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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等到柏洪山带着军舰到了兽族的边境,与兽族也达成了协议,流歌却生了,生了一个ss级肉食雄虫。此时的流歌万分庆幸,自己听了柏洪山的话,等他带了军舰来,否则一个天生的ss级肉食雄虫,他可护不住。生下来就是ss级肉食雄虫啊!天生强大,是每一个虫族国家都想争取到的高级雄虫。自己锻炼出来的等级和天生等级差距就是这么大,让虫无可奈何。

何毅不喜欢这个孩子,因为他看到了,对方的灵魂和自己一样,都不是原装的,也就是说,这只是一个占了自己孩子肉身的外来者。但是何毅也无法驱逐他,他的实力还做不到驱逐的同时找回自己孩子的魂魄,与其弄得两败俱伤倒不如就这样吧!

于是在所有虫眼里,就是何毅不喜欢刚出生的小雄虫,甚至因此还迁怒了自己的雌君、亚君和亚君的两个雌虫孩子。柏洪山虽然疑惑,但是那并不是他的孩子,他说的太多反而不好,流歌却是因为一心扑在了小雄虫上,忽略了何毅的态度。何流和何柳一上军舰,就混到了军雌中,压根就没察觉到,来自雄父的故意忽略。

何毅想走了,这个世界接二连三的有异界之人来此,已经严重扰乱了世界因果,再不走他也会被牵连进去的。再军舰又一次路过黑洞时,何毅咬咬牙,避开巡逻的军雌,独自开着一艘小型飞船,驶向了黑洞。

他最后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个不是自己孩子的孩子,惊讶到不可置信的脸。何毅笑了笑,将光脑连同所有这个星域的东西,都留在了飞船上,若不是为了蔽体,他连衣服都不会留。在距离黑洞还有一点距离的时候,他跃出了飞船,跳进了黑洞。

不知道他会不会变回她,回到修真界她原本的肉身呢?应该会的吧!毕竟这也不是她第一次灵魂出窍,附身到别的世界中的尸身上。

事实证明,何毅想的太甜了,他只不过是从低等星域到了中等星域而已。想回到修真界?那还有得等呢!

后记:何遗歌也就是占了何毅孩子肉身的那个生灵,他从没想过有人能识破他的身份,毕竟他是胎穿。可是在那个雄父独自离开军舰的时候,他看清了对方的表情,那个雄父的眼里明明白白的写了,对方为什么不喜欢他的原因。

他叫何遗歌,是因为这是嫡雌父取得名字,意为他是雄父留下来的最后一个孩子,所以叫遗,歌取自雌父名字中的一个字,这也是雄父取名的习惯。何遗歌不喜欢那个雄父,他讨厌对方太过通透的眼睛,那里写满了他对自己占了他孩子肉身的不满和厌恶。

他叫何遗歌,生下来就是个ss级肉食雄虫,和别虫家里一堆堆的雌虫不同,自己家里只有少的可怜的几个雌虫。据说这是他们何家家里的传统,不收罪奴、不纳雌奴,娶得每一个雌虫都要给他们一个孩子。据说这是他雄父定的规矩,他讨厌那个雄父。

他叫何遗歌,他来自别的世界,占了一个虫族幼虫的肉身,还被那个幼虫的雄父发现了。那个雄父为了不泄露他的身份,竟然跳进了黑洞,死无葬身之地,他讨厌那个雄父。

他叫何遗歌,他爱自己的雌虫孩子,也爱自己的雌父,但他讨厌那个不知珍惜自己性命的雄父。

他叫何遗歌,他有一个秘密,他爱上了一个看穿了他的男人,他是何毅。但他死了,还是因为自己,所以他讨厌他。那个男人是自己的雄父。他恨他。

☆、第6章

&ldo;这是哪里?&rdo;何毅醒来时看见的不是修真界自己闭关的石室,而是荒芜的山峦,就知道他没回去,没有变回她还是他。他坐起来看,确实是荒芜的山峦,不,也许这不是山峦,何毅抓了把土,放到眼前捻了捻,是黄土。

站起来放眼望去,目之所及皆是如此,万千沟壑、一片黄沙、少有绿色,这是黄土高原还是沙漠?应该不是沙漠,但无论是那种,他的情况都不会太好。黑洞把他扔到这里,四周无人、没有植被,也就是说他没有人可以交流,也没有什么野果动物供他食用,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惨!

有那么一瞬间,何毅都想放弃挣扎重新躺回去,假装自己并没有醒来,已经是一具尸体。但是摸摸肚子,他叹气饿死这个死法对他来说,有些残忍有些难,他决计接受不了自己这么死去。那就再挣扎一下?

辨别了一下方向,何毅选择向东走,东边的坡下看起来有几处草丛,必要时草皮也是可以吃的。就这样,通过搜寻少见的植物、更少见的小动物活了下来。走了几天,才看见植被渐渐茂盛,可惜大多都是不能吃的针叶树,不过好在有树林,就有野兔等小动物,不然作为肉食雄虫,他那娇气的胃,再吃那些草皮树根,就该得病了。

越走树林越茂盛,有衍变成丛林的趋势,不过何毅没再树林中继续行走,因为他找到了村落。通过观察,何毅知道这是土著人族的村落后,返回昨日睡觉挖出的洞穴,变成虫爪把吃剩下的皮简单切割,回忆起那些土著人族的穿着,开始组装。

这时候就不得不庆幸,这具身体是虫族了,不然皮子可不好割,尤其是现在这要什么没什么的时候。爪子在皮子上戳出洞,把破烂衣服撕成条,当做绳连起来,最后的成品虽然极为丑陋,但好歹遮羞,要求不能太高了。啧,自己可真是被虫族宠坏了,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想当年……扯远了,回来。

抱好用剩下的破烂皮子、何毅踏进了这个村子。很快被人关注,然后被送到到了最大最好的一处窑洞,这应该就是类似于村长、族长、巫医等类似地位的人的住处了。手里的破烂已经被人拿走,身上的衣服也被一帮男人剥下,换上了他们自己的服饰,这时候的何毅,看起来就和土著们差不多。

从窑洞里走出来的一行人,显然一眼就认出了何毅,也是长得不一样,何毅可不认为自己那俊美的面容和土著们的容貌在同一个等级。衣着布料较好的人,不知对旁边同行的人说了什么,何毅就被人推到他的面前去。然后?然后就被转手了,目测是被当做奴隶卖掉了。

何毅看在手里那巴掌大、黑乎乎的肉块上,忍了。走了十几天,一行三十多人走到一处简陋的镇上,真的是简陋的镇,连木头房子都很少见,大多是各式各样窝棚,丑的让何毅都没眼看。在这里何漪又被转了一次手,换掉身上已经散发出难闻气味的衣服,还奢侈的洗了回澡,虽然是几个人一块洗的。

这次再上路,不说伙食有了极大改变,至少肉块变大并且不在黑乎乎的,还每人多了一块褐色的饼子,一水囊的水。但是沿途可以坐上不知道什么兽拉的兽车,途中偶尔还能看到小溪,虽然水质不好,但也是个极大的进步,至少能洗洗不是?

一行二十多人,走了两三个月,途径几个镇,每到一个镇都会多出几个人来,吃顿好的、洗会儿澡、换身衣服。不过让何毅关注的,却是镇上的人衣着渐为整齐美观华丽,木头房子、人口牲畜渐多,窝棚却不见减少,反而越来越多。

掩去眼中的沉思,逐渐能听懂这些土著人的话的何毅,大概明白这里的人阶级分明,不同地位的人差距极大。不过何毅并不担心,连续食用肉食,就算顿顿没吃饱,他的身体也恢复的差不多了,ss级肉食雄虫的战斗力可不是这群弱鸡能比的。更何况他可不是普通的ss级雄虫,他的战斗力比之雌虫也不弱,那可是被视为战斗兵器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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