊。”
“你也说了,那就是个耗子。”
马三元咧嘴道:“我要是连自己店里的伙计都不护着,要是连住店的客人都不能保证安全,谁他妈的来住我这旅店,我又咋给你们开工钱?”
“是啊,三爷仗义!”
“哈哈,就喜欢住同福旅店,有三爷在,踏实!”
店里的客人,齐声喝彩。
帮厨见此状也就不在说什么了,只冲着马三元竖起大拇指,转身进了后厨。
马三元则连连拱手,向众人道谢。
他笑着抬头,向楼梯间看了一眼,嘴角微微一撇,露出诡异的笑容。
小苏是流浪汉?
我这双招子还没瞎,他要是流浪汉,老子把眼睛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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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的面积很小,有个七八平方的样子。
这本来是同福旅店的杂物间,堆放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如今又放了一张简易的单人床,把个楼梯间里塞得满满当当,几乎没地方下脚。
楼梯间里很暖和。
因为楼梯间下面,是一个烧水的炉子,热气往上走,透过木板的缝隙进入房间里,使得这狭小而拥挤的房间温暖如春,比坐在楼下大堂的火炉旁边还要舒服。
小苏在屋子里,缓缓解开上衣,光着膀子。
他的身上,有很多伤疤。但最明显的,还是缠绕在胸口上的一条绷带。
小苏揭开绷带,露出在胸口处的一处可怖伤口。
好像是被野兽的爪子抓伤,伤口处还有火烧的痕迹,散发出一种腥臭。
刚才和罗二棍子的纠缠,触动了伤口。
但是没有流血,只流出了浓稠的粘液,很不舒服。
小苏用湿毛巾把那粘液擦干净,又把绷带缠好。他长出了一口气,靠着床,坐在地板上,顺手从枕头下取出一口匕首,在手里面不停摆弄着。
匕首,好像有灵性一样,在修长的手指间翻动。
速度非常快,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说不定会心惊肉跳。因为那匕首翻动的速度太快了,总让人觉得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把手指头切下来。
“道长,你这伤势,有点古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