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听真正的摇滚乐吗?
08年,奥运会掀起了很多风浪。
一首《北京欢迎你》终日在大街小巷里穿梭,
这年丁霎刚上大学。
在丁晓辉眼皮底下上学,他家住大院,离学校近。
习惯包办一切的丁霎他妈本来想让儿子连住宿都省了,最后没拗过孩子脾气妥协了。
丁霎在学校算个风云人物。
他长得好,喜欢摇滚,每天张扬又肆意。
那个时候很多热衷于标新立异的男孩子都留着长发,铆钉皮衣外套。
丁霎和他们不一样,板寸的头,整个人笔直又挺立。
偶尔戴着眼镜,整个人都有种被文化熏陶出来的疏离和斯文感。
那种越过边界的危险和违和让很多女孩都望而却步。
丁霎偶尔跟着一些乐队帮忙,再后来就开始找人组乐队。
有次他去看演出,是一老大哥的。
圈里人都奉其为真理,站在台上嘶吼着。
丁霎嫩,整天就觉得自己最牛逼,什么都假,也什么都看不惯,顶着张不可一世的脸。
手里的燕京啤酒往嘴里灌了大半,心思却比谁都活络。
恍惚间就注意到旁边站着一姑娘,个子不高恰好抵他肩膀,睁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看着台上。
瞳孔清澈倒映着台上红色的剪影,雾气缭绕的迷乱,被台上的绚烂染得有些静默。
不知道在迷瞪些什么,不跟别人一起蹦,就那么直直的站着,大概是放不开。
丁霎松松垮垮的喝了口酒,头朝左边偏了偏。
见她手指捏得死死的,抓着裤子边沿,有些好笑。
那条裤子他知道,辅城二中的校服裤,短至膝盖。
放出下面匀称修长的小腿,白色的帆布鞋露出好看的脚踝。
整个人骨感又脆弱。
所有人都在狂欢只有他们两个像傻逼一样站在人群里,一动不动。
一个因为紧张,一个因为不屑。
“你喜欢他?”
丁霎低下头,不由自主地就凑到人耳边了,低声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