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穿着糖果色系的连衣裙,头发卷卷的,垂在肩膀上,矜持地吃着盘子里的牛排,可是目光却总是在陆凛身上逡巡。
今天的陆凛,打扮得人模狗样,比姜妍回来之后见他的任何一次,都更精致。
唐伈见姜妍变了脸色,连忙道:“看小麋鹿还给人家铺餐巾呢,据我的经验,这么礼貌的事,男人只会做一次,那就是初次见面的时候。”
姜妍眸色一冷,当初跟陆凛跟她第一次约会,也没见他这般殷勤,谈笑风生。
当年的陆凛,端着一股子严肃正经的高冷范儿,约会都能约出开市局大会的沉闷。
多年不见,长进啊!
而他对面那女人笑得矜持,嘴里一直在说着什么,陆凛点头回应着。
她说话的时候,他会凝视她的眼睛,但是说完之后,就马上移开。
不会冒犯,极有绅士风度。
“妞挺正。”
唐伈开口点评,没留神,姜妍已经朝着对面露天餐厅走了过去。
米诺见妈咪离开,正要跟上,却被唐伈拉住。
“宝贝儿,你就别去凑热闹了,看你妈咪怎么把你小鹿爸爸抢回来。”
露天餐厅,姜妍悠哉地走过来,与陆凛相距不过一米半的隔壁桌停下。
一阵香风盈鼻。
陆凛余光注意到了她,面上却不动声色,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他的手下意识地伸到脖颈间,正了正领带。
姜妍今天穿着一字肩上衣搭momJeans高腰宽松牛仔裤,轻松又随意,长发挽了个髻,凌乱地插|在后脑,丝丝缕缕的黑发如流水般垂落,
她优雅从容地入座,手包随意扔桌上,落座的时候,朝陆凛投来一瞥。
这一瞥,味道有些重。
眉毛一拧,能拧出水哒哒的委屈。
陆凛手里的叉子,拿起,又放下。他索性抽纸巾擦了擦嘴,不吃了,吃相不雅。
莫名还有点儿小心虚。
大学交往的唯一女朋友姜妍,精雕玉琢的小小姐,第一次她带他见过朋友,穿得似乎过于老土刻板,圈子里少爷小姐,个个人精似的,面上客客气气,一双溜溜的眼睛在你身上流连,不知道背后怎样品头论足。
那次受了刺激,陆凛开始学会收拾起来。姜妍也爱打扮他,带他逛街,买衣服,领带,皮带,手表。。。每一样,都要精挑细选。
那段时间的陆凛帅起来,叫一个光芒四射,走在街上基本老少通吃,是女的就没办法不回头多看他两眼。
精致男人的状态没有维持多久,陆凛毕业后入了警队,并没有像他那位女强人母亲所希望的那样,从商从政,成为体面又有地位的人物。
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条路。
刀口舔血,保家卫国。
电吹风哗啦啦吹干了头发,为了方便打理,他留的是寸头,一开始觉着挺很有男人味儿,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看不顺眼,有点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