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知道你健身。”程姜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说。
“因为卡找不到了所以就不去了啊。”沈霁青解释。
最后一张小便签是代表盥洗室的镜子简笔画,当程姜把它从夹缝里拿出来后,他看见背面写着:
【Cyan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和Blake说什么】
那段话的具体遣词造句程姜记不清楚了,不过大致意思是说:
“每一个开端都只是对另一件什么事情的延续,哥们儿。就像你翻开一本书,它总是要从事情的中途写起,不是吗?可是换而言之,所有的事情也都是开端。就像现在,我和你的交谈,它们早就开始了,但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说我将要说的下一句话是开端。”
程姜很喜欢这句话。
在故事结尾,塞恩消失在回忆中,而布雷克终于重新从遍布灰尘的杂物间里重新拿出了多年不碰的大提琴。他走到二楼房间的窗口,看见阿莱西亚终于到了他的门前,穿着黄裙子站在树下对他仰脸微笑。他们十年没有见过面了。他们三十七岁,离那段色彩斑斓的日子已经相隔了二十年有余,但一切还并没有晚。他浑浑噩噩地生活了那么久,但想爱的人就在楼下,想要珍惜的一切都还在身边,只要他愿意,他的故事随时可以重新开始。
这段话的意思很抽象,其中唯一一个明确指出来的实体就是书。程姜上楼到沈霁青的房间去寻找,徒然发现本该放着一排书的地方已经被搬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蓝黑色的盒子。
他把盒子搬下来放在地上,跪坐着把卡得很紧的盖子一点点掀开。
里面正是那本写满了沈霁青批注的《Fiddler’sneck》。
*
沈霁青的小纸条中大部分答案都很难想到,因此即使是靠着提示,程姜还是一直从六点找到九点才到达最后一步。
“本来可以更加逻辑缜密的。”沈霁青有点遗憾,“但我今天有点集中不了精神,所以有些答案全是硬安上去的,出得不好。”
“已经很好了,我今晚很开心。”程姜安慰他,“不过,真的送给我了吗?”
“当然。”
“那你以后都不看了吗?”
“你可以借给我呀。”
程姜把书又随意翻了翻,忽然想起来:
“其实翻译完的稿子,我想投出版试试。”
“出版?”
“我也不知道。好像流程很复杂,又是版权,又是其他程序……但我觉得我翻得真的可以。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你应该试试。”
程姜想想,又补了一句:
“要是人家不想出版,我就自己留着,给你也印一份。”
“那你一定要快点翻译完,在投稿之前先给我印一本。”沈霁青笑得像个猫,“真的,不然就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耐心的阅读,鞠躬~
☆、chapter74
小说的翻译进程仍旧非常按部就班,但程姜仍然无意识地加快了工作速度。他甚至时而会把兼职翻译的工作和复习任务放到每天翻译的事项之后:不管发生什么,每天一定要翻译至少一定量的内容。
他不知道为什么沈霁青会说“来不及了”,但他也开始觉得时间紧迫。
他希望能在四五月份之前完成一切。
好在他的时间很多,因为在春节假后他就不用再去上班了。
有时候程姜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两年前,他刚刚到沈霁青家里来的时候。不过不同的是,在这几个月里白天家里只会有他一个人:他仍然是家里最早起来的,但用过早饭后,是由沈霁青负责把莘西娅送到幼儿园,再在下班后去把她顺路接回家。
和莘西娅情况类似的小朋友有很多,所以不用担心她被最后一个剩在教室里,而且据说等天气暖和一点后,女教师会组织孩子们在楼下的小操场上做体育活动,她最喜欢这个。
总而言之,每天最晚下午六点半钟,她和沈霁青会准时出现在大门口,这个时候晚饭刚刚端上桌。
事实上,在程姜赋闲在家的这一段时间,他几乎在准备所有人的饭:早饭,晚饭,被猫老头托付给他的小区里的猫的食粮,以及午饭。他每天六点钟起床,先做早饭,同时煮上米饭。在早饭准备好后,他把它们用盘子盖住放到桌子上,随后先给莘西娅做午饭便当,再用剩下的料和着其他食材做稍微复杂一点的沈霁青的午饭。
饭盒是家里本来就有的,莘西娅的是保温盒,沈霁青的是需要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的乐扣饭盒,分配明确。
他还每天写一张小纸条放在莘西娅饭盒的夹层里,一打开盖子就能看到。顾及到她现在并没有认很多字,他主要给她画火柴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